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社会如果要得以延续,死去的社会成员必须得到合适的处置,只有这样整个集群才会形成凝聚力。埋葬并不是葬礼仪式的第一阶段,在此之前的一系列对尸体的清洁仪式,之后的纪念程序,如定期的祭祀等聚合在一起构成墓葬信仰。墓葬信仰可以建立过去与现在之间的连续性结构关系,并以这个关系建立起现存社会的合法性。[67]基于此,丧葬信仰既包含着社会功能因素,同时也包含人们宗教、意识层面的意义。
宗教包括信仰与仪式两个范畴,信仰是对超自然及宇宙存在信念的假设,仪式是对信仰的表达与实践。《宗教百科全书》将仪式定义为“有意识的、自愿的、重复的、仪式化的象征性身体行为,它们以宇宙的结构和神圣的存在为中心”。[68]此外,与仪式的身体行为同时出现的还有非行为要素,如时间、场所、次序、主持者、参与者、所用器物、服饰、修规、禁忌、所用文书或颂词、须打交道的鬼神等。[69]仪式肯定信仰的行为,信仰反过来又可以强化仪式,使行为更有意义。与日常活动相比,信仰中的行为更具象征性而非实用性。墓葬信仰虽然围绕死亡进行,但它最终指归是指向利生,它关注的对象是死者后代或者是死者的来生。两汉魏晋墓葬信仰说明当时人认为死亡仪式与生存直接相关,它决定着死者在另一世界的生存境遇以及子孙后代的盛衰兴亡。这样,由生到死,由死到生,构成了圆形生命过程,亦即生与死的转化。但是,我们不能将墓葬信仰显示出的两个世界并存,以及将死者由生界送往另一世界的过程理解为两个世界完全隔绝。事实上,二者之间密切交涉与渗透并达到统一,即相对存在中有渗透与沟通,相互通达中又力图保持两个世界的界限分明。
传统社会将死亡看成是一次新生,但这次新生与第一次初临人世不同,它是被仪式性地创造出来而不是生物性诞生出来的。在这个意义上,死亡更像是进入一个新的存在方式的入门仪式。此外,任何从一种存在形式到另一种存在形式的转移都意味着一次必要的象征性的死亡行为。为了重新降生到新的、更优越的状态,人们必须要死去回复到先前的状况。[70]
无论个体还是群体,终其一生都会在空间、时间以及社会地位上经历着从一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的过渡。如果说出生是从无形体到有形体的转换,成年是从个体生命到社会生命的转换,结婚是从阴阳未调到阴阳结合的转换,死亡则是从现实世界进入另一个世界的转换,从地上世界转换到地下世界并开始新的生活,每一次转换都可以理解为一次再生。《列子·天瑞第一》载:“死之与生,一往一反。故死于是者,安知不生于彼?故吾(安)知其不相若矣?吾又安知营营而求生非惑乎?亦又安知吾今之死不愈昔之生乎?”泰勒也指出死亡不是生命的终结,而是达到再生的过渡。[71]死亡是人生旅途的转换,墓葬信仰以此为出发点,最多关注的是将死者送往他界并开始新的旅程。
在信仰的范畴内,人的出生是起点又不是起点,同样,人的死亡是终点又不是终点,一个人在咽下他在此生的最后一口气后,就处在生者世界和死者世界这个既彼此割断又相互联系的交叉点,死人这时既不是生者也不是死者。必须指出的是,他虽在生理意义上已不存于世,但是在社会心理意义上尚未离开人世。只有经过葬礼仪式程序后“创造”出新身份,他才算是正式离开生者,灵魂进入新居所,仪式性地进入祖先的行列并与他们融为一体。然而也正是经过这一系列仪式,他又以另一种形式回到生者中间,为此,入葬时要举行一系列仪式,在墓门进行扫除活动,解除死者可能遇到的危险,在墓室中放置解注文书,解决死者在地下的生计,放置大量随葬品希望死者在死后享用。经过生者一系列仪式后,死者重新回到人世,与此前去世的祖先受着生者的供奉。生前他过着世俗的生活,死后进入了神圣的领域。[72]
宗教仪式试图解释一些常人看来不可能解释的东西,但它更经常的是将完全可以解释的事情搞得更加神秘:(www.xing528.com)
经过深入分析,通过仪礼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分离仪式(rites of separation)、过渡仪式(transition rites)和融入仪式(rites of incorporation)。对所有民族而言,或者在每个典礼模式中,这三个亚类并非同等程度的发达。分离仪式在葬礼中比较明显,融入仪式则在婚礼中突出,过渡仪式则可能在诸如怀孕、订婚礼和入会等仪式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但是也可能在收养、次子诞生、再婚以及从第二个年龄群体向第三个年龄群体的过渡等仪式中被淡化到最低程度。因此,尽管一个通过仪礼完整的模式理论上应包括前阈限仪式(分离仪式)、阈限仪式(过渡仪式)和后阈限仪式(融入仪式),但是在具体的案例中,这三类仪式并不总是同等重要或均等操演的。[73]
由墓葬信仰我们可以看到,范·根纳普的理论有不同的适用性。葬礼作为分离仪式的特点最为显著,通过仪式的完成,达到死者被死人世界认同、接受的意义。有的社会在葬礼之后才确认某人的死亡,没有被埋葬就是没有死。因此葬礼是死人的世界为接受死者的灵魂而履行的手续。分离仪式固然在葬礼中比较明显,但不可否认的是过渡仪式在墓葬信仰中所起的作用更为重要。在这个过程中,死者暂厝墓中,离开这个世界进入另一个世界,通过一系列的转化重返这个世界,并重新进入生者的生活。这个生死转换过程,强化了一种复活或再生的意识,死者已不是原来的他,而是获得了新生命、具有新人格的他。葬礼从形式上看是围绕尸体处理和灵魂观产生的,但其内容和形式在不同的阶段有着不同的意义。
死亡打破了正常的生活秩序和持续状态,先民认为死亡不过是由此到彼的关卡,这种对生命的思考方式,促使他们形成了一种循环往复的概念,即生与死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经由死亡可以获得回归的契机与力量。因此死亡是通往隔离的过渡,是精神的再生,是由俗到圣、由死而再生所不可或缺的过程。[74]死亡与重生是由俗到圣必须经历的通过仪式,换言之,死而复生的过程即由俗到圣的过程,借由这一过程的分判,死去的是世俗的、有限的生命,复生归来的新生命则是神圣永恒的。因此伊利亚德说,生命、死亡和来世之间存在着一致性,因而存在着宇宙循环的概念,这种循环通过历法展开,通过仪式而实现。[75]
对死亡感到的危机与恐惧使人们不得不精心构建他们死后的家,反映在墓室中就是要模天象地,不仅要在里面开始新的生活,而且开始了重生的努力。这个重生在道教中也可以称作“炼形”。“炼形”的状态介于死亡和重生之间,其所构想的时间观念是一种环状的可逆的时间观念,以及人与世界无穷尽的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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