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常在写书时刻画一些人物,不仅是因为我想写这个人,更因为它往往呈现了一个时代的特征,这是我为什么要在《远方之镜》(ADistant Mirror)中写库西勋爵;它还展示了一个国家的面貌和人们的心理,这是我在《骄傲之塔》中描写议长里德和理查德·施特劳斯的原因;它还能还原历史关口的原貌,就像我在《史迪威与美国在中国的经验》中所做的那样。你可能会说,我这样“绕圈圈”,不是合格的传记作者,你也许是对的。我从不当自己是传记作者,我只是一次两次地利用传记去写历史。
我相信这是一种极其有效的写作方法,原因有很多,但最重要的理由是它能成为显著的范例。国立肖像馆(National Portrait Gallery)就用肖像来展示历史。传记作家之父普鲁塔克就把它们当作道德范例,他展现的是有责任感的人获得了奖励,有野心的人遭到了算计,自高自大的人得到了失败。普鲁塔克在《希腊罗马名人传》里艺术化地安排了人物的事迹和逸闻,为的是取悦和启迪读者,同时用道德原则教化读者。每个有创造力的艺术家——我把普鲁塔克算作其中一员,并且大言不惭地把自己也算上——都有两个目标:表达自己的观点,并将之传达给读者、评论者、听众和消费者。(我必须说明,对于写作历史和传记,“创造性”不是如某些人所想的生造,而是对事实做艺术的编排。)
作家当然想用取悦读者、吸引读者——如果不需要教化读者的话——的方式去表达。我不会考虑去教育读者,因为在这个时代我们尽量避免做道德之谈,但如果你非逼我说明立场,我认为我信奉的是,通过优美的文笔或者其他艺术形式带来了美感享受,增长了对人类行为的知识(就是历史),这都是一种教化。
作为能够折射出历史的三棱镜,传记引人入胜,让读者去关心更大的主题。人们都对彼此、对他人的命运感兴趣。如果看上去我强调读者的兴趣更胜于作者的意图,那是因为对我来说,读者地位至关重要,是一半的作者。读者与作者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如果做爱、打仗和打网球都需要两方的话,写作也需要两方的力量去完善每一个铅字的功能。我从不认为我写的东西在被人读到之前是独立的存在。就像蛋糕,它存在的理由就在于被人吃掉。所以,首先要打动读者。
其次,传记之所以有用,因为它有以小见大的作用。它是这样一种视角,让作者缩小范围到可控的尺度,同时让读者更易理解主题。如果视角太宽,中心主题就会跑走,被稀释,丧失了形状。你不用为一个整体而写作,只为那个能真正代表整体的东西写作。
我开始研究14世纪历史时注意到了库西勋爵。他在越来越多的方面展现出了我需要的棱镜特质。从他母亲在黑死病瘟疫中殒命,到他自己的过世正好赶上那个世纪以骑士阶层的最后失败而告终,他的一生就像是为历史学家量身定制的。他镇压了扎克雷农民起义;他娶了英王的长女,从而拥有了在两个国家的巨大历史价值;他释放了农奴,转而收取固定赋税(据留存的公告);他三次征讨意大利,在米兰、佛罗伦萨、热那亚轻松获胜;他率领一众雇用来的悍匪——那个时代最大的灾难,在瑞士一次无谓的冒险中遭受了他仅有的失败;他重访英国的1376年也是正当其时,当年发生了约翰·威克利夫受审[1]、“好议会”[2]、黑王子之死[3]——他亲临现场;在英王访问巴黎时,他陪同出席了一切舞台剧现场、盛典和节日庆祝;因为口才了得和处事得体,他1382年被选为代表同巴黎的城市叛乱者谈判,以及参与和英国人的休战和谈,英国代表团成员有杰弗里·乔叟;他是法国在危难时刻派向教皇、布列塔尼大公和一切难以相与的人物的特使;他是让·傅华萨[4]的赞助人和朋友,他拥有至今留存的最早的《编年史》副本;他的城堡为德尚的诗歌所歌颂;他协助举办了《百首歌谣集》(CentBallades)的比赛,他的表兄弟“浑蛋库西”也是作者之一;在他岳父英王爱德华死后,他把妻子连同自己的嘉德勋章(Order of Garter)送回了英国;他的女儿被她淫乱的丈夫“在罗马以做假证的方式解除了婚约”;他率军跨海远征突尼斯;他在苏瓦松建立了一所修道院;他在皮埃尔·德·卢森堡的入圣仪式上做证;在50岁时,23岁的英国诺丁汉伯爵、纹章院院长向他发出马上比武的挑战,这位挑战者是年轻骑士中最与“荣誉、勇气和巨大的声望”相配的人(不过在我看来,库西太忙,根本无暇理他);当然,在“疯王”查理六世发疯病时,库西也在那里,更不用说后来的“野蛮人舞”[5]了;护理“疯王”的也是库西的医生,这位御医后来要求把自己的墓雕做成一具骷髅,这在死亡仪式上史无前例;最后,作为“法兰西阅历最广和技艺最精的骑士”,他领导了最后一次十字军东征,在这次通向他自己死亡的征程上,他还有了一次典型的中世纪经历,是在他丰富的经历中目前为止还未有过的一次神迹。总而言之,他的一生提供了深入各个领域的线索:结婚离婚、宗教、暴乱、文学、意大利、英国、战争、政治,以及从教皇到农夫的一大群他那个时代的妙人。在他们中间,我只深入了锡耶纳的圣凯瑟琳这一个人物,但其实几乎所有我书里提到的人物都与库西有着交叉关系。
当我锁定了这个人之后,我发现跟随他的人生和谱系走得越深,他给予我的就越多。我对他那风雨飘摇的王朝的研究上溯到了10世纪,研究那时法律和战争上的各种冒险,喜好他难以统御的,甚至是残暴的祖先。这些折射中世纪之初的完美的三棱镜,正是我需要的背景知识。当前往库西城堡,参加它庭中一年一度举行的炸肉丸庆祝时,我惊奇万分,它让我抓住了一根与过去连接的线头,找到异教徒、野蛮人、封建制、基督教的混乱源头,我知道,陈于我眼前的是中世纪社会的缩影,以及我在书中所说的——西方人的多层历史基因。
就像库西一样,对于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议长里德也是个好样本,他又被称为“沙皇里德”。一发现这位独立、永不退缩的人,我知道这就是我为《骄傲之塔》美国那一章寻找的东西。我要在这本书里写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几年的各国社会。他的“可写度”太高了——原谅我有违原则地生造了一个词——以至于我大为惊讶,除了1914年循例的政治人物传记和1930年一本枯燥的学术专著,1902年里德去世后就没有一本关于他的像样的书。我突然把他当成了私有财产,生怕有人会赶在我的书之前发现他的价值并出版点儿什么,虽然他在我的书中仅占八章之一。我猜小说家就没有类似的恐惧,然而我们剩下的这些作家,在发现了精彩而未被挖掘的主题之后,都惶惶不可终日。不可思议,里德最终未入任何人的法眼。在我写完了那一章之后,我急不可耐地联系了《美国遗产》,在全书出版一年之前把这一章公开发表了。
里德是个理想的关注点,尤其是因为他反对帝国主义,这展现了我们历史上那个时代的失败者的面貌。通常,胜利者才能进入历史。我们都知道“天命论”、麦金莱总统、西奥多·罗斯福总统和海军上将马汉,但我们会惊讶地发现,如果他们的反对者——这里指反对帝国主义的人——的观点能与他们公平竞争,争论的结果尚未明了,这会是一场多么戏剧化的斗争。
虽然这一章的内容前后不到10年,但比我从一年级到现在学到的建国理念都多。里德的反帝国主义事业引领了他的后人:塞缪尔·冈珀斯、E·L·戈德金、查尔斯·艾略特·诺顿、威廉·詹姆斯、查尔斯·威廉·艾略特(他是个多有得写的人啊!)、卡尔·舒尔茨、安德鲁·卡内基、穆尔菲尔德·斯托里,引导了他们对美国的态度和信念。所有美国的传统都在此体现。美国那时的发展就从对扩张主义的抗争中折射出来。
写里德的文章都是“速写小传”的形式,这和长长的文学传记是截然不同的。这类小传通常是和其他人的传记放在一起成为合集,而且像卖鸡蛋一样,往往是一次一打,比如《罗马十二帝王传》《十二逆天者》(Twelveagainst theGods)、《十二恶人》(Twelve Bad Men)等等。这类书的优势是你能一下子就抓住主旨——戏剧化的魅力、历史意义或哲学意义,而无须追索传主们的童年、人生的歧途和他们一生中并无重大意义的时段。里德是绝佳的写作对象,理由繁多:他身材高大,有6英尺3英寸,体重300磅(约1.9米,136千克),常通身着黑,刮得干干净净的宽脸颊就像是卡萨巴甜瓜;还有他可圈可点的机智、庄重的性格、道德的热情,以及他一生中两件彼此关联的讽刺悲剧——一件是关于“沉默的最低法定人数(Silent Quorum)”,另一件则是关于是否对菲律宾行使主权。第一件事由于场面混乱,是作家的最爱,第二件事聚焦于世纪之交的观念冲突,标志着美国从旧到新的转变。
“沉默的最低法定人数”是美国众议院的一项通行做法,议会中的少数派通过在点名时拒绝答“到”,让议案投票达不到额定人数,从而破坏他们不喜欢的立法提案通过。里德作为共和党的众议院议长,下定决心要根治这种钻程序空子的行为[6]。记者写道,以下场景证明了他的成功,“发狂的兴奋、燃烧的愤怒、尖刻的指责和着实危险的情况”都在此时此地前所未见地发生了。混乱主导了会场,民主党人愤怒地大骂,100多名民主党人被迫起立,号叫着要求得到认可。一名矮个子代表是内战中的联邦骑兵将军,过道上挤满了人,他不得不“从一张桌子跳到另一张桌子,就像野山羊从一处绝壁跳向另一处绝壁”地从后排往前逃。唯一没有站起来的民主党人是大个子的得克萨斯代表,他坐在座位上,意味深长地在自己靴子上磨着一把猎刀。
再次回忆起这些画面纯属我的自娱自乐:我非常乐于写下它们。最后,经过五天的激战,里德胜利了,通过了一项新的投票规则,确保大多数人的意志得到贯彻。他说,这是向着负责任的政府迈进的一大步。五年后,议院举行兼并夏威夷的投票,接着是接管菲律宾的条约投票(里德反对帝国主义,这是他一直苦苦反对的事),“最低法定人数之战”的意义变成了对里德本人的测试,不可避免地和他的道德相冲突。他仍然是议长,他可以扼杀这个投票——运用自己的权威和所有议会中的诈术,他本人正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但是,如果他这样做了,将会抵消掉他之前所做的一切改革。他必须在自己憎恨的海外征服和自己的规则中二选其一。他深知他已完成的东西的价值,他只有一个选择。所以,他对“沉默的最低法定人数”的胜利带来了他蔑视的扩张主义者的胜利。
在我看来,这是一出古典悲剧。我常想,要是哪个有洞察力的编剧能够动笔,这将是一出绝好的戏。但却没有。我怀疑我们时代的编剧更喜欢去发现小人物的悲剧,劳拉的玻璃动物园,推销员之死,或是在孤独中哭喊小希巴的归来[7]。这个时代的某种东西在拒绝宏大,尽管悲悯和受挫无疑和《特洛伊妇女》[8]的主题一样都是人性中的真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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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骄傲之塔》的另一个发现是理查德·施特劳斯。他是窥探1914年前夕的德意志帝国的又一个三棱镜。我不想老生常谈地以威廉二世、军国主义者和阿加迪尔危机的角度去写威廉德国。老调重弹对我没有任何吸引力。无论内容还是形式,除非我获得了新东西,能够告诉读者新东西,否则我没有写作的动力。我无法理解,英国人是如何在一遍遍地书写维多利亚女王、威灵顿勋爵、克伦威尔、苏格兰的玛丽女王中获得快乐的。作为作家,在那样的书里耕作就像每天早上面对麦乳牌的麦片粥一样,毫无新意。
选择施特劳斯意味着要熟练地写作和音乐相关的东西,对我来说挑战太大,因为我并无相应的知识。此举原因在于,我诚实地意识到自己对德国人带有偏见,我想,如果我能从他们的优点而非缺点去接触他们,对我自己和读者来说都是新鲜有趣的事,所以我准备从艺术而不是从军国主义去看他们,艺术中他们最为擅长的就是音乐。结果我甚为满意。施特劳斯被证明是典型的条顿人,他太太也是,如果考虑到她对家务的痴迷和愤怒时的尖叫,那就尤为其然。和库西一样,施特劳斯这条路也是无所不达:通过他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可以通往尼采——那个时代的关键人物;通过他的《莎乐美》可以通向世纪末的颓废;通过他指挥柏林歌剧院通向的是柏林,是啤酒花园,是德国社会,是胜利大道(Sieges Allee),大道上一排排戴着头盔的霍亨索伦家族成员的大理石雕像闪闪发亮,趾高气扬;他还通向他喜爱的“和平爱好者”威廉二世;通过他的合作者冯·霍夫曼斯塔尔通向维也纳;通向新世纪的各种天马行空,有佳吉列夫的俄国芭蕾舞、马蒂斯的野兽画派、伊莎多拉·邓肯的舞蹈、罗丹的雕塑、斯特拉文斯基的《春之祭》、引起公愤的尼金斯基对德彪西《牧神午后》的表演,所有一切在世纪末的最后时刻疯狂地喷薄而出,寻求自我情感和艺术的表达。我没有必要让施特劳斯去点明主题,一切在罗曼·罗兰听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之后发表的神奇预言中都说得明明白白:“啊哈!全能的德国没多久就要失去平衡了。尼采、施特劳斯、德皇和尼禄的综合体,都在空气中!”同样明察秋毫的还有奥地利评论家赫尔曼·巴尔,他从施特劳斯的《埃莱克特拉》中听出了一种“发端于无穷力量的骄傲”,一种“诱使回归混乱”的对规则的挑衅。这就是传记和历史的连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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绰号“酸醋乔”的史迪威是我最近的一部正式传记,我最初也只把它当成反映更大主题——美国在中国的经历——的一个载体。史迪威不是像库西那样的意外惊喜,他是最正常不过的选择。从1911年中国辛亥革命,现代的中美关系建立之初,到“二战”结束前两年,史迪威任中国战区司令,他的事业和中国密不可分。我认为,他的作为代表了美国竭力在亚洲达成的最好的作为,他本人是典型的美国人,虽然不够令人印象深刻。他的特异之处在于不同的读者对他评价不一:有人读过书之后对其崇拜备至,有人则大摇其头。这只能证明所有作家都知道的一点:一些读者总能在书里找到作者没说的,他自己强加其上的东西。
也许这是我的失败,我没有刻画出一个鲜明的史迪威,而传递出了一些矛盾情绪。我当然钦佩他,批评家说我太过于维护他。不过我从来不知道,在实际生活中我是不是会喜欢这个人,或者委婉地说,他会不会赞同我对他的维护。虽然我在1935年、他在中国当军事参赞的时候到过北京,但我们从未谋面,这也许是件好事。
这引发了一个问题:理想的传记作者是谁?是传主的相识还是陌生人?我猜鲍斯威尔[9]应该是公认的最完美传记的作者(或者说私人回忆录,因为那不算真正的传记),长期以来,脱颖而出的传记都是传主的朋友、亲戚、同事写成的:让·茹安维尔的《圣路易史》,菲利普·科米纳的《路易十一回忆录》,三本由女婿写就的巨著——塔西佗的《阿格里科拉传》、威廉·罗珀的《托马斯·莫尔爵士》、约翰·洛克哈特的《沃尔特·斯科特爵士传》,还有林肯的两个秘书约翰·尼古拉和约翰·海伊[10]为他作的传,格莱斯顿的同事约翰·莫利爵士写的前者的传记。
这样的传记作者有着得天独厚的近距离,如果他们再有相当的诚实品格和洞察力,他们构筑出的传主的一生将是我们这些陌生人、隔代人无法比肩的。如果同代传记作家还被赐予了鲍斯威尔那样的报道和写作天赋,那结果将是无与伦比的。否则,接触到太多信息的他们,没准儿会有意无意地扭曲内容,制造出一间杂乱的货栈而不是一幅肖像画。洛克哈特的作品长达9卷,共4000页;尼古拉和海伊则写出了10卷,页数和洛克哈特不相上下。可叹的是,在信息过剩的今天,那些二手传记作家在这一点上也不遑多让。
传主最直接的人生自然是在自传、日记、书信和自传性的回忆录里。以下是历史的主料:圣奥古斯丁和让·雅克·卢梭的《忏悔录》,佩皮斯的《日记》,本·富兰克林的《自传》《圣西门回忆录》,塞维涅侯爵夫人的书信,约翰·伊夫琳、查尔斯·格雷维尔还有龚古尔兄弟的日志,红衣主教纽曼的《自我辩解书》,以及我必须提到的自觉自省的顶峰之作——《亨利·亚当斯的教育》。虽然上述作品有的内含偏颇,有的说了谎,它们仍然是无价之宝。不过,它们是另一种类型,不仅仅是那种我们齐聚这里要讨论的传记。(www.xing528.com)
世人想知道谁是最伟大的二手传记作家,但不似一手传记作家,没有人能脱颖而出。自然,写作福音书的马太、马可、路加、约翰四人要算佼佼者,他们详细调查自己的传主,但却不与他相熟。虽然我们所知的耶稣生平都来自他们笔下,但说他们的动机是作传,莫不如说是传教——散布救世主要降临的福音(意思是好消息)。从此以降的作品随你挑选:卡莱尔的《克伦威尔》,或许还有艾米·凯利的《阿基坦的埃莉诺》,山姆·莫里森的《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塞西尔·伍德姆-史密斯的《佛罗伦萨夜莺》,利昂·埃德尔的《亨利·詹姆斯》,贾斯廷·卡普兰的《马克·吐温》和《斯蒂芬斯》。我向以上诸位致歉,我还是认为,第一手的传记作家要高他们一筹。
我永远也不属于他们,因为在我看来,历史学家——不管是不是传记作家——需要的是距离。有过一两次,别人向我提议,让我为我的外祖父——亨利·摩根索作传。他是个有着极大魅力和成就的人,我爱他敬他,但我退缩了。爱和敬不该是历史学家该有的情绪。我写过一篇短文,介绍他人生的一个片段,但再没有更进一步。
我和我的写作主题都没有私人的联系。最接近的一回是我为了研究史迪威的手稿,住在了史迪威太太在卡梅尔的家中。我开始和这一家子建立友情,他们从前、现在都是非常好的人。我可以很开心地说,在书出版之后我们仍然保持了朋友关系。我必须承认,友情这件事——如果我足够偏向的话——无形中不可避免地会对我写出这位已故将军的丑事有所掣肘。但结果是,我没有在任何类似事情上故作轻言细语,除了一件事——史迪威将军在日记中的脏话。但我这时的迟疑顾忌的不是他家人的感受,而是我自己。作为一个成长环境中完全屏蔽了脏话和亵物的人,我发现,对于那些脏话我既难于启齿,又不能对它们视而不见,因为它们展现了人物性格,我忽略它们违背的是历史学家的良心。最后,我还是绕道而行,笼统地指出了史迪威的词汇。过去10年我们接受的都是礼貌而雅致的语言,现在我认为我有些神经过敏了。我不知道在那个时候,男性对话里这样的词汇是多么平常。
更要命的是史迪威会刻毒地把罗斯福叫作“橡皮腿”,这真是让我大吃一惊。我知道,他就像皮特·阿诺经典卡通画《让我们去剧院嘘罗斯福》(“Let's go to the Trans-Lux and hiss Roosevelt”)里的一个普普通通的罗斯福反对者,他还有给人起怪异绰号的天赋,但是,嘲弄一个人的生理缺陷是我不能接受的。在选择用还是不用这个说法的巨大痛苦中,我对史迪威那个年代的人做了大量研究,想弄清“反罗斯福(Roosevelt-hating)”这一现象,甚至发现了这个题材的专著。研究表明,比起那个圈子里的许多话,史迪威的说法简直稀松平常,所以我也就照此录入,虽然那感觉就像捡起了一只蟑螂。例子虽小,但我想它能够说明,传记作者和传主是如何产生情感联系的。
不管是传记还是普通的历史,作者的目标都是或应该是,抓住读者的注意。山鲁佐德只有让苏丹沉浸于她的故事,禁不住地想知道后来如何,她才能活命。虽然我的情况没有那么紧迫,但我也希望读者手不释卷地从头读到终页。这种成就只能在这种情况下才会发生:叙述平稳,没有恼人的停滞,没有冗杂的不论重要与否的情节。
不幸的是,传记写作最近被一群不知挑选、贪图无所不包的门派所垄断。我想这一现象是我们时代的“反卓越”精神的一部分,它强调一切平等,进而产生了一切事实都具有同等价值的理论,所以传记作家或历史作家不该擅做判断。对此我只能说,如果他不能做判断,那他就别干这一行。在袖扣、鞋带上着与嘴、眼同等笔墨的肖像画家没法画出惟妙惟肖的人像。
从今天的传记里我们可以看到传主从生到死的每一天,包括每件新衣、每条新裤、每首少年诗作、每次远行、每封信、每次借债、每次接受或拒绝邀请、每条电话留言、在每个酒吧里喝的每一杯酒。利顿·斯特雷奇,现代传记之父,每个字都堪称艺术品——现代传记在那时最好看,如果不是最可靠的话。他一定会大吃一惊,自己竟然在今天成了浩浩两卷流水账传记的主角。他的座右铭是“囊括一切就是多余,就是一切都不重要”。如果说在今天,他的这条建议已经被忽视,那么他的另一项建树——对心理阐释的影响,则被推到了极端。在他之前的传记,人物的内心世界就像冰山在水下的那2/3,是不被人察觉和探知的。但从斯特雷奇开始,当然也是从弗洛伊德开始,隐藏的秘密,尤其是黑暗的秘密,就变成了传记作家的标靶、读者的所好。人们声称——虽然我不知道凭什么——公众有权知道那不为人知的一面,所以传记作家热衷于刺探传主私密的心灵裂痕,发掘他极力掩盖的失败和过失。曾经,传记致力于雕琢一尊大理石像,而现在则致力于“拉扯死狮子的胡须”——用安德烈·莫洛亚的话来说。
我自己有强烈的保护隐私的本能,我不认为猎取传主的私人生活然后把别人竭力隐藏的东西公之于众是什么必需的职责——除非是与主题息息相关。“人们干吗要知道拜伦的感情生活有多出格?”丁尼生问道,“他已经给了人们上佳的作品,人们应该知足了。”丁尼生切中了关键。我们真的需要知道哪个名人6岁时尿了床,60岁时还在口交吗?我想莎士比亚有可能二者居其一,或者两者都有。如果以上关于莎翁的铁证横空出世,那么哪个才是真实的莎士比亚——新发现还是李尔王?当我们得知作者的排泄物或者绯闻的信息后,我们会更爱看他的戏吗?
毫无疑问,很多人会回答“是的”。不过在我看来,在传记用来烛照历史的层面上,偷窥瘾应该让位。可喜的是,对于那位最伟大的英语作家,我们并不了解也不太可能了解他的私生活。我喜欢这样的真空,喜欢这个奇迹般的、悬空的纪念碑,不留任何解读的余地。
传记艺术手法研讨会的发言,国立肖像馆,1978年11月14日。收入《诉说的人生:传记作家的艺术》,华盛顿特区:新共和图书,1979年。
【注释】
[1]约翰·威克利夫(John Wycliffe),14世纪英国哲学家、宗教学者,因主张教会无权向国王收税,被传至伦敦主教处受审。——译者注
[2]好议会(Good Parliament),英国1376年的议会被称为“好议会”,它从4月一直运行到7月,是那时历时最长的一届议会。——译者注
[3]黑王子(Black Prince),威尔士亲王,英王爱德华三世长子。——译者注
[4]让·傅华萨(Jean Froissart),法国中世纪作家,写有《编年史》。——译者注
[5]查理六世,瓦卢瓦王朝第四位国王,患有精神病,曾在宫女的婚礼上扮成野人跳舞。——译者注
[6]1890年1月28日,民主党又用这个办法拒绝一名共和党人进入众议院议席,里德下令锁门清点人头,造成民主党人纷纷夺路而逃,或躲在椅子下面。——译者注
[7]《玻璃动物园》是美国剧作家田纳西·威廉斯的成名作;《推销员之死》是美国剧作家阿瑟·米勒的成名作:《回来吧,小希巴》是美国剧作家威廉·英奇的第一部作品。三出戏剧都是家庭和社会题材。——译者注
[8]《特洛伊妇女》(TheTrojanWomen),希腊剧作家、悲剧大师欧里庇得斯的作品。——译者注
[9]詹姆斯·鲍斯威尔(James Boswell),他为朋友、英国文豪塞缪尔·约翰逊所作的传记被认为是英语写就的最好的传记。“鲍斯威尔”后来成为一个专有词汇,描述的是长期跟随并记录身边人言行的人。——译者注
[10]约翰·海伊(John Milton Hay)又译为海约翰。——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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