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几千年人治传统的影响,中国人“重权轻法”思想很严重,这在一些领导干部身上表现尤甚。例如,一些领导干部存在的“为民作主”思想实际上是封建人治思想的现代翻版。他们把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变成了代替人民行使权力。一个批示,一张条子,一个招呼或者一个暗示,就使法律扭曲变形。这种现象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对领导干部的影响也很大,它导致了恶性循环,使一些领导干部愈发从内心深处排斥法律,鄙视法律,瞧不起法律而崇尚权力。由于崇尚权力,使权力因素在超常地发挥作用,“有权就有一切”,成为一些领导干部的人生信条,这些人醉心于投机钻营,以种种手段攫取更多的权力。在管理分内事务时,他们不是遵循法律的现定,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而是凭借自己的经验和主观臆测行事,有的人甚至一意孤行而导致决策失误,给党和国家带来了巨大损失。在案件的处理方面,权力干预司法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有时案子尚未进门,领导的“条子”就先行了一步,导致“有条子按条子办,没有条子再按法律办”的奇怪司法现象。由于“重权轻法”,个别的干部胆大妄为,蔑视法律,有的竟以身试法。
有的干部认为自己小贪小占出不了大格,够不上腐败,也犯不了大事,只要自己不讲,谁也不知道。几个人合伙干,掌权的、签字的、管账的都有份,各方利益均沾,利害攸关,“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说大家都好,说了对谁都不利。从作案开始时,参与者预先都商量好了对策,订立了攻守同盟,掩盖了事实的真相,做好了反调查工作。自以为考虑周密,天衣无缝,万无一失,即使执纪执法部门派人来查,也难以查出破绽。这种侥幸心理的存在比较普遍。有的领导大权在握,干脆就怀着“抓着算,抓不着就干”的侥幸心理,近似疯狂地攫取人民财富。例如,广西原贵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乘龙,从1991年至1996年,不过五年时间,就聚敛不义之财一千多万元人民币,平均每年二百多万元!据检察院核查,在受贿的“高峰期”,李乘龙几乎是日进万金!什么党性原则,什么纪律,全都抛到脑后。
社会学家认为,当犯罪主体身上的“善”,与社会上某一客体散发的“恶”有了结合点时,犯罪便会成为现实。李乘龙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当上市委书记的李乘龙在任几年很是开了眼界。当领导的那种前呼后拥、众人俯首的感觉,自然让李乘龙心顺气畅,既新鲜又刺激;结交的大款“兄弟”们,一个个锦衣玉食,豪气冲天。住,一定是星级宾馆;穿,必是名牌;吃,非山珍海味、名酒名烟不用;车,净是奔驰、宝马、凌志,最不济也乘部佳美、本田什么的。那份作派、那挥金如土的气势,使他渐渐领悟了权力的含金量,他仿佛活了半辈子才开始认识生活。于是为了满足自己无尽的欲望,李乘龙一步步把自己推向罪恶的深渊。(www.xing528.com)
领导要把好人情关,摆正“大家”与“小我”的位置。
领导者在领导活动中社会接触面宽,社会活动多,加上特殊的身分和地位,亲戚、朋友、同学、同事比较多。再加上当前好人主义盛行,一些人搞“上级对下级护着,同级对同级帮着,下级对上级抬着”,热衷于吹吹拍拍、拉拉扯扯、吃吃喝喝,大搞感情投资,编织关系网。花公家的钱,为自己联络感情。没关系的,该办的事拖着不办;有关系的,不可办的事也照样办。更有甚者,拿原则做交易,投之以李报之以桃,办事讲哥们义气,这种违背党的纪律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