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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涉嫌财务造假,咨询师案例分析

时间:2023-07-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20年6月15日,证监会依法对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2020年9月11日,证监会再次发布公告称,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将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追究涉案单位与违法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獐子岛涉嫌财务造假,咨询师案例分析

【案情简介】在中国资本市场,广为流传的第一“妖股”獐子岛(深市002069),堪称一部又臭又长的肥皂剧;随着证监会启用高科技手段——北斗导航卫星对獐子岛进行全方位侦查之后,终于破解了獐子岛“扇贝之谜”。这部在中国股市持续“作妖”的“连续剧”终于落下帷幕。

“扇贝跑路”1.0版:2014年10月,獐子岛突发公告,声称2011年与2012年底的渤海海域虾夷扇贝,因冷水团异动导致近乎绝收,因此巨亏8.12亿元。

“扇贝饿死”2.0版:2018年1月,獐子岛再次突发公告,声称2017年降水减少,导致饵料短缺,再加上海水温度异常,大量扇贝饿死,2017年业绩不佳,巨亏了7.23亿。

“扇贝死亡”3.0版:2019年11月,獐子岛因扇贝“突然死亡”再次收到深交所的关注函,而这已是獐子岛在2019年第7次被深交所点名。

根据证监会动用高科技手段“侦查”的结果披露:该公司每月虾夷扇贝成本结转的依据为当月捕捞区域,在无逐日采捕区域记录可以核验的情况下,证监会借助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对公司27条采捕船只的数百余万条海上航行定位数据进行分析,委托两家第三方专业机构运用计算机技术还原了采捕船只的真实航行轨迹,复原了该公司最近两年真实的采捕海域,进而确定实际采捕面积,并据此认定獐子岛公司多年来成本、营业外支出、利润等均存在财务数据虚假违规违法行为。(www.xing528.com)

2020年6月15日,证监会依法对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证监会认定:獐子岛2016年虚增利润1.3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8%;2017年虚减利润2.8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9%。2020年9月11日,证监会再次发布公告称,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将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追究涉案单位与违法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案例点评】①獐子岛财务造假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严重破坏了中国资本市场的诚信基础,严重损害了市场公平性,股民需要根据上市公司发布的财务数据,决定是否进行该股票交易,披露虚假信息容易误导投资人,严重损害广大投资人的利益。②证监会将獐子岛财务造假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侦办,意图非常明确,那就是希望侦查机关拿到相关的证据,依据《刑法》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单位和财务造假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证监会移交案件的举措,向中国股市法治化管理释放一个重要信号,那就是将依法对上市公司造假的违法行为“零容忍”,着力构建行政处罚与刑事惩戒、民事赔偿无缝衔接的全方位立体式监管与法律追责体系。③通过对上市公司业绩造假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传播,对其他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如实披露环节具有以案说法的警示教育作用。同时对中国股市在阳光、透明、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下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点评人:资深审计师、法务咨询师 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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