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知识创新价值链的实现过程出发组建全国性信息服务联盟,需要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协调下分步推进。立足于我国信息服务机构分系统组织现实及知识创新主体的需要,按协同管理架构,拟由国家统筹服务联盟的建设。在服务联盟中设立全国性协调机构,安排公共、科技、高校、经济和行业系统的资源和服务。协同组织可在现有基础上强化职能,例如可以考虑设立相应的理事会。由各系统加入的理事会具体任务是进行不同信息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协调,保障系统建设与运作投入,审定经费预算,制定协同信息服务管理规则,建立相应的合作关系,统筹协调参与协同服务的各方利益,采用统一的标准规范信息资源采集、处理、传递和服务业务,实现跨系统信息服务组织上的规范化。理事会拟在国家有关部门统筹下组建,如NSTL在实现跨系统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中就由国家科技部统筹,在相关科技信息系统加入的基础上,实行联合体管理制度。这一成功模式,在开放服务环境下具有普遍意义。值得指出的是,理事会的建立可突破现有行政、系统界限,实施联盟运行机制,如图4-1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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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1 国家层面的服务联盟建设
国家层面除了要设立联盟理事会负责统筹协调服务外,全国性跨系统联盟可以在深化合作中进一步强化协作关系,建立信息联合体。全国性跨系统信息联合体承担协调各系统信息资源建设的任务,通过推进数据共享、互用,实现统一界面上的系统互操作,规范信息资源采集、加工和整合任务。全国性协同服务机构通过联盟理事会制定的统一元数据加工标准和规范格式,对各系统内的信息资源元数据进行集中和加工整理,形成题录、文摘、目次、引文和全文等深度各异的信息资源体系;然后以统一的用户服务接口,通过覆盖全国的网络服务平台,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服务方式和模式,实现“一站式”内容提供和信息协同服务。同时,全国联盟系统还应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创新信息需求。国家层面的联盟组建,主要依托已经建立并投入运作的国家公益性信息资源共享支撑服务系统,如CALIS系统、NSTL系统等,以这些已经建立起良好运行机制的共享系统为联盟的核心主体,共同组成国家层面协同服务联盟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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