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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长期矛盾与国际比较

时间:2023-07-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统账结合制度面临的长期矛盾是人口老龄化的问题。个人账户有两个目的,一是实现基金积累,二是加强激励。因此,在统账结合制度下,通过做小做实个人账户来应对长期的人口老龄化风险也是不成功的。总体而言,中国多层次养老保障制度的框架基本建立起来,但第二三支柱的发展较为缓慢,短期内还无法扭转退休人员主要依靠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的局面。

中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长期矛盾与国际比较

中国统账结合制度面临的长期矛盾是人口老龄化的问题。之所以建立个人账户,也是为了解决这个长期问题。个人账户有两个目的,一是实现基金积累,二是加强激励。由于没有解决转型成本问题,这两个目的又是彼此冲突的。加强激励需要做大个人账户,而做大个人账户就意味着加剧做实个人账户的资金压力。由于没有解决转型成本的问题,在外部没有大规模财政补贴的情况下,做实个人账户的策略只能是做小,做大的话就需要更多的财政补贴。而做小的结果就是个人账户在退休待遇中所占比例较小,导致激励效果不明显。因此,在统账结合制度下,通过做小做实个人账户来应对长期的人口老龄化风险也是不成功的。

在无法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来应对人口老龄化风险时,政府必须通过其他辅助性途径来间接地应对老龄化风险。这些辅助性措施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制度,二是健全储备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1.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支柱

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支柱的核心是分散风险。多层次的养老保障支柱有助于实现替代率的相互搭配、积累程度的相互搭配、管理主体的相互搭配,并以此实现风险的分散。

世界银行在1994年提出了三支柱的养老金模式,2005年又提出了五支柱模式[14]。因此,多支柱养老保险改革成为一个世界潮流,我国早在1991年颁发的《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1991]33号)中就提出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开始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等法规颁布实施,2015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这标志着中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初步确立。第一层次为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二层次为补充性质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制度;第三层次为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www.xing528.com)

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措施,但诸多原因导致中国养老保障制度中的第二支柱不发达,绝大多数退休人员还主要依靠第一支柱。这些原因主要包括:第一支柱缴费率过高,企业建立补充保险的能力受到制约;税收优惠力度有待提高;中国劳动力市场供需结构尚未发生根本性逆转。

截至2015年底,中国参与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达7.55万家,参与企业年金员工2 316万人,积累基金9 52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刚刚启动,第三支柱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规模不大。总体而言,中国多层次养老保障制度的框架基本建立起来,但第二三支柱的发展较为缓慢,短期内还无法扭转退休人员主要依靠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的局面。

2.建立战略储备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成立于2000年8月,是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专门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简称社保基金会)负责管理运营。根据一些学者的回忆,这笔钱原定也是用于逐步做实养老金个人账户缺口,做实之后由社保基金会继续运作个人账户,但后来这笔基金变成了财政储备基金[15],以应对长期的人口老龄化危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规模不断壮大,治理结构不断完善,投资收益率表现良好。截至2019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资产总额2.63万亿元,其中直接投资占比为39.6%,委托投资占比为60.4%;基金自成立以来的累计投资收益额为1.25万亿元,年平均投资收益率为8.14%[16],成为养老保障基金的后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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