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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道德观对科学研究原理的影响

时间:2023-07-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道德理念的出现早于现代科学。即使我们认为总是做正确的事很容易,复杂的情况可能使我们并不能轻易做出正确的道德选择。它的关键是自律和遵守“德”。“气”与道德直接相关。苏格拉底因为被控诉不敬城邦认可的神灵,并且用他的学说“腐蚀”城邦年轻人的思想等“离经叛道”的行为被判处死刑,随后服毒而亡。苏格拉底讨论的是“德性伦理”,与自身品行有关。

历史上的道德观对科学研究原理的影响

道德理念的出现早于现代科学。即使我们认为总是做正确的事很容易,复杂的情况可能使我们并不能轻易做出正确的道德选择。“道德”这个词来源于一个古老的希腊词,意思是“习惯”或“习俗”。就像好习惯一样,正确的道德选择是被习得的。

过去的哲学家创造了关于道德的很多理论,我们无法在一个章节中全面罗列,不过可以大致了解一些:

孔子是中国最杰出的思想家。他生活在大约公元前551—479年。他本质上是一位伦理学家,主张用“礼”——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类行为的形式和范例,来规范出于政治目的的武力使用。它的关键是自律和遵守“德”。正如他在《论语》中所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他对中庸的坚持,与亚里士多德(后文将会提及)的伦理美德相通。尽管孔子没有直接涉及科学,但他的有些原则适用于科学行为。首先,他崇尚“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认为每个层级都有对上忠诚和对下关爱的义务。在科学研究中,研究者必须关爱他的学生;反过来,学生应该忠诚、勤勉并尊重老师。孔子的思想与西方思想有一定冲突。在20世纪90年代就发生了这样一个案例:当时在美国一所重点大学里,一些利用课余时间做助教的研究生因收入低、工作时间长,而向主管研究的副校长投诉,这位来自中国的数学家说:“我把你们都看作我的孩子。”研究生们回答道:“我们不想做你的孩子,我们只想做你的雇员!”

12世纪伟大的哲学家、理学的创始人朱熹(1130—1200)复兴了孔子的思想并把它变成系统的学说——不是科学,而是“万物的理论”。朱熹把孔子的“礼”从仪式、范例和恰当的行为扩展到宇宙和其中万事万物的形式,认为每个个体事物都有模式,一种容易理解的本质,这就是“理”。成人(高尚的人)接受“大学”教育,探究现象,修身养性。探究现象(格物)包含把事物分成相互依存的两个方面:“理”和“气”。“理”是模式,是事物的规律;“气”是像灵魂一样的力量,存在于事物中,使它们更真实美好,更轮廓分明。“气”有点类似于亚里士多德的“实现”:“气”越少,人离理想状态越远,“气”越多,人越接近理想状态。“气”与道德直接相关。不道德的君主被称作“气数”已尽,需要重新修习“大学”课程

探究现象和修身养性的目的是“立志”,即让品行端正,但是它在某种程度上比孔子所提倡的“仁”(利他主义的快乐,博爱)和“忠”(忠诚)更贴近现实:根据周边事物,即他人的行为和性格,调整自身行为。朱熹把“格物致知”看作是深入、广泛地认识构成现实世界的规律的必由之路。

朱熹所注释的儒家的主要著述——“四书”(《论语》《大学》《中庸》和《孟子》)被纳入科举考试的必读书目。应试者必须背诵“四书”及其注解,并根据当时的形势加以应用,直到科举制度(和帝国)被废除。

苏格拉底是生活在公元前470—399年雅典城邦的古希腊哲学家。我们了解他是因为他的很多论述被他的学生柏拉图记录了下来。苏格拉底被看作西方文明的第一位伦理学家。他的生活丰富多彩,他当过士兵、法官,后来做了老师,办了学校。他向学生提出具有挑战性的问题来发现真理。他会不断提问,直到学生放弃并意识到自己并没有想象得那样博学,或者直到他在苏格拉底帮助下发现真理。这种不断提问的技术被称作苏格拉底产婆术。苏格拉底因为被控诉不敬城邦认可的神灵,并且用他的学说“腐蚀”城邦年轻人的思想等“离经叛道”的行为被判处死刑,随后服毒而亡。

苏格拉底讨论的是“德性伦理”,与自身品行有关。简言之,苏格拉底认为如果一个人有自知之明,在生活中遇到挑战时就不难做出正确选择。根据他的说法,一个没有做出正确道德选择的人是不快乐的,因为他没有文化,孤陋寡闻。一个毕生在了解人类境遇、自身需求以及什么对整个人类有益的人,在生活中能轻而易举地做出正确选择。

亚里士多德生活在公元前382—322年。他一生大部分时间在雅典生活,并在苏格拉底开办的那所学校就读。他在生物学、语言学经济学政治学和“自然哲学”等许多不同学科中发展了哲学思想,形成了科学观察的雏形,在其中他郑重论述,科学的真理可以通过观察和推断来确定。众所周知,在古时候通过军事征服创建了庞大帝国的亚历山大大帝,是亚里士多德的学生。

亚里士多德提炼了伦理美德,引入了“美德的中庸之道”,意思是一个人要处事得当,需要适量(“适中”)的美德。过与不及都将导致选择不当,而适中的美德才会指向正确的选择。例如,慷慨是美德,慷慨不足是吝啬自私,慷慨过头是粗俗炫富。人们通过锤炼自己的价值观以拥有适度的慷慨,就能做出正确选择。这种平衡适用于许多美德,如谦虚、真诚、睿智和雄心。(www.xing528.com)

奥卡姆的威廉(William of Occam)(1280—1349),或称奥卡姆,是个有名的反对天主教的政治积极分子。他与教廷的冲突起于幼时,在他就读于牛津大学期间,曾因被指控异端信仰(与宗教学说相反的信仰)而被传唤到天主教最高法院,并因此中断学业。他从审判中逃离,前往德国慕尼黑生活并继续学术写作,一直没有获得学位。

奥卡姆以他的“奥卡姆剃刀原理(Occam’s Razor)”闻名。他的理念是:如果发生的事有两种解释(例如,你发现卧室窗户碎了),最简单的解释是最有可能的。我们应该根据证据或事实(玻璃碎片在房间里面还是外面),提出并不复杂和符合常理的解释(有东西砸穿了窗户,或有东西被碰翻了,砸坏了窗户)。因为在某种意义上,每个解释都可能是错的(有人扔东西砸破了窗户然后逃走了,有盗贼企图破窗行窃),我们应该选择最不可能出错的解释。

奥卡姆是“直接现实论(direct realism)”的倡导者。他的理论认为,我们通过自己的感官认知周围的世界,通过最简单的手段理解世界。通过我们的感官和观察,我们了解水的一切。没有感官,我们决不会知道世界是怎样运作的。我们可能通过间接方式获悉——读书或听其他人描述客观现象和人类行为,但是,真正的理解来自自身的感官。

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1776)是生活在爱丁堡的苏格兰哲学家。虽然他是个聪颖的学生,但是他时常因意见相左与教授们产生冲突,导致他未能从大学毕业。即使这样,他还是个受欢迎的作家,并在爱丁堡大学找到了一份图书管理员的工作。他的哲学著作在刚出版时遇冷,但是至今一直占据重要地位,产生了很大影响。他因出版了一本有关英国历史的流行书而声名鹊起。作为一名多产的作家,他的自传却只有5页。他说,对于那些对他的生活感兴趣的人来说,这个长度够了。

休谟是公式化哲学家,为人所知的理念是道德判断的基础是情感,而非理性。例如,生活中的一个不幸的经历,可能会让人变得自私或对他人造成伤害,不管相反的做法是多么理性。休谟认为,人不是理性的生物,所以不能指望他们做出理性的道德选择。这种思想被称为“元伦理学(metaethics)”,G.E.摩尔(G.E.Moore)在1903年出版的《伦理学原理》(Principa Ethica)中响应了这一观点。与休谟一样,摩尔认为,“善良”和“美德”并不能以客观或逻辑的方式定义。这些是只能通过直觉把握的价值观。人们做出合乎道德的决定是因为它符合他们的审美和感情,而不是因为他们害怕不道德行为的后果。

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1742—1804)是德国哲学家,他的道德理念不同于元伦理学的思想流派。他在严格的宗教家庭成长,学习勤奋,擅长数学和科学。他提出了一个正确的假设:太阳系的行星是由旋转星云物质构成的团块,数百万计的天体共同构成圆盘状结构的有规则的天体系统。他很少出游,就算出门也不大远离家乡柯尼斯堡。他的最重要作品都发表于晚期。与苏格拉底相似,他因为宗教观与国王的审查员相抵触,但后来还是寿终正寝。他的临终遗言是“那很好”。

康德与休谟的道德观迥然不同。康德相信普遍的行为法则,即遵循“准则”。准则是行动和理由。例如,一个人感到饥饿会偷窃食物。如果世界上每个人都偷窃食物(行动),会产生可怕的后果。因此康德认为,即使饥饿的人,偷窃食物还是不对的。根据他的哲学观,每个人都应该有责任遵循道德社会的普遍法则。

乍一看,道德好像很简单,但是历史上最聪明的大脑已经在思考在不同情况下,道德正确的做法到底是什么。苏格拉底和休谟认为,如果一个人行为合乎道德,他就会快乐。休谟认为,我们不可能真正知道什么是道德的,因为人类不可能理性。而康德不同意,他认为通过理性思考可以提炼出世界上每个人都能遵循的绝对道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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