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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创新发展中的信息服务系统协同组织

时间:2023-07-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知识创新价值链的内涵来看,它反映了一个知识流动的过程。创新价值链构成的基础条件是不同主体间的动态作用条件,包括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产业部门与顾客等其他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条件,条件保障实质是知识得以创造、扩散与转移。企业在创新价值链中的创新活动如图1-6所示。因此,中介及创新服务机构是创新价值链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国家创新发展中的信息服务系统协同组织

从知识创新价值链的内涵来看,它反映了一个知识流动的过程。知识流动体现了共同参与创新活动的组织之间的交互作用关系,实现主体之间知识优势的互补与融合,知识流动的规模和效率直接影响着知识创新价值链的结构和运行效率。知识创新价值链从整体上看存在着上下游的互动关系,具有内在的不可分割性,任何创新主体都不是孤立封闭的,任何创新成果的取得都是多主体间协同创新的产物,个体创新能力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整个链条的创新能力。因此,如何从整体上将创新体系内的各种机构和制度有效组合起来,以增强整体的创新能力,是实现创新价值的重要途径。同时,创新价值链体现了一个连续动态的创新过程,它将相关的创新主体连接起来并将各相关要素进行组织配置,从而将知识转化为有价值的商品。

创新价值链强调环节之间的反馈,形成“创新链环”模式,即创新的上游阶段(与技术相关阶段)和下游阶段(与市场相关阶段)形成反馈循环,“创新链环”强调的是创新过程的交互性,即重视反馈作用在创新的上游阶段和下游阶段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以及发生在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的科学、技术和与创新相关的活动之间的大量的交互作用[16]。知识在创新价值链中流动,创新主体之间建立起多条知识价值链,多条知识价值链相互交织形成知识价值网络[17]。创新价值链构成的基础条件是不同主体间的动态作用条件,包括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产业部门与顾客等其他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条件,条件保障实质是知识得以创造、扩散与转移。孤立的创新价值链是不存在的,创新价值链中的任何创新主体均与其他众多主体之间发生知识流动关系,每个主体都是链中的一个节点,每个节点都有可能同时归属于不同的创新价值链,众多价值链交织成复杂的网链式结构。创新知识就是在这种复杂的网络结构中流动和增值的,主体之间的联系越紧密,知识流动越通畅,流动水平越高,创新价值就更容易实现。

从国家创新发展的宏观组织上看,按照创新价值链环节上主体的作用,政府部门、企业、研发和服务机构的创新活动具有不同分工:

(1)政府创新活动

政府是创新价值链上的制度创新主体,负责国家总体创新发展战略、制度、政策、法规的制定。政府既是创新活动规则的制定者,也是创新活动的直接参与者,政府通过在价值链上发挥制度创新作用,提高整个创新系统的效率,促进知识在其他主体间的生产、传播和利用。政府直接地通过宏观调控手段对创新活动进行干预,引导其他创新主体实现创新目标。在知识创新价值链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环节,必须依靠政府的组织和政策支持,其他社会组织在知识创新价值链上所形成的成果,才能通过有效的知识流动机制传递到下游,继而通过市场机制配置技术资源。其中,所牵涉的制度安排、市场建设、服务中介和创新价值的市场化延伸具有关键作用。显然,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在政府的宏观管理、政策引导和财政扶持下得以实现。另外,政府部门通过组织国家级科技攻关课题研究和重大科技工程,对知识创新项目进行财政资助,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信贷优惠和税收优惠,通过产业倾斜政策和知识产权保护直接参与创新活动。政府在创新价值链中的作用如图1-5所示。

图1-5 政府创新活动

(2)企业创新活动

从熊彼特的企业家创新理论,到罗默的新经济增长理论,其共同点是把企业的创新作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杠杆来对待。事实上,企业在知识创新价值链中承担着技术创新和知识应用的任务,始终位于市场竞争最前沿,把握着技术创新的最新动向。现代环境下,企业已经成为技术创新的核心主体,企业的创新活动在创新价值链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是将知识成果进行产业化、市场化的价值实现主体。知识创新体系中所有主体的功能发挥、互动关系的确立及最终目标的实现,都要通过企业这一核心主体实现[18]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向企业扩散,企业在获得政府政策支持后,通过融资获得资金,启动成果转化、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工作。知识创新价值链上的主体和部门都围绕着企业的经营进行运转,通过各主体和各部门的密切合作,最终实现企业的创新目标和整体创新。企业在创新价值链中的创新活动如图1-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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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6 企业的创新活动

(3)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创新活动

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从事知识创新、知识传播和人才培养活动。科研机构与研究型大学的工作主要处于创新价值链的上游,承担着为社会提供科研成果的任务,同时向社会输送创新人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通过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成果向企业提供科学理论和技术,为企业进行技术研发奠定基础。高等教育的发展以及机构研究能力的提高,使得知识由以前富集于企业研究部门和科研单位,转变为广泛分布于产品价值网络中的各个节点,知识的自然配置打破了只有富裕的企业和富裕的国家才能开展创新的垄断局面。鉴于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的国际化合作发展,高等学校已成为知识创新的重要基地,不仅在知识创新上起着引领作用,而且在知识转化为生产力方面起着孵化器和辐射源的作用。当今世界,许多国家的高科技产业发展都是依托高等学校的,例如,美国依托斯坦福大学建立的硅谷高技术工业园区就是典型的例子。斯坦福大学雄厚的科研基础和创新成果、创新人力资源为硅谷的科技发展提供了知识来源。当前,我国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创新成果的产业化,与企业技术创新的衔接,已成为科技成果高效地转化为生产力的关键。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创新活动如图1-7所示。

图1-7 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创新活动

(4)中介及创新服务机构的创新活动

中介及创新服务机构是系统中的服务创新主体,包括科学协会系统、行业协会、技术产权交易所、管理咨询机构、生产力促进中心、国家各级科技信息研究所、图书馆、档案馆等,作为服务提供者为其他主体的创新活动提供如信息交流、科学技术评估、信息参考咨询等支撑性创新服务活动。这些活动对于政府、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与市场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扩散发挥着关键性的促进作用[19]。中介及创新服务机构的活动能降低创新成本,促进其他创新主体间的联系和合作,降低创新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创新效率等。因此,中介及创新服务机构是创新价值链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促进主体间相互联系、交流合作的桥梁与纽带。中介及服务的创新发展将改善创新网络中的总体支持结构,加强创新主体之间的有机联系,加快技术和知识转移的速度和效率,保障创新活动的高效进行。中介及服务机构创新桥梁的功能从创新系统的角度来分析,加强了系统内各主体间有效联系的强度和频度,促进了知识转移和扩散。这类机构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政府等创新主体吸收知识和信息,服务于企业等创新的核心主体,因而其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其吸收和扩散能力显得更为重要。信息服务机构等创新服务系统本身也是国家创新价值链中的一种重要主体,同时它们又为其他各级各类创新主体服务,如为政府部门充当智囊团,支持决策,为企业推送市场信息和技术信息,为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提供所需要的学术资源等。通过创新服务系统对国家创新系统的资源整合功能,为知识创新价值链上的多元主体的创新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信息保障。中介及创新服务机构的创新活动如图1-8所示。

图1-8 中介及创新服务机构的创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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