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全县总用水量9391.7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12%。其中,生活用水668.5万立方米,下降8.39%;工业用水14.2万立方米,下降67.72%;农业用水8486.3万立方米,增长1.21%;生态用水222.7万立方米,增长72.32%。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11.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面积3.4万亩、未成林补造4.6万亩、退化林修复1.0万亩、封山育林2.0万亩。森林抚育面积4.5万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
初步核算,全年全县能源消费量35.14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2.6%,万元GDP能耗下降4.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总量0.3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4.6%,占全社会能源消费量的0.84%。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增长19.0%。
全年全县平均气温为8.1℃,较常年偏高0.4℃;年平均降水量为564.3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205.3毫米;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480.2小时,较常年偏少222.4小时。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8天,比上年增加4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4.9%。细微颗粒(PM2.5)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6%。
全年全县累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7人,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5人,事故起数较2018年持平、死亡人数上升75%,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092人,控制在年度指标0.252以内。(www.xing528.com)
注释:
1.本公报中的年度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据。正式数据以《海原县2019年统计年鉴》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公报中户籍人口数据来源于县公安局,物价和居民收入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海原调查队,财政数据来源于县财政局,交通数据来源于县交通运输局和县道路运输管理所,金融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中卫市中心支行,邮政数据来源于市邮政管理局,电信数据来源于电信、移动、联通、铁通四家公司,保险数据来源于中卫市保险协会,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环境和安全生产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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