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多年来,随着经济、金融发展阶段的变化,我国先后出现了两种主流的金融观。
第一种金融观可以称之为金融中心主义,可借用邓小平同志的话来概括其内涵。1991年年初,小平同志在视察上海时曾讲过:“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3]金融中心主义对金融之于经济增长的重要性有充分的认识,强调金融在整个经济系统中的核心地位。金融中心主义的一个推论是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乃至因果关系。这一推论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前,得到了国内外许多学术文献的实证支持。经济学家戈德史密斯在1969年出版的《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一书中利用35个国家的数据,首次定量研究了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发现两者呈现正相关关系。这成为当时的全球性主流观点。以美国为例,当时的基本信念便是对华尔街有利的就是对整个国家有利的。
我国上一轮金融改革深受这一金融观的影响。在这一金融观的指导下,上一轮金融改革取得巨大成功,推动了经济的超高速增长。此外,中国许多城市争相建设金融中心,根据《人民日报》2011年7月20日的报道,至少有30多个城市提出要建设金融中心,许多地区将金融业定位为支柱产业或战略性产业,所秉承的也是这一金融观,其目的在于以金融业驱动当地经济发展。
第二种金融观可以称之为金融合作观,强调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合作关系或相互依存性。一方面,金融对实体经济具有依存性,金融自身的发展需要通过不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来实现,需要以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前提。另一方面,实体经济对金融也具有依存性,一个稳健、高效的金融体系是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可见,金融合作观既认可金融中心主义关于金融之于经济系统的重要性,也强调实体经济对于金融体系的重要性。(www.xing528.com)
金融合作观有两个推论:一是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二是金融危机或金融不稳定会给经济产出造成巨大损失。这两个推论既符合人们的直观感知,也得到国内外学术文献的实证支持。在应对和反思全球金融危机的过程中,这种金融观的影响力越来越大,目前已成主流,对当前金融改革的研究和方案设计产生了深刻影响。目前关于中国金融改革的大多数方案或建议均是基于这一金融观设计的,其着眼点在于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
以上两种不同时期的主流金融观均带有明显的时代烙印,在当时均具有充分的合理性。金融中心主义是在金融“没有发展过度”,甚至是金融基础非常薄弱时代下的金融观。当时,金融是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环节,搞好金融便可极大释放经济增长潜力。金融合作观则是金融过度膨胀时代和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的金融观。在这种情况下,金融已经开始挤压实体经济的发展空间,金融的无效率膨胀并不能支撑实体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相比较而言,金融合作观是更为全面的金融观。金融合作观继承和发展了金融中心主义,是在近20多年来的经济金融实践中,特别是发生了全球金融危机后,人们对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尽管如此,金融合作观仍然存在一定局限性,并未全面刻画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在此基础上设计的金融改革方案难免会有所偏颇。为此,我们提出第三种金融观——金融竞合观,旨在更全面、准确地刻画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为金融改革的方案设计提供理论基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