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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论:如何摆脱商业主义牢笼

时间:2023-07-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6]在美国,大型律师事务所塑造的商业氛围成为律师陷入商业主义桎梏的一种鲜明的展示。美国律师市场是大型事务所与其客户关系本质变化而导致的外部法律服务市场的内在部分的反应;外部市场也罢,律师内部市场也罢,它们的成长都伴随着不同的、30年前没有听说过的那些新型的、开放型的商业实践,例如,应运而生的就包括今天许多事务所会雇佣市场开拓人员帮助他们寻找法律服务的购买者……也是美国律师职业危机的重要根源之一。

律师论:如何摆脱商业主义牢笼

基于人之本性所带来的宿命结果,在西方国家,律师经历了高贵而有尊严的职业发展阶段后,其被商业主义的重石拖入经济利益的泥淖中。在现代社会,律师职业的商业主义的魅影无处不在。基于律师门槛的放低引起的庞大律师队伍的现实,律师为了生计或者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而不计后果地招揽法律生意,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角色异化,成为富人或者大企业的御用律师,律师整天疲于奔命完全被逐利心理控制,等等,导致律师职业危机重重。律师光辉四射的贵族形象的时代似乎一去不返,而是成了贪婪、狡诈的同义词。在法律商业主义笼罩的现代法律服务市场,律师甚至被认为是希望更多事故发生的恶意谋利者,事实上,对于律师如此之评价并不是无中生有,而是确有其人其事。具体而言,律师深陷商业主义泥潭的表现主要可以体现在:

其一,浸透商业主义思想的大型律师事务所成为法律服务市场新的行业霸主。“随着市场机制的作用,律师的身份性一体感和使命感会被逐渐削弱,法律商业主义倾向会增强,特别是美国人发明的大型律师行(large law firm)、连锁法律门诊(chain legal clinics)以及成功酬金制(contingent fee system)在国际上流行后,人们越来越习惯于从做生意的观点来理解律师业。”[36]在美国,大型律师事务所塑造的商业氛围成为律师陷入商业主义桎梏的一种鲜明的展示。美国律师市场是大型事务所与其客户关系本质变化而导致的外部法律服务市场的内在部分的反应;外部市场也罢,律师内部市场也罢,它们的成长都伴随着不同的、30年前没有听说过的那些新型的、开放型的商业实践,例如,应运而生的就包括今天许多事务所会雇佣市场开拓人员帮助他们寻找法律服务的购买者……律师事务所现在以充沛的精力和几年以前不曾想象的、不必要的、不适宜的或者既不必要也不适宜的方式去兜售它们的服务。[37]可以说,大型律师事务对于律师公益思想的衰败难辞其咎,其塑造了一种使人目不暇接的、迷茫的商业文化氛围,导致律师政治家思想集体凋落。也是美国律师职业危机的重要根源之一。美国法官斯通指出:“垄断企业的发展,导致了律师协会的必然专业化……律师最好的职业技巧和能力已被引入高难的和高度专业化的商业和金融服务,使得昔日有学问的职业演变成了商业的附庸;并且受到了市场道德和习惯中反社会因素的不良影响……律师们为公共服务和实事求是运用法律的能力和才干已最大限度地被当事人的利益所吸引。”[38]

其二,律师职业阶层之间两极分化严重。基于大型律师事务的垄断性,其获得了最大的那份经济蛋糕,这也使得小律师事务所或者普通执业律师角色更加“法律工匠化”,这在美国体现的比较明显。“美国都市律师界金字塔顶部与底部的律师有着巨大的社会距离感,这一点可以从两极的律师的相互态度上体现出来,斯密戈尔(smigel)称之为‘一幅相互憎恨的图景’。小型律师事务所和个人执业律师经常表示不满是因为,他们获得了法律职业资格却被剥夺了这个职业所带来的好处。”[39](www.xing528.com)

其三,律师不计一切使用各种手段招揽案源。在律师重商主义背景下,获得经济收益是律师以及律师事务所生存或者运动的最主要动力。不仅律师之间因获取案源而采取激烈的竞争,而且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兼并现象屡见不鲜,所以,整个法律服务市场就演变成法律服务战场,生存竞争导致律师业也必须像商人一样降低身段,采取一般商品市场中普遍采取的营销手段,其中包括广告营销以及价格战等律师行业以前不齿的纯粹商业化的方式。更有甚者,有的律师通过自诩与法官、检察官或者政府官员等权力掌控者有私人关系而招揽案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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