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学生从小学开始到大学毕业的十几年里,各个阶段均存在一些特有的多发病和常见病,而且这些疾病将直接影响青少年学生的生长发育。所以,学校在防病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之一就是使这些学生的常见病、多发病得到有效的防治。同时,对传染病的防治和管理,也是学校防病工作中的重点之一。
(一)学校的卫生安全管理
1.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工作列入学校的议事日程,由学校领导分工负责。
2.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作息时间。基本原则是保证运动,保证睡眠,减轻过重学习负担,学习、运动时间的增加与年龄成正比,休息和睡眠可随年龄增长而相应减少。考试期间、运动会期间等特别时期,要根据学生的接受能力作出相应的调整。
3.要认真搞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保持校园整洁、幽静、空气新鲜。注意排除噪音和污染环境的因素。学校应有专人负责校园和公共场所的清洁工作,还要建立全校每周大扫除和学生宿舍卫生值日的制度。
4.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要主动、系统地对学生进行青春期性生理和性心理的教育、艾滋病等传染病预防教育、优化人口理论教育、环境与人体健康教育等。
5.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每年要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并要建立学生健康状况档案,对学生健康状况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制订工作计划,定期做出工作报告,组织经常性的业务学习。
6.配备基本的医疗用品和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各校应根据有关要求,结合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医疗用品(包括药品、体检用品、学校卫生检测用品、环境消毒用品等),并建立保健箱、保健柜、卫生室、校医院。各校原则上应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在条件尚不具备的学校,应以保健教师或生物课老师为主承担体检、防疫、医疗任务。
7.建立传染病防治和管理机制。学校要有传染病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分工明确;在学校内发现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在卫生防疫机构的指导监督下对被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对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患传染病情况和因患传染病休学、退学情况及时进行分类登记;对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及病源携带者,应根据其患传染病的种类采取相应的诊治或隔离治疗措施;管理好厕所、粪便,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配合卫生保健机构,对学生有组织地开展预防接种。
8.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做好防护工作,并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9.卫生工作要与体育工作相结合,在组织学生开展体育锻炼及健身活动时,要高度重视安全问题。对活动计划安排、场地设施使用、活动内容选择、活动过程组织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要根据学生的不同生理特点指导体育锻炼,进行医务监督,防止出现任何伤害事故。
学生集体饮食安全是学校保证青少年学生健康安全的重要一环,也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方面。中小学因食物中毒导致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时有发生,教训之一就是学校安全管理出了漏洞。学生集体饮食安全要求很高,学校的责任很大,必须引起学校的高度重视,尽职尽责,加强管理。
(二)学校饮食安全管理
1.制定饮食安全工作计划。学校应将食品卫生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学校食堂饮食安全工作计划应是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的一部分。内容包括:学校食堂基本建设规划、食堂年度工作目标、学生营养保健及食堂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学生体检及营养检测计划、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规范、食堂卫生监督检查规范等。
2.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人员在食品卫生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制定各自的工作制度和规程,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食物营养调配、加工烹调队伍建设。
3.配备专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包括营养医师或营养技师,行政、财会、厨师、厨工等人员。
4.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1)学校食品卫生监督检查范围包括:食堂、饮食品小卖部、学生课间加餐和为学生提供食品的加工、供应和销售部门等。
(2)学校食品卫生监督内容:(www.xing528.com)
(1)食品卫生许可证检查、营业执照检查等。
(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以及卫生知识培训证是否有效;学校内食品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情况检查。
(3)学校内食品的储存、运输、加工烹调、销售场所和食堂的设备条件、内外环境卫生、卫生防护设施完好情况。
(4)食品原料存放场所的卫生防护措施、保管条件,防尘、防虫、防鼠、防毒、防潮等措施,原料的卫生状况。
(5)食品成品的储存管理措施,设备条件、场所卫生等,以及防蝇、防尘、防腐、防鼠措施。
(6)分类存放情况,杂物、毒品及非食品不得与食品混放,食品应生熟分开。
(7)炊事用具、容器、公用餐具等的消毒方式,存放条件与标志,清洗剂的使用情况等。
(8)学校内食品销售场所的销售食品种类、出厂日期、保质期、卫生质量,是否存在禁止销售的食品。
5.及时排查和处理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1)在对校内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中,应同时对受检现场进行卫生调查和测定,了解食品卫生现状,及时发现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情况。
(2)在检查中,发现可疑的食品卫生问题,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如发现重大的食品卫生问题,则应按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法事实要及时进行现场取证。
(3)学校应在卫生部门指导和协助下,建立食物中毒、食源性肠道传染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应立即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由卫生部门派人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取证、采样、必要的现场保护,并提出紧急处理意见。
6.如果确定为食物中毒,在现场即可作如下处理:
(1)封存可疑食物。封存一切剩余的可疑食物。此时除成批存放的食品外,还应查明有无零散的同一批食物,如有应予追回。
(2)查明污染原因。初步查明可疑食物在该单位被污染的可能原因,并及时督促改进。如污染原因不在该单位,则应立即通知该批食品供销系统各个环节,如商店和加工厂等将可疑食物封存。
(3)指导现场消毒。必要时指导现场进行消毒工作。对食物中毒进行调查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包括卫生、医疗、检验等人员协同进行。在调查中,要依靠领导,发动群众,认真仔细调查,调查情况和结果应写成书面总结,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在调查过程中和调查结束后,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应保证食物中毒不再发生,同时也应该避免经济财物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所以,要坚持客观、慎重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在调查中,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必要时,应查明或索取有关证件和资料。如怀疑为投毒或与刑事案件有关,应报告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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