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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对方举证时不懂反驳?法规指南教你怎么办

时间:2023-07-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王某诉何大爷人身损害赔偿,李某到庭作证,称其亲眼看见何大爷打伤了王某,而何大爷根本不承认其对王某造成了侵害。本案涉及民事诉讼中的质证问题。所谓质证,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听取、审阅、核对、辨认等方法,对提交到法庭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关联性及合法性作出判断,没有异议的予以认可,有异议的当面提出质疑和询问的过程。本案中,何大爷认为李某证言不实,并对李某当时是否在场提出异议。

老年人对方举证时不懂反驳?法规指南教你怎么办

王某诉何大爷人身损害赔偿,李某到庭作证,称其亲眼看见何大爷打伤了王某,而何大爷根本不承认其对王某造成了侵害。何大爷该如何反驳呢?

本案涉及民事诉讼中的质证问题。所谓质证,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听取、审阅、核对、辨认等方法,对提交到法庭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关联性及合法性作出判断,没有异议的予以认可,有异议的当面提出质疑和询问的过程。

对不同证据进行质证的要求不同: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质证时,质证方有权要求举证方出示证据原件或原物,但出示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并经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复制品的,及原件或原物虽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除外;对证人证言质证时,证人应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质询;对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质证时,鉴定人、勘验人应出庭接受当事人的质询;此外,当事人还可向法院申请由1~2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庭审中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询问,经法院准许,还可由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就案件中的问题进行对质。

本案中,何大爷认为李某证言不实,并对李某当时是否在场提出异议。质证中,何大爷问证人当时在什么地方(指现场),李某说站在自家院内看院子外打架,于是何大爷提出进行现场模拟,结果李某自家院墙高2米,而其身高仅1.6米,根本看不到王某与何大爷打仗的现场,从而证明李某证言虚假。(www.xing528.com)

小贴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条规定:“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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