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服务市场是指由信用信息数据提供者、信用服务主体、信用服务内容、信用服务对象与应用场景、信用服务监管者、监管依据所组成的行业、产业、规范综合体,其中心是由信用服务机构及其提供的信用服务与产品市场。信用服务市场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应运而生的市场,其特殊性在于与市场主体的信用需求相联系,是市场经济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体现。
按照信用服务的内容,信用服务市场可以细分为信用调查市场、信用评级市场、信用担保市场、信用保险市场、信用保理市场、债务清收市场、信用管理咨询市场等;按照服务的对象,信用服务市场可以分为政府信用服务市场、企业信用服务市场、个人信用服务市场;按照服务的领域,信用服务市场还可以分为信贷金融信用服务市场、商业信用服务市场、消费信用服务市场等。
信用的发展与演进会经历两次大的质的蜕变:第一次,信用从道德文化概念蜕变成经济现象与行为,信用从文化到债权债务,从抽象精神到具体可量化的借贷交易量,此时,信用主要表现在资金借贷的债权债务上。第二次,信用从经济现象与行为蜕变成资本,信用从一个小范围的借贷交易量扩大到更大范围,不仅涉及金融,还包括商品、服务等更广泛的经济交易,不仅包括更广范围的经济交易,还包括政府掌握的行政资源的社会分配,按企业或个人的信用状况分配公共资源。[27]纵观我国信用服务市场的产生与发展,其历程同样遵循着信用质变的轨迹。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铺开和向纵深方向推进,市场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1984年,辽宁省抚顺市在当地企业中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的经验得以借鉴和推广,全国各地纷纷学习,积极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在1987年以前,全国没有一家可以提供企业信用资料的机构。这一时期信用与守信的意识主要依靠《民法通则》、市场主体自律与律师配合调查完成,我国的信用服务市场尚处于萌芽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涌现出中国诚信、大公国际、上海远东等一批与企业发债和资本市场发展相适应的信用评估机构。从此,信用意识开始逐步被企业和投资者所接受,但信用服务的领域主要集中于信贷与金融领域。(www.xing528.com)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发文,撤销金融评信机构及信誉评级委员会,旨在评信机构与行政主管部门彻底脱钩,这是信用服务机构面向市场化运营的开端。20世纪90年代末,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大力推动下,济南、镇江、铜陵、深圳、重庆、山西、河南等地出现一大批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信用担保机构。1994年之后陆续成立的中投保、深科投等一批专业担保公司也开始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这一时期是我国信用服务市场的起步时期。1999年至2003年,信用服务行业进入发展阶段,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目标;尤其是2003年8月27日我国颁布了《行政许可法》,政府的行为受法治约束,这就为民间的信用服务机构入市松了绑。
2003年至今,社会信用服务市场进入加速发展阶段。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在推动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顺利建成,为信用服务市场提供了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来源。2013年1月,我国首部《征信业管理条例》出台,解决了征信业发展中无法可依的问题。201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提出了全面推进包括政府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强调发挥行业组织自律和市场机制作用,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合力。信用服务市场的功能进一步拓展深化,由传统的信贷、金融逐步转向商业与社会领域。目前,我国从事信用登记、信用调查和信用评级的机构近200家,除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为政府主导外,其余均为市场化机构。[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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