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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青年电死母亲骗保案例分析

时间:2023-07-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②本案符合《刑法》第198条第1款第(五)项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同时,也符合《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男青年电死母亲骗保案例分析

【案情简介】男青年陈某,给母亲购买了百万元人寿意外死亡保险后,用漏电理疗设备企图害死母亲,后来漏电的理疗设备没有把他母亲电死,他就用板子拍打母亲头部,导致其母亲死亡。

法院审理】为了骗取保费,故意伤害致死,构成故意杀人罪。(www.xing528.com)

【案例分析】①本案涉及《刑法》第19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②本案符合《刑法》第198条第1款第(五)项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同时,也符合《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③此类恶性案件发生,不仅从法律上给人们以警示,也给社会道德底线画出一道红线:无论改变人生处境多么需要金钱,都不能丧尽天良以杀害亲生母亲为代价获取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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