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署名问题上,你实际上会遇到的更多问题与技术协助有关——技术员(或者在技术上协助过你的人)是否应该被列为作者?在多数机构,这样的人就在你周围。如果这位技术员是你的科研项目的共同承担者,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他有资格成为作者之一。除此以外,要解决这个问题,也许可以看他们是简单地做了常规化验,还是对技术做了一些改进或更新。有时,就如你正在咨询和共同研究的人,能否成为作者就要看他是在关键之处给了你十分专业的技术解决方案,还是仅仅作为你的研究项目的热情鼓吹者、坚定支持者。换句话说,他们是不是做了比一般性服务更多的工作,是不是对论文中的科学方面(而不是技术方面)作出过贡献?如果没有,那么他们的名字应该被列入致谢一栏,而不是被列为作者。有时候,你指导着不止一位学生,一位同学完成一篇论文时会把另一位并不进行同一研究的同学也列为作者。也许这是出于一个善良的想法:这样做,后者多了一篇论文,将来后者写论文时也写上前者的名字,于是前者也多一篇论文。但是,这种思维是不值得鼓励的。除非他也作出了贡献,否则没有做同一课题的不要作为作者,这样做实际上偏离了对真理和事实的追求。解决这个问题也很简单,指导的老师可以更多地鼓励同学之间的互相协作。
另一方面,在科技界当然是人人希望对科学技术有所贡献,人们希望在学术论文上有署名的权利就是一个体现。为此在实际操作中,宁可过于谨慎也不可把作者漏掉(如果他们希望被列于其中),即使这并不完全合理。上下左右多想想,你会找到较合适的做法。如果你要署上自己以外的人名,你要征求对方的意见:他本人是否愿意成为作者之一?但要切记,有朝一日当你被邀请当作者时,假如你觉得实在没有正当理由,你应该表示可以看一看原稿,但无论有多大的诱惑,都要暂缓是否署名的决定。有时我的已经毕业的博士生会邀我成为他准备投稿的论文的作者,如果这项课题的确与我无关(我没作出过贡献),我会对他说:你可以有信心独立发表论文,而毋须再挂上导师的名字。作为导师,他传达的是这样的意思:科研上的独立思考更为重要。
我记得我和导师在《英国皇家学会会志》 上发表论文时,作者是按姓氏第一个字母在英文字母中的顺序排列的。我的一位导师Terry Boddington 的姓氏首字母是B,我是F,我于是就排在第二。现在很少看到按姓氏首字母顺序排列作者的做法。在许多场合,署名的顺序是非常重要的,在人们的思维定势中,第一作者通常是实际做研究的人(往往是博士生或博士后);最后一位作者一般是监管研究工作、寻求经费资助以及协调论文发表事宜的人;处于两者之间的作者所作的贡献相对较少。值得指出的是,这也并非惯例。许多人执行的恰恰是另一种思维定势:第一作者是作出第一位或者是最重要的贡献的人,第二作者次一些,第三作者再次一些,以此类推,有点儿像体育竞赛的名次。其实,科学研究远非如此简单。(www.xing528.com)
当有两个或者更多的人对研究工作作出同等贡献时,还是会出现问题。当然可以将他们的名字并列为第一作者,但实际上在印刷论文时、在填项目经费申报表时、在申报奖项时、在被收入文摘索引类文献时,列在最前面的人总是更为有利。也许可以采取一种协商的办法,比如,一个人在某篇论文中作第一作者,另一个人在之后发表的另一篇中作第一作者。协商是值得提倡的,协商过程往往成为大家十分珍惜的团队精神、科学精神的好载体。当然,这样的事情决定起来还是比较困难的,应该通过公开讨论尽早定下来。争取合作做更多的课题,会使这种困难的解决进入一个良性互动的氛围。如果想避免相互伤了和气,还可以听听资深作者的意见。
(原文发表于《科技导报》,略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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