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顾主上门,说希望我把所写的零篇文章,从另一个角度,集成一本,比如三十万字上下,他们愿意印。这另一个角度是“近作”。这年月,知识分子,有魄力改革的,投笔,下海了;剩下像我这样,既无魄力又除了涂抹几笔什么也不会的,有人走进小店,未看货,说肯买,应该说是天大的好事。说好,还可以举出有力的理由,计有两种。其一,人就是这样一种怪生物,好逸恶劳,却又有情意憋不住,其直截者如王婆,可以走上街头骂鸡,其委婉者如司马迁,可以坐在屋里写《史记》,成书,万一没人看就“藏之名山”。可见有些人率尔操觚,说三道四,甚至掺杂些逆耳的,亦“率性之谓道”也。写,当然希望有人看,可是看,先要有人印,所以有人上门表示肯印,应该说是求之不得的事。其二,依法或依例,印以及问世之后,还可以得稿酬,这,虽然由志在或正在大发的人看,数目微不足道,可是根据数学常识,如何小的正整数总比零大,出身老九之辈何敢有奢望,略有所得即当谢天谢地。所以大小前提之后就来了结论,是先则破颜,紧跟着就连连称“是”。
答应之后,依惯例,要先交稿,然后耐心等待稿酬之来。稿酬多少,何时来,非己力所能定,只好但行好事,莫问前程,赶紧编。编,一着手就碰到一个问题,是所谓“近”,下限直到现在,没问题,上限呢?定得太近,怕货源不足;太远,又有违“近”之义。忽然想到,九十年代驾临的时间不算很长,就把这时期的所作算作近作如何?试着核算一下,已经出版的《诗词读写丛话》,十之八是这时期写的,排印中的《顺生论》,十之七也是这时期写的,因为非零篇,当然不收;其余零篇,相加之后,篇数是一百五十多,字数是四十多万,挑拣一下,来个“李白一斗诗百篇”,算字数,三十万略过,算作老尺加一,双方都可以点头了吧?于是照此想法就定了篇目。
这一百篇,来于不同时期的不同思路,单说内容的性质就不能不杂。杂就更要排个次序。可能的次序有多种,常用的是就内容的性之所近归类。本书也是这样;然后是类与类之间,大致是分量较重的在前,较轻的在后。于是就成为这样几组:发较大议论的,谈书的,谈人的,有关某地的,有关己身生活及感受的,有关写作的,感触之偏于理的,感触之偏于事的。还要说一下,这不是逻辑的分类,因而有些篇,放在另一个地方也许同样说得过去。(www.xing528.com)
文章的大部分是在报刊上发表过的,现在编入这近作集,是灾了梨枣两次。估计这样的重复,有些捧场的读者会谅解,甚至欢迎,因为刊于报刊是零敲碎打,既不易归总,又不易插架。问题来于还不免有结集中的重复。本文开头说“从另一个角度”,这另一个角度就容易使狡兔不只有三窟。以人为例,如果是水做的,苏州人,北京大学毕业,作家,等等,她就既可以加入妇联,又可以加入江苏同乡会、北京大学校友会、作协,等等。文也一样,由这个角度可以入这个集,由那个角度可以入那个集,于是多一个角度就必致多一次重复。单篇重复,总体以不同的面目出现,稿酬当然照付。作者等于走穴,就说为数无几吧,也总是得了外快。读者呢,比如已经有一面之雅,又花钱品尝,还是王致和臭豆腐,岂不扫兴?这是个老问题,解决很难,因为就作者说,公是难抗这诸多角度,私是难抗蝇头小利;就印者说,公也是难抗这诸多角度,私是难抗设想的牛头大利。于是补救的办法就只剩下读者一方,其实也很简单,不过是先看货,以为不值得破费,不掏腰包罢了。说这些一反广告之术的话干什么呢?是以旧货卖新钱,挑明了,心可以略安然而已。
以上说了不少泄气的,还应该补说一点充气的,是所收篇什,虽然都不高明,就执笔时的心情说,确是想写自己之所感和所信,并没有走《钦定四书文》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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