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养老保险制度由三支柱构成。第一支柱是国家养老金计划,第二支柱是职业养老金计划,第三支柱是个人养老金计划和存托养老金计划等。其中,国家养老金计划包括两层。第一层是国家基本养老金计划(Basic State Pension,BSP),第二层是国家第二养老金计划(State Second Pension,S2P)。2013年1月,英国就业与养老金部发布了政策文件《单一支柱养老金:简化养老储蓄》,主要改革措施是取消第二层的国家第二养老金计划,将其合并为统一的等额的国家养老金,每周支付144英镑,从2017年4月开始实施[1]。英国公共部门养老保险制度也包含三个支柱,其特殊之处在于第一支柱中没有国家第二养老金计划,由于协议退出计划的实施,第二支柱的职业养老金计划取代了国家第二养老金计划。本章所研究的公共部门养老金计划主要是指第二支柱的职业养老金计划,这是公共部门退休职员的主要收入来源,也是英国政府改革的主要内容。
公共部门养老金计划在英国养老保障制度中占据重要地位。从建立时间上看,英国公共部门养老金计划起源于公务员计划,早在19世纪末期20世纪初期即普遍建立起来。从计划构成上看,英国大约有300多个公共部门养老金计划。其中,95%的成员集中在六大养老金计划——地方政府养老金计划、国民健康服务(NHS)雇员养老金计划、教师养老金计划、公务员养老金计划、警察养老金计划和军事人员养老金计划。从支出规模上看,2008—2009年度,英国公共部门养老金支出320亿英镑,接近同期国家基本养老金(SBP)支出的三分之二。从受益人口上看,大约1 200万人口享受公共部门养老金待遇,这相当于英国总人口的20%。由此可见英国公共部门养老金计划的重要性。
公共部门养老金计划大都属于DB型计划,待遇水平根据最后收入计算,只有极个别计划根据终生收入计算,退休年龄普遍在60岁或者65岁,而警察和军事人员可以提前退休。
在融资方面,目前只有地方政府养老金计划和部分医务研究人员养老金计划采取基金积累制,这和私人部门的职业养老金计划一样,资金主要来自雇主、雇员缴费和投资收益。其他公共部门养老金计划采取的是现收现付制,资金主要来自雇主和雇员缴费,不足部分由政府财政支付。由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比例不同,不同计划的融资情况不同。例如,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国民健康服务养老金计划的缴费收入大于其支出,而警察和军事人员计划缴费收入小于其支出。但总体而言,政府财政每年都要向公共部门养老金计划提供转移支付。此外,由于公共部门雇员的雇主是政府,因此其养老金计划的雇主缴费也来自政府财政,实际上也是由纳税人负担。以2009—2010年度为例,四大现收现付制养老金计划共支付208亿英镑养老金,其中雇主缴费为131亿,雇员缴费为46亿,政府转移支付31亿。但实际上,纳税人的负担为雇主缴费和财政转移支付,共计162亿英镑。
英国公务员养老金计划的正式名称是公务员主要养老金计划(The Principal Civil Service Pension Scheme,PCSPS),该计划是根据《1972年超级年金法案》(Superannuation Act)建立的。该计划主要覆盖中央政府公务员,不包括地方政府雇员。2002年之后,PCSPS被称为Classic计划,以区别于后来取而代之的Premium计划。PCSPS计划逐步关闭,不再吸纳新成员。从2015年开始,英国政府开始实施公务员和其他人员养老金计划(The Civil Servants and Others Pension Scheme,CSOPS),该计划简称为Alpha计划。该计划仍然是现收现付制、DB型的计划。此外,从2002年开始,英国政府也建立了DC型积累制的计划,称为Partnership计划。(www.xing528.com)
由于人口老龄化和政府财政负担的加重,英国公务员养老金计划出现三个发展趋势。一是普遍由待遇确定型(DB)向缴费确定型(DC)计划转变。目前,英国政府早期建立的Classic、Premium 和Nouvs三个DB型计划已经不再接纳新成员。2002年DC型的Partnership计划开始实施,逐步占据主要地位。第二,在计发办法上,此前的最后工资计划逐步转变为平均工资计划,以减少待遇支出。第三,不断延迟退休年龄,逐步由60岁推迟到65岁,与国家养老金年龄一致,并将最终提高到68岁[2]。
表11.1 英国公务员职业养老金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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