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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柏人解除术,消除罪恶

时间:2023-07-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1]天地使者谨为杨氏之家镇安隐冢墓,谨以铅人金玉为死者解适,立代生人除罪过。死者洛子,四时不食,重复拘校与生人相妨,故作松柏人以解咎殃。“拘校”读如“钩校”,在汉代原指核对计算,道教则指司命之神依人的品德计算寿命,解除“拘校”是消除罪恶免受惩罚的方术。[26]松人和柏人作为解除术中假人代形的一种方法,代替死人与生者承受各种灾厄。这是用柏人为死者辟除厄殃,抗击神鬼咎邪的侵扰,并不针对生者。

松柏人解除术,消除罪恶

既然已在墓门区域作了解除之法,但是对死者及鬼神的恐惧依然无法得到解除,生者于是在墓室内又采取了种种方法试图再次减轻压力,主要是利用镇墓瓶及放置在其中的一些物品以达到驱鬼辟邪的目的,其主要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假人代形。假人代形就是利用人偶,或人的模拟物为替身,通过它们达到影响或作用于被替代者的目的,在墓中代替死者承受地下各种劳役和罪过,目的是断绝各种重复,代替死者接受地下神的惩罚,起解谪的作用。汉代墓葬活动中,人们多以金、锡、铅等金属材料木质材料制成人形,或用其他类似于人形的东西,如人参等代替生人受注或代生人受谪。由于木质器物不易保藏,考古发现的代形物多为金属类,并以东汉人形为多,[17]且往往和朱书陶瓶同出,其余金人、锡人主要见于道书记载。《赤松子章历》载这种方法是“随家口多少,一人一形,无银用铅”。[18]

汉墓出土或汉墓解除文字记载中的铅人、松人、人参、蜜人明显带有解谪意味,一是代死者受谪,让死者魂魄脱离苦境,不再成为注鬼注害生人;二是代替生人受注,使生人免于注殃。[19]

今故上复除之药,欲令后世无有死者,上党人参九枚,欲持代生人,铅人持代死人。黄豆瓜子,死人持给地下赋。[20]

建和元年十一月丁未朔十四日解。天地使者谨为加氏之家别解地下后死。妇加,亡年方二十四。等汝名借,或同岁月重复,钩校日死,或同日鸣重复,钩校日死。告上司命、下司禄,子孙所属,告墓皇使者,转相告语。故以自代铅人,铅人池池,能舂能炊,上车能御,把笔能书。告于中高长伯上游,徼千秋万岁,永无相坠物,与生人食□,九人□□□□。[21]

天地使者谨为杨氏之家镇安隐冢墓,谨以铅人金玉为死者解适,立代生人除罪过。[22]

汉人的观念,活人有罪要受到惩处,死人有罪也会成为地下的刑徒,在墓中埋入铅人,就可以替死者服役,为此,为死者解除罪谪时要辅之以贿赂或奉献,除金银外还要用铅人。多数情况下,巫者施用人形的主观意图是善良的,主要用来代替生者承受各种厄咎、灾祸、疾患,或作为厌镇工具解除邪殃与可能发生的危害,保护生者的生命安全。1999年咸阳教育学院东汉墓朱书陶瓶中出土形状如人体的八枚铅人(图14),均头戴巾帻,袒露双乳,肋骨明显,双腿细长,其中有一枚似女性。[23]与此相似的是河南陕县刘家渠东汉墓地出土三件铅人除四肢齐全,铸有脊柱、肋骨外,下体也有性别的显示(图15)。[24]这表明虽则铅人有男女之分,但从考古报告指出的其“轻薄易碎”的特征来看,当初铅人不只有现在发现数量的铅人放在墓中,极有可能是按照道书所说的数量按性别按家口放在墓中的,可能由于年代久远已经不存。这些铅人在墓中起到的更多是象征性的意义。

图14 永平三年出土铅人

(采自岳起主编:《文物考古论集》,三秦出版社,2000年,第233页)

图15 刘家渠铅人

(采自黄河水库考古工作队:《河南陕县刘家渠汉墓》,《考古学报》,1965年第1期)

香港中文大学建兴廿八年松人解除简,该简是一长方形木版,中央墨绘一人,着长袍,作揖,上写松人二字,四周及木简背面有长篇解除文:

建兴廿八年十一月丙申朔,天帝使者合同重复拘校,八魁九坎,年望朔晦,东井七星。死者王群洛子所犯,柏人当之,西方有呼者,松人应之,地下有呼者,松人应之。生人有所□,当问柏人,洛子死注咎,松人当之,不得拘校重复父母兄弟妻子。欲重复酒,松柏能言语。急争如律令。(四周)

无拘校重复,松柏人当之。(上方)

日月时拘校重复,柏人当之。(右)

岁暮年命重复,松人当之。(左)(两旁)

建兴廿八年十一月丙申朔二日丁酉,北所住者谨为王氏之家解复。死者洛子,四时不食,重复拘校与生人相妨,故作松柏人以解咎殃。谨解:

东方甲乙之复,鬼令复五木,谨解。

西方庚辛之复,鬼令复五金,谨解。

南方丙丁之复,鬼令复五火,谨解。

北方壬癸之复,鬼令得五水,谨解。

中央戊己之复,鬼令复五土,无复兄弟妻子妇女孙息宗亲,无罚无负,齐一人止。急急如律令。

主人拘校重复,松人应之,死人罚谪作役,松人应之,六畜作役,松人应之,无复兄弟,无复妻子,若松人前却,不时应对,鞭笞三百,如律令。(背面)[25]

在这篇解除文字中,松人和柏人代替死者承受各种灾厄,包括解谪、解注和解重复拘校。“拘校”读如“钩校”,在汉代原指核对计算,道教则指司命之神依人的品德计算寿命,解除“拘校”是消除罪恶免受惩罚的方术。[26]松人和柏人作为解除术中假人代形的一种方法,代替死人与生者承受各种灾厄。

就目前所知,柏木制成的木人最早见于战国初期。[27]汉人则对柏人有一种莫名的恐惧。史载刘邦某次行军住宿时突感“心动”,当得知此县名为柏人时,曰:“柏人也,迫于人也”,以为柏人和厄运有某种联系,遂连夜出走,未在此地停留,从而使预谋的行刺未能得逞。[28]《三国志·吴书·何姬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说,吴主孙皓“夫人死,皓哀愍思念,葬于苑中,大作冢,使工匠刻柏作木人,内冢中以为兵卫”。这是用柏人为死者辟除厄殃,抗击神鬼咎邪的侵扰,并不针对生者。

第二种常见的做法是药石厌镇。这种方法起源较早,《抱朴子》记载:

以酒和丹一斤,用酒三升和,曝之四十日,服之一日,则三虫百病立下;服之三年,仙道乃成,必有玉女二人来侍之,可役使致行厨。此丹可以厌百鬼,及四方死人殃注害人宅,及起土功妨人身。悬以向之,则无患矣。[29]

汉代神药分为两大类,一是植物类神药,一是矿物类神药。矿物类神药是指“上者丹砂,次则黄金……次则雄黄……次则曾青”。[30]考古发现中也往往在汉墓中出土神药,新沂东汉晚期墓葬出土的3件陶罐上均有用铅粉书写七行文字,内容为:“西方大白,其帝上皓,其神羞收,其日庚辛,其虫毛,当以丹砂除凶耗,□家常贵,当延寿。”同时出土的还有水晶、雄黄等物。[31]陕西潼关吊桥汉墓M2出土5件陶罐,外壁朱书“中内雄黄,利子孙,安土”,罐内均装有雄黄。[32]雄黄自古以来被作为安神、辟邪之药,战国时方术经常用到,马王堆《五十二病方》中多次提及。

汉墓中常有五石等名称或实物出现,它们常常被装在朱书陶瓶内,压镇冢墓四方及中央。“五石者,丹砂、雄黄、白礜、曾青、慈石也。”[33]丹砂为红色,雄黄为黄色,礜石为白色,曾青为青色,磁石为黑色,代表了五行五色说。一般说来,镇墓瓶内并不一定将五石全部放入,一般只是装一两种作为象征,其中以礜石、雄黄的发现较多。灵宝张湾M5出土朱书瓶5件,中室之东南、东北、西北、西南各置1件,前室东南角放1件。[34]洛阳李屯元嘉二年墓出土朱(白)书罐4件,墓室四角各放1件。[35]虽然这些镇墓瓶中并不五石俱全,但其功用同五石一样,代表五石压镇冢墓的各个方位。三门峡南交口出土的镇墓瓶完全按东南中西北“五行”方位埋置,且每个瓶中分别放有曾青、丹砂、雄黄、礜石、慈石。[36]道教徒认为五石可以用来厌镇各种凶邪鬼魅,不让死者的亡魂重新回到地面危害活人。

1974年洛阳李屯出土东汉陶瓶,瓶腹朱书文字11行,共约110字(图16),文曰:

元嘉二年十二月丁未朔十四日[甲]申,黄帝与河南缑氏□□中华里许苏阿□□刑宪女,合会神药,×镇。 冢宅□□,七神定冢阴阳,死人无□□,生人无过。苏寤之后,生人阿铜宪女适过,为img(冶)五石人参,解□□□安井(注)瓶,神明利家,许苏氏家生人富利,从合日始。如律令。[37]

图16 许苏氏镇墓文(采自洛阳市文物工作队:《洛阳李屯东汉元嘉二年墓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97年第2期)

这一段话记录了墓主人之女苏阿铜,为了解除凶邪之气并使家人富贵平安,求助于主宰阴阳的七神和天帝使者黄神,以五种矿物和人参“合会神药”,用以镇墓。出土于咸阳的东汉明帝永平三年(60)的朱书镇墓陶瓶,文字、铅人、五石一应俱全(图17):

图17 咸阳东汉明帝永平三年镇墓文摹本

(采自岳起主编:《文物考古论集》,三秦出版社,2002年,第233页)

永平初三年十月九日丙申,黄神使者□地置根,为人立先。除央去咎,利后子孙,令死人无适,生人无患,建立大镇,慈、礜、雄黄、曾青、丹沙五石会精,扆药辅神,冢墓安宁,解img□草,□□为盟,如律令。[38]

与陶瓶同时相伴出土的还有一长4厘米的白色砂质石条,一长2厘米的黄色砂质小石块、三粒蓝色或青灰色的小颗粒及一片鸡蛋壳,这些石质物品可能就是朱书文中提到的“慈、礜、雄黄、曾青、丹沙”。

1998年,河南三门峡南交口东汉墓出土5个按东、西、南、北、中五行方位埋置的镇墓陶瓶。[39]这5个陶瓶内装曾青、丹砂、雄黄、礜石、慈石五种矿石,瓶身有朱书陶文。每个朱书陶文二字分别写有东方、南方、中央、西方、北方字样,自右向左竖行隶书,且文字前都绘有北斗七星图案,斗身在上,勺口朝外,七星之间有线相连(图18)。之所以将北斗七星绘在解注瓶上是因为古人相信北斗七星能解注,[40]这种传统观念从汉代一直延续到唐代,孙思邈《千金翼方》载禁注文中有“北斗七星食一百二十种注”的说法。[41]这些朱书文字分别为:

图18 河南三门峡南交口汉墓镇墓瓶及镇墓文摹本

(采自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河南三门峡南交口汉墓发掘简报》,《文物》,2009年第3期)

东方瓶。“东方、甲乙、神青龙,曾青九两、制中央,令母守子,img(祸)不起,从今日始,如律令!”

南方瓶。“南方、丙丁、神朱爵(雀),丹沙(砂)七两,制西方,令母守子,img(祸)不起,从今日始,如律令!”(www.xing528.com)

中央瓶。“中央、戊己、神如(勾)陈,雄黄女(七)两,制北方,令母守子,img(祸)不起,从今日始,如律令!”

西方瓶。“西方、庚辛、神白虎,礜石八两,img(祸)不起,令母制子,从今日始,如律令!”

北方瓶。“北方、壬癸、慈(磁)石六两,制南方,令母守子,img(祸)不起,从今日始,如律令!”[42]

古人相信五石具有神秘力量,可用于驱邪解祸。秦汉以降,人们将五种颜色的矿石置于镇墓陶瓶中,并按照五行方位将陶瓶放在墓中,上刻符文以镇劾邪鬼。通常的方位是东方青石、南方赤石、西方白石、北方黑石、中宫黄石,交口出土的代表五石的镇墓瓶就严格按照这种说法放置。墓中出土五石或墓中文字论及五石的并不少见,如广州象岗山西汉南越王墓就出土数量众多的五色药石,即紫水晶173.5克、雄黄1130克、赭石219.5克、硫黄193.4克和绿松石287.5克,并配备了药具铜杵、铁杵和铜臼等器物;[43]陕西潼关吊桥汉代杨氏墓群2号墓曾出土5个东汉陶瓶,瓶身书有“中央雄黄,利子孙,安土”文字一行;[44]西安市和平门外2号墓出土献帝初平四年陶瓶(图19),内装类似汉白玉石料一块,朱书138字,其文末载有“谨奉黄金千斤两,用填冢门,地下死籍削除,文他央咎。转要道中人,和以五石之精,安冢莫,利子孙。故以神瓶震郭门,如律令”字样。[45]

图19 初平四年王氏陶瓶腹部朱文

(采自唐金裕:《汉初平四年王氏朱书陶瓶》,《文物》,1980年第1期)

五石是道教烧炼外丹的原料。葛洪载:“墨子丹法,用汞及五石液于铜器中,火熬之,以铁匕挠之,十日,还为丹,服之一刀圭,万病去身,长服不死。”[46]可见五石也被认为是可使人不死的仙药,《黄帝九鼎神丹经诀》卷十一《炼药使不散法》:“五石者,丹沙,太阳之精也;磁石,太阴之精也;曾青,少阳之精也;雄黄,石上之精也。感阴阳之正气,配五方之正位,能相制伏,无所发动,调炼去毒,故能令人不死者。”[47]刘昭瑞在对现在可见到的题及“神药”或具体药物的18件东汉镇墓文分析后指出,这些神药或具体药物,迄今未见其表露出有生人服用或死者死后服用的任何迹象。[48]实际上,这些当初被埋入地下的药物并不是为了给死者服用,而是作为“复除厌镇”的法物的。

符箓劾鬼是行墓室内部解除术的第三种常用的手段。《淮南子》载“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49]所谓“作书”就是发明文字,至于鬼神哭的原因,高诱注云:“鬼恐为书文所劾,故夜哭。”汉字因象形性的特征,从被先民发明之日起,其字形和指代的事物之间就发生着密切的联系,先民相信文字具有厌镇鬼神的力量。先民相信,只要控制文字就可以控制事物,通过调整文字就能清理事物之间的秩序,《易》、八卦、河图、洛书等都是通过文字和图形获得某种神秘意义的例证,战国秦汉时的术士普遍使用图、符、印、章等集文字与图形于一体的象征性物品,即符,来增强其法术的可信度,使仪式产生预期的效果,使对鬼神的祈请和命令产生效力。

江苏高邮邵家沟汉代遗址中出土多件巫觋施法后留下的遗物,其中一件木牍画有朱书道符一通(图20),文曰:

乙巳日,死者鬼名为天光。天帝神师已知汝名,疾去三千里。汝不即去南山,给□令来食汝。急如律令。[50]

这块木简是一份由符画和咒辞构成的驱鬼文书,目的在于驱除一个在乙巳日所死之人变成的恶鬼。此件道符直行竖写,符首为南斗六星,斗柄上写“符君”两字,符与解除文并见,下符文层层接续不断,直至书写完道符。“天帝神师”又称“天帝使者”,多见于道书和出土的道家印和朱书陶瓶,是古人观念中上帝派遣沟通天地的神仙,可除魔降鬼,神通广大。行符者以“天帝神师”的名义警告“天光”鬼赶快远离,并威胁说如果不立即远去,就要派专门吞食恶鬼的神来吃掉它。这块符的最后部分,是将模仿官府文书“急如律令”样的文字书于符上,以此厌劾鬼神,结束整个活动。同址还出土一陶罐,上面的字多已漫漶不清,仅可见“玉池坤神”语,与木简一样,应同为劾鬼的文书。

在古人的观念中,鬼神皆有名字,掌握了这些名字就可以有效地控制和驱除鬼怪,《抱朴子·登涉》说:“山中山精之形,如小儿而独足,走向后,喜来犯人。人入山,若夜闻人音声大语,其名曰蚑,知而呼之,即不敢犯人也。”除此之外,葛洪还列举了许多入山可能碰到的精怪。因此,在行符时特意写出鬼名说明知道鬼名对驱鬼活动十分重要,上引劾鬼文谓“已知汝名”,含意即在于此。“永寿二年洛阳陶瓶镇墓文”载“摄录百鬼,名字无合得桃亡”;[51]“南李王陶瓶朱书镇墓文”载“游光、地柱、南组、北斗、三稆、七星,主别解张氏后死者句伍重复钩技”。据王育成考证,“游光”为东汉著名厉鬼;“地柱”为凶恶之神;“南组”是南极老人星与南斗的合称;“三稆”指三种嘉禾;“七星”是二十八宿中的星宿。[52]一篇镇墓文中同时出现这么多鬼名和神名,可以让我们从侧面了解东汉解除仪式中获知鬼神名字的重要性。

图20 江苏邵家沟劾鬼符摹本(采自江苏省文管会:《江苏高邮邵家沟汉代遗址的清理》,《考古》,1960年第10期。)

学者们还认为,与木简同时出土的其他遗物也可能与驱鬼活动有关,如王育成推测说,洁白的河光石和小块砺石,可能就是文献中所说解除活动使用的礜石;[53]吴荣曾认为,“天帝使者”的封泥及朱书文陶罐,应是方士或巫觋作法之后留下来的;[54]刘乐贤指出,考古发现的符画多见于陶瓶,邵家沟出土木简是唯一一件带符画的汉代简牍,其价值可想而知。[55]据此推测,东汉时应有许多书于简牍的符画存在,即使简牍不再作为书写材料使用之后,在木板上画符的做法依然流行,如“桃符”就是在桃木板上画符。再者,出土之汉代符画多见于北方地区,邵家沟木牍出于古代三吴之地,与所谓“滨海地域”很接近,自古巫风昌盛魏晋时期则是道教流行地区之一,说明后来天师道等在这一带盛行并非偶然。

符图的出现早于有组织的道教,传达给鬼神的文书有了符才可靠,符图和符字的作用是使仪式生效,使对鬼神的祈请和命令产生效力。[56]神仙方士中流传的符图和印章也起源于文字崇拜,与咒相比,符在时间的衡持性和空间的自定性上优势明显,后人在提到巫术性的符时,主要针对神秘的图形和文字而言,至于符的载体属于何种质料,采用何种形制,是否与实用符节相近似,都已经不重要了。[57]早期道符分六种形态:复文式道符、符箓式道符、符书式道符、组合式道符、横排式道符、直行竖写式道符六种。[58]符通常用丹砂书写在纸、帛、竹、木、铜等物上,从符的早期历史来看,符原本是写有契约的书版,分成两半后双方各执一半,“合符”对方术士意味着他从经由符而通达的神圣力量那里得到了回应,取得了祈福禳灾、厌劾鬼神的力量。在鬼神世界,道符使法师具有崇高的不可抗拒的法力,它可以通神、致真、保命、劾鬼、镇邪,[59]是修道者得之于神灵的强大神秘力量。在这个意义上,镇墓所使用的符可以魇镇一切为人所惧的鬼神。

符箓造型奇特,将文字、图画和各种神鬼、星云形象以复杂方式组合,为增强通神的效果,方术士往往有意将之写得不可辨识,并用丹砂将拼合文字写在帛、纸等物之上,人佩在身上后就可以驱邪镇妖,避鬼厌魅、治病驱祛、护身防鬼。东汉道符多由“日”字形或星象形所组成,[60]之所以要在符上画日字形或星象,是因为“符出于老君,皆天文也”。[61]古人认为星辰可以产生超自然力量,在陶瓶或陶罐上用丹砂画出日月或某些星象图形可以获得辟邪镇魔的特殊效用。

道教长于画符,东汉时张道陵“造作符书”,张角用符水治病,于吉“制作符水以治”,《后汉书》卷八十二《方术列传》载“河南有麹圣卿,善为丹书符,劾厌杀鬼神而使命之”。可见,墓葬中出现的解注符并不是一时兴起的,而是有着很长的历史渊源。《抱朴子内篇·登涉》卷十七收录了十几种不同的符,带有日月及星辰图像,《太平经》卷一百〇四、一百〇五、一百〇六、一百〇七中也收录用文字堆砌而成的符号,即“复文”道符。这种复文由汉字堆叠而成,间或仅由一个汉字构成者,除个别变形较大者外,几乎全可以汉字释出。罗二虎认为文字符号化的趋势体现了某种宗教倾向,是该宗教的物化表现,其背后隐藏的是东汉早期民间道教的出现和流行。[62]

符是诅咒的书面形式,一道符就是一句咒语或一篇咒文。作为一种解除法术,施法者往往声称符中融入了法力和神力,这样,方术士的权威性和术数的可信度可以得到提升。有的符用文字直接记录咒语用以杀鬼,有的则是通过象征符号间接地表现诅咒内容和巫术观念,通常情况下则是符与文字并出(图21;图22),洛阳西郊解注陶瓶和户县曹氏朱书解注陶瓶上的从符形上看已具备晚期道符的主要特征,形制已经成熟,它们是在某种宗教氛围中借文字和图像表达出来的信仰。

图21 洛阳西郊解注瓶朱书符箓、解除文摹本

(采自郭宝钧等:《一九五四年春洛阳西郊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56年第2期)

1954年洛阳西郊出土东汉朱书陶瓶(图21),朱书由三个符和一段文字组成。发掘报告指出此瓶上的文字及符号是以符驱病习俗的实物遗存,属于道教禳解之举。第一符以川水之神表示除殃去祸的决心,第二符向鬼魅指明它们应当遵守的规则,第三符则是表现震慑对手的力量。[63]

户县曹氏解注瓶由两个符及一段朱书解注文组成(图22):

图22 东汉阳嘉二年户县曹氏朱书解注瓶摹本

(采自禚振西:《陕西户县的两座汉墓》,《考古与文物》,1980年第1期)

阳嘉二年八月己巳朔六日甲戌徐。天帝使者,谨为曹伯鲁之家移央去咎,远之千里。咎印大桃不得留。□□至之鬼所。生人得九,死人得五,生死异路,相去万里。从今以长保子孙,寿如金石,终无凶。何以为信?神葬厌镇,封黄神越章之印。如律令![64]

通观全篇,其目的就是要请天帝使者为墓主“移殃去咎”,“保子孙,寿如金石,终无凶”。就这两个符来说,左边的符实际上是一个星图,代表的是“太一锋”,即代表太一的天极星与天一星合在一起的星图,意思是具有驱鬼职守的太一、天一星在此,持节以待各种恶鬼。右边的符由三个日及月、尾、鬼等字组成。日月向为古人所崇拜,尾、鬼是二十八宿之一,古人常把天上的星宿与地上的人事联系在一起,所以在这个符里用了星宿之名。这个符的意思是万物的生死是由日月决定的,活人属于日所代表的阳世,死人属于月所代表的阴间,尾宿保佑曹氏之家多子多福,鬼宿管理死人祠祀之事。两个符合起来表达的就是表现御鬼的力量,申明天帝的神意。[65]

198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唐城队在烧底沟墓东部挖掘清理了一批汉晋墓葬,其中在M24出土一件延光元年(122)朱书陶罐,发掘简报认为朱书文字后面的几个符号是类似于道教符咒的符号(图23)。

图23 (左)洛阳延光元年朱书陶罐摹本 (右)朱书符号

[采自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唐城队:《1984年至1986年洛阳市区汉晋墓发掘简报》,《考古学集刊》(第7辑),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60页]

延光元年□□十四日。生人之死易解。生自属长安,死人自属丘承墓。汝□干日生人,食三谷,无人。土生上,往□人。汝自祈。如律令。[66]

朱书文字的后面紧跟八个符号,这八个符号书写疏离,从形态上并不构成一个完整的整体,也与一般所见多字多形叠垒在一起而又有统一构形的道符有很大区别。王育成认为这是早期的道符,即《太平经》的复文。[67]

第四种方法就是使用解注瓶。解注瓶劾鬼术在汉代极为流行,考古出土了很多这种带有文字的文物。前文所述的1954年洛阳西部出土东汉陶瓶,因符文后有“解注瓶,百解去,如律令”字样,故称为“解注瓶”,文字称为解注文。[68]在此之前,类似的文字早已被发现,罗振玉首发其义,他说:“东汉末叶,死者每用镇墓文,乃方术家言。皆有天帝及如律令字,以朱墨书于陶瓿者为多,亦有石刻者,犹唐之女青文也”,[69]“汉人冢墓中往往有镇墓文,或书铅券上,或书陶器上”。[70]

解注文又称镇墓文,是以朱书或墨书写于陶器等随葬器物上的文字,主要出土于陕西、山西、甘肃、河南的东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墓葬中。之所以被称为镇墓文,是因为这些材料中常有“注”或“解注”等字样,强调的是厌镇的意义。对“解”的解释学界看法一致,多认为是解除、禳解之意,但是在对“注”的解释上出现了歧义。多数人认为“注”即疾病或伤寒之类的传染病,但张勋燎根据《赤松子章历》《登真隐诀》《正一法文经章官品》等道教文献,认为将“注”看作是疾病还不够准确和完善,“注”更多地具有宗教上含义,是天师道形成的一个标志。[71]从现代医学角度去理解看,“注”应该是传染病或被古人误认为是传染病的烈性病,因此解注瓶多出现于墓中强调的是“解注”,同时也是“镇墓”。

与买地券相比,镇墓瓶的道教特点更明显,在许多镇墓瓶上,都画有道教的符箓。这些符箓与文字的使用应与法术相配合,但由于现在所存文献不足征,我们无法得知当时行法的详尽情况,但《汉书·艺文志》载有《执不祥劾鬼物》和《请官除訞祥》之类的作品,很可能就是此类文献。

现在考古发现的镇墓文应该就是当时为死者行解除之法时所读的咒文之类的文字,由此我们可以推想当时巫者的行为。1980年洛阳东郊史家湾出土镇墓陶瓶(图24):

图24 东汉永寿二年镇墓陶文

(采自蔡运章:《东汉永寿二年镇墓瓶陶文考略》,《考古》,1989年第7期)

永寿二年五月□□□□巳直,天帝使者旦□□□之家填塞,署□□□□移大黄印章,□佼四时五行,追逐天下,捕取五□,豕之苻书一制,日夜□□乘传居署,趏度阂梁,□堇摄录百鬼,名字无合得桃亡,近留行,远□生,□徯山主只致荣□□□□旦女婴,执火大夫烧汝骨,风伯雨师扬汝灰,没□□者使汝筑灰垣五百□,□成其上,没成其下,秦其□汝,黄帝呈下,急□舟□,□神玄武,其物主者慈石,他□建□。[72]

这件镇墓文是天帝使者进行解除仪式的法物,专用于劾墓杀鬼,在已发现的镇墓文中极为少见。“摄录百鬼,名字无合得桃亡”一句表明天帝将根据名单,按百鬼的名字拘捕他们,名字不在其上的可以暂时得以解脱。道书中记载了大量的鬼名,《女青鬼律》更是其中的代表,计有“无头坏军死将逆恶大鬼姓李名三可,北斗三台招摇大鬼姓伴名玩,西斗三台鬼姓车名球,南斗三台鬼姓溟名温夫,中斗三台鬼姓王名咸,东斗三台鬼姓角名车,右五斗煞鬼名姓主煞人,东方凶神鬼姓坚名角子,南方凶神鬼姓精名玉又名后竹,西方凶神鬼姓天邪名古子,北方凶神鬼姓王名精,中央凶神鬼姓戴名应子”等几百个名字。天帝使者是上天的代表,他代天而言,替天行道,劾鬼时打出天帝的旗号,因此,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行巫觋之法的人就成为天帝的使者或天师的化身。《太平经》中多次提到天师、天帝使者、天帝神师,认为能充当这样角色的是“神真圣人”,“是故古今神真圣人为天师,受天心,主当为天地谈话。天地立事以来,前后以是为常法,故圣人文前后为天谈语,为天言事也”。[73]关于这些人的身份,王育成认为在汉代人的心目中天帝使者与天地神师是一回事,仅为同一种有神通的道人的不同名称而已。[74]他们行法之举为当时人所习见,《后汉书·方术列传》载:“章帝时有寿光侯,能劾百鬼众魅,令自缚见形。其乡人有妇为魅所病,侯为劾之,树盛夏枯落,见大蛇长七八丈,悬死其间。”可见,由方士或巫觋来作法劾鬼,是东汉时常见的一种巫术活动。关于这些人的生活背景,《搜神记》卷三淳于智条载:

(淳于智)少为书生,能易筮,善厌胜之术。高平刘柔夜卧,鼠啮其左手中指,意甚恶之。以问智,智为其筮之,曰:“鼠本欲杀君而不能,当使其反死。”乃以朱书手腕横文后三寸,为田字,可方一分二寸,使夜露手以卧。有大鼠伏死于前。

书生出身的淳于智竟然会一般巫者才会的书符术,说明相信符劾术的人不仅有道士,一般的读书人对此也深信不疑,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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