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对》对部队管理教育和军事训练问题做了有益的探讨,蕴含着丰富的治军思想。该书认为治军的核心问题是要加强军队内部的团结,搞好官兵关系,并提出了“爱设于先,威设于后,不可反是也”[67]的治军原则和“教得其道”的军事训练指导思想,注重提高部队的军事素质,认为“节制之兵”事关重大,主张采用“三等之教”即分为三个阶段的训练方法,强调训练应该根据部队的不同特点,区别对待,扬长避短。《问对》关于治军问题所做的论述发人深省,其中一些带有规律性的结论至今仍具有现实借鉴意义。
(一)“爱威兼施”、先爱后威的治军原则
中国古代兵家历来重视治军,强调要恩威并施,赏罚严明,并在治军实践中贯彻施行。孙子提出“令之以文,齐之以武”的治军指导思想,强调在军队管理中要文武并用,恩威兼施。这里的“文”包含爱卒、厚赏、教育等内容,“武”包含严格管理、严惩重罚、法规约束等内容。此后的兵家均继承了这一治军思想,在治军理论与实践中坚持文武兼用,恩威并施。赏罚严明是治军的重要内容,也是激励将士奋勇杀敌的有效手段。夏启讨伐有扈氏的甘之战中已有关于赏罚的记载,孙子将“赏罚孰明”列入“七计”。《六韬》认为“赏所以存劝,罚所以示惩”“赏信罚必,于耳目之所闻见,则所不闻见者莫不阴化矣”[68],主张遵从“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赏一人而万人说者,赏之”[69]的原则,坚持做到赏不避仇,刑不避亲。《管子》指出:“赏罚明则人不幸,人不幸则勇士劝之。”[70]《韩非子》指出“信赏必罚,其足以战”[71],认为打胜仗的秘诀就在于做到该赏的必定赏,该罚的必定罚。《将苑》主张“小善必录,小功必赏,则士无不劝矣”[72],强调功、善不论大小要做到一概褒奖,罪、恶不论巨细要做到一律罚贬,这是激励三军舍生忘死、勇敢杀敌的主要方法。
《问对》对古代兵家倡导的恩威并施、赏罚并用的治军原则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唐太宗提出了“严刑峻法,使人畏我而不畏敌”的问题,李靖援引了《孙子》的“卒未亲附而罚之,则不服;已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这一段话,认为“此言凡将先有爱结于士,然后可以严刑也。若爱未加而独用峻法,鲜克济焉”[73],主张治军要做到“爱设于先,威设于后”[74],强调先爱抚士兵,然后才可以执行严厉的刑法。只有将士同心,士卒亲附,然后才能立威,才能明罚。《问对》进一步指出,若对士兵还未实施爱抚、给予恩惠就先使用严刑峻法,那么会出现“威加于前,爱救于后,无益于事矣”的结果。《问对》提出的这一治军思想,是在继承孙子治军思想的基础上的创新式发展,明确了治军过程中的爱与威的先后关系,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二)“教得其道”的军事训练思想
《问对》十分重视部队的军事训练,提出了“教得其道”的训练指导思想。《问对》指出“教得其道,则士乐为用;教不得法,虽朝督暮责,无益于事矣”[75],并提出了“三等之教”训练方法,即将士卒“分为三等:必先结伍法,伍法既成,授之军校,此一等也;军校之法,以一为十,以十为百,此一等也;授之裨将,裨将乃总诸校之队,聚为阵图,此一等也。大将军察此三等之教,于是大阅,稽考制度,分别奇正,誓众行罚”[76]。由此可见,“三等之教”是一个可分为伍法训练、军校训练、阵法训练三个阶段的训练方法,强调由浅入深,先简后繁,循序渐进。李靖推而广之,认为学习兵法也“必先由下以及中,由中以及上,则渐而深矣。不然,则垂空言,徒记诵,无足取也”[77]。这是一条成功的经验,今天仍不失其进步的意义。
综合《问对》所述,现将“三等之教”简介如下:
伍法训练是指五人为伍,分别装备五种兵器,通常是弓矢、殳、矛、戈、戟,前三者为长兵,后二者为短兵,相互协助,取长补短,以发挥整体的战斗力。到了唐代,伍的组成发生了一些变化,“自五人而变为二十五人,自二十五人而变为七十五人。此则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之制也。舍车用骑,则二十五人当八马,此则五兵五当之制也”[78]。虽然伍法训练并不复杂,但它是各种综合性训练的基础。因此,《问对》指出,教战“必先结伍法”“诸家兵法,唯伍法为要”[79]。(www.xing528.com)
军校训练是建立在伍法训练基础上的更大编组且较高一级的军事训练。“军校之法,以一为十,以十为百”。军校训练的方法是从小到大,从低级到高级,把五十人编为一队,五百人编为十队来教练,并以此进行推演训练。军校训练是伍法训练向阵法训练过渡的一个阶段,也是军事训练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
阵法训练是按照阵图之法进行的训练,通过严格队列阵形,使全军上下动作协调一致,适应敌情变化,充分发挥军队的战斗力。《问对》中唐太宗李世民与李靖所述的阵与阵图包括八阵图、太公阵、偏伍之阵、六花阵、五行阵、鱼丽之阵、四兽之阵等。《问对》中的阵法训练主要依循六花阵,而六花阵源于八阵法,其阵法为:“大阵包小阵,大营包小营,隅落钩连,曲折相对……外画之方,内环之圆,是成六花。”[80]六花阵组合严密,阵形变化多端。《问对》强调阵法训练应该注重基本步伐和动作的训练,尤其要重视训练将士识别和使用旗帜、金鼓等指挥信号,反复进行集中和分散的演练,并提出了识别和使用旗帜、鼓音的方法。《问对》还强调要注重对方、圆、曲、直、锐等阵形转换的演练,指出只有在平时的分列训练中熟练掌握阵形变换的要旨,才能在大规模的检阅时灵活运用,发挥其阵势的最大威力。
此外,《问对》还提出了军事训练要区别对象分别对待的观点。该书注意到蕃兵与汉兵的不同特点,即“蕃长于马,马利乎速斗;汉长于弩,弩利乎缓战”[81],蕃汉士兵各有所长。针对这一情况,《问对》主张“汉戍宜自为一法,蕃落宜自为一法,教习各异,勿使混同”[82],认为在训练时应根据部队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训练方法,区别对待,扬长避短,以收到最佳的训练效果。《问对》提出的“教得其道”的军事训练思想,对于提高军队战斗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德才兼备、首重将德的选将用将思想
古代军事家十分重视将领的选拔任用。《孙子兵法》提出了“智、信、仁、勇、严”五个方面的选将标准。《六韬》指出“故兵者,国之大事,存亡之道,命在于将。将者,国之辅,先王之所重也,故置将不可不察也”[83],强调任用将帅要认真考察。非德才兼备、智勇双全的将领不能任用,否则只会败军辱国。《淮南子》提出将帅必须具备“三隧”“四义”“五行”“十守”,对将帅在“德”与“才”方面提出全面、具体的要求。所谓三隧,就是“上知天道,下习地形,中察人情”[84]。所谓四义,就是“便国不负兵,为主不顾身,见难不畏死,决疑不辟罪”[85],即将帅要忠于国家、忠于君主,为国为君不顾个人安危。所谓五行,是指“柔而不可卷也,刚而不可折也,仁而不可犯也,信而不可欺也,勇而不可凌也”[86],主张将领要做到柔和、刚强、仁慈、守信、勇敢。所谓十守,是指“神清而不可浊也,谋远而不可慕也,操固而不可迁也,知明而不可蔽也,不贪于货,不淫于物,不嚂于辩,不推于方,不可喜也,不可怒也”[87],对将领提出了具体的十条行为准则。在将帅德与才的关系上,中国古代兵家多倾向于“将德”高于“将才”。孙膑提出将领必须具备“忠”“信”“敢”,把“忠”放到首位。不少兵家都主张把将德置于将才之前,认为徒有将才而没有将德是不称职的将领,强调将德乃是为将之根本。
《问对》对将帅问题的论述有独到见解,充分肯定将帅的重要作用,论述了将帅应具备的品格修养,尤其强调了将德的重要性,主张选将用将应首重将德。《问对》指出,将帅侍奉君主应“当朝正色,忠以尽节,信以竭诚”[88],做到忠心耿耿,竭尽赤诚,选将用人当推举“忠义之臣”,反对任用“外貌下士,内实嫉贤”[89]者。当然,《问对》也主张领兵将帅必须具备必要的将才,指出“故善用兵者,奇正在人”,善战者能够因敌制变,临机处置;“奇正皆得,国之辅也”,充分肯定了善于用兵的将帅在一国之中所处的重要地位。《问对》还特别强调了将领必须具备卓越的指挥作战才能,做到“善战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90],继承并发展了孙子的思想,强调将领要善于伐谋取胜,“不战而屈人之兵者上也,百战百胜者中也,深沟高垒以自守者下也”[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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