(京安发 〔2017〕7号,2017年7月10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推动北京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 〔2016〕32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 〔2016〕11号)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市安委会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北京市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工作的实施意见》
附件
北京市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 〔2016〕32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 〔2016〕11号)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本市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安责险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推行安责险制度的认识
(一)推行安责险制度是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的必然要求……
(二)推行安责险制度是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明确本市推行安责险制度的工作目标
(三)本市全面推行安责险制度工作的目标……
三、建立健全安责险制度体系
(四)建立顺畅的运行机制……
(五)完善配套的制度体系……
(六)构建科学的管理机制……
(七)突出双重保障功能。充分发挥安责险制度的事前预防和事后保障作用,通过加强和固化对参保企业的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隐患排查服务,鼓励保险服务机构开展事故预防相关技术的研发推广应用,积极开展安全培训、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强化安责险制度事前预防机制,提高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水平,帮助参保企业有效降低风险。注重发挥安责险“小投入,大保障”作用,规范理赔服务标准,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预付赔款和伤亡人员紧急医疗费用垫付机制,通过及时有效的保险理赔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缓解社会矛盾。
(八)发挥双重考核作用。落实各级政府工作任务,将安责险制度推行工作作为对各级政府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保证工作推动的力度。加大对以保险经纪机构为主的运营服务中心的工作考核力度,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根据不同服务职能对保险经纪机构进行考核;依托经纪公司对承保公司进行考核。要将监督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各类保险服务机构准入和退出本市安责险制度推行工作的主要依据。要通过发挥双重考核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提高各单位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www.xing528.com)
(九)建立安责险制度取代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特点,研究出台企业投保安责险替代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具体政策。
四、规范安责险服务机构运营服务
(十)进一步改进承保服务……
(十一)加大事故预防工作力度……
(十二)强化事后理赔服务工作……
(十三)完善保险服务机构的奖惩措施……
五、进一步加大安责险制度的宣传力度
(十四)发挥政府主导宣传的作用……
(十五)加大保险服务机构宣传的力度……
六、发挥安责险信息系统的作用
(十六)加快建设功能完善的本市安责险信息系统……
(十七)推动各部门广泛使用北京安责险信息系统……
七、加强安责险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要统一领导本地区安责险制度推行工作,成立领导组织机构,明确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经常性的工作交流和联合检查,推动辖区内企业投保安责险;完善考核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将推行工作作为对属地街道、乡镇和行业管理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保险监管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保险服务机构积极进行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引导和督促保险服务机构规范经营,查处扰乱市场违法经营行为,建立和维护统一、规范、有序的安责险市场秩序。
(十九)强化实施保障……
(二十)推动工作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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