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12年7月,某公司承接某电梯安装工程,后该公司将部分工程分包给被告人黄某某,黄某某组织不具备电梯安装资质的李某某等人进行电梯安装。同年8月6日14时,李某某在安装电梯过程中,被电梯井掉落的平衡块砸中头部后死亡。被告人黄某某组织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电梯安装,明知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对作业现场疏于安全监管,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被告人陈某作为施工现场的负责人兼安全员,明知施工人员无证施工,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次要管理责任。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某、陈某的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最终,被告人黄某某被判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被告人陈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案例点评】①《刑法》第137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②无证作业的工人是老板聘用的,老板应该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主要责任,安全监管员负担连带、次要责任。不能出了安全生产事故,只让安全员独自承担责任。因为在私人企业或者包工头和雇工之间,相对来说,雇佣者对受雇者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而员工之间的管理与被监管在现实中被弱化,老板雇来的工人,没有资质证书作业,负责安全管理的员工即便制止,无证员工也未必听从。因此,本案应该由老板对事故负主要责任。③今后其他员工遇到类似情况,要留下文字证据,比如给老板发信息说明“您聘请的施工人员不具备施工资质,请求老板更换有资质工人。否则,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本人不承担安全监管员责任”。这样,将来追查责任事故时,员工不必承担主要责任。(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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