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因多次在家附近的超市内窃取物品,67岁的老人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他“顺”走的物品有零售的袋装培根、瘦肉馅、瓜子、八角、花椒、红葡萄酒等食品和饮品。尽管这些物品大多价值不高,但因刘某累计4次进入超市窃取物品,构成多次盗窃,证据确实充分,被法院依法认定构成盗窃罪。“实在是太困难了!”被问及盗窃原因时,刘某回答。刘某年迈多病,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心脏病、静脉栓塞、神经衰弱,已经丧失劳动能力。他年轻时就与妻子离婚了,无儿无女,现在独自一人生活。退休后,他收入微薄,生活艰难。想吃肉,又没钱,为了满足日常生活需要,就产生了盗窃的想法。
刘某把肉馅等稍贵的商品揣进怀里,只将便宜的小东西拿到款台结账,其他的就被他“顺”了出去。他偷窃的大部分物品都是为了自己食用,红葡萄酒则是为了换取钱财而窃取的。
【法院审理】到案后,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因其有良好的认罪态度,又没有前科,因此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判决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判决生效后,法院工作人员考虑到刘某以往的生活境遇,对他予以关注,并跟踪调查。(www.xing528.com)
【案例点评】①本案中涉案老人长期独处,缺乏家庭温暖,加上生活贫困,导致偷窃犯罪。②根据后续案情反馈,刘某已被其弟接到家中同住,生活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但法院工作人员还是叮嘱刘某,告诉他在缓刑考验期内若再犯罪,将面临撤销缓刑数罪并罚的风险。老人也表示:“现在办了医保,医疗费问题解决了,觉得挺知足的,不会再做违法的事了!”老人表示会在缓刑考验期内定期到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③老龄犯罪问题值得全社会关注,特别是应该发动慈善公益敬老志愿者组织的爱心人士,不定期慰问老年人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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