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和“权”一样,它本身也是中性的,并无善恶之分。问题在于怎么用?什么人去用?在当今世界上有了钱可以做很多事情,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钱,就等于缺少物质条件,什么事情也干不成;但是,钱又不是万能的,“有钱能使鬼推磨”的说法夸大了钱的作用,具有很大的片面性。钱如果在代表历史前进的人民群众的手里或进步人士手里,它就能够发挥正效应,即对人类的进步事业发挥积极的作用;钱如果在逆历史潮流而动的黑帮集团手里或个别野心家手里,它就会产生负效应,即阻碍甚至破坏人类进步事业的发展。
在现实生活中,钱,能叫人任意地去享受,可在享受的海绵堆里,它也会把人吞没的。有的领导干部之所以陷入“钱”的心理误区,就是对钱不能持正确的认识态度,表现在犯罪结果上就是以各种非法手段,肆无忌惮地敛财,贪赃枉法。四川涪陵市原市委书记赵甫安(贪污犯,已被处决)如是说:“权这东西就像一块大磁铁,可以把钱统统地吸过来;权又像树,钱只是长在树上的果子。”大款们熟谙“钱”的功能,以便投饵钓鱼。与赵甫安勾结的某包工头如是说:“钱就如一把钓竿,权只是这钓竿钓起的一条鱼。”一个把权视为“吸钱石”和“摇钱树”,一个把钱视为“钓鱼竿”,各有谋算,互相利用,展露了权钱交易的“万花筒”。这种权钱交易的“理论”犹如一个粪堆,使贪婪的蚊蝇聚集,尽享“兽餐”,从而形成了“环境污染”。当然,这种“理论”也是一个“催命鬼”,赵甫安不就是在这种“理论”导引下走向另一个世界的吗?多少违纪的、入狱的、吃枪的,不也是在这种“理论”的诱惑下向罪恶深渊狂奔的吗?锦州市特大贪污犯赵国立在8个月期间竟贪污2019万元,可谓疯狂至极,他狂奔的终点也是那个罪恶的深渊。(www.xing528.com)
领导要把好金钱关,摆正“义”与“礼”的位置。一个人,尤其是党的干部绝对不能把金钱看做人生的价值目标。当干部就得讲党性、讲奉献。一定要做到“四不贪”:第一,不能贪。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人家送你钱是为买你权,你绝对贪不得。贪了钱就必然会出卖原则,就会丧失党性。第二,不必贪。我们有工资,国家已保证了我们的生活,可以说丰衣足食了。与普通的工人农民比更是不错的了,应该知足。第三,不想贪。一心为民办实事、一心为公谋利益,总会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同和支持,也会得到人民群众的赞赏,精神状态积极向上;而贪了,则必然胆战心惊,不仅精神空虚,而且生怕东窗事发,总不踏实。两相比较,还是不想贪为好。第四,贪不得。“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违法乱纪搞腐败者必定受到党纪国法制裁。绝不能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近几年,不是陆续有干部把受贿之财缴归财政,将犯法之身送进监狱吗!其中,身居高位者如成克杰、胡长清都被判处极刑。前车覆辙,不可不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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