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13年8月16日上午,一位老人气呼呼地来到平昌县江口镇司法所办公室,刚进门就说要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帮他写一份起诉书,他要状告自己的小儿子。江口镇司法所王所长马上走到老人身边,一边安抚老人一边了解情况。经过询问得知,老人姓杜,今年80岁,家住江口镇国光村。老人的两个儿子曾订立协议,轮流赡养老人两个月。但是从去年年底开始,小儿子就以分家时老人偏袒老大,自己少分了1亩土地为由,不愿意再照顾老人,并拒绝支付老人的生活费用,国光村村委会几次调解均无果。老人现在年纪大了,生活又不能自理,无奈的他想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养老问题。
【调解过程】江口镇司法所的王所长听完后告知老人,如果是打官司,肯定能赢,但是赢了官司,却会输掉亲情。他建议老人先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解决赡养问题。如调解行不通,再到法院起诉也不迟。8月19日,江口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走了十多公里的山路,到了老人家中。针对矛盾的焦点和小儿子的错误认知,工作人员教育道,分家析产和赡养义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绝不能以分家析产不公来对抗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对属于自己的财产完全可以自由处分,与子女应负的赡养义务没有直接关系。尽管父母可能在财产的处理上有失公平,那也是由多种原因、受客观条件的影响造成的。调解人员从社会公德到国家法律,对老人的小儿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其懂得孝敬老人是儿女应尽的法律义务,不赡养父母将会受到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惩处。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教育下,老人的小儿子终于同意赡养老人,支付了拖欠老人的600元生活费并保证以后会孝顺老人。(www.xing528.com)
【案例点评】司法所是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调解员可以依据《人民调解法》调解民事纠纷。本案收到很好的调解效果,化解了小儿子不支付老人赡养费的问题,对家庭和谐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通过此案例的口碑传播,对当地的年轻人也会产生一定的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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