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远女士来,说她近年写而发表的评介图书的文章,篇幅短多长少,合起来有大几十篇,某出版社愿意印,她已经编完,取名《棔柿楼读书记》,希望我写一篇序。我问为什么让我写,她说考虑过了,想到几个人,还是我合适。我恍然大悟,大概在一些读书人的眼里,我已经成为写序跋八股的名手,序由我写,就有如刀剪铺前挂上“张小泉”,主顾就会另眼看待吧。不过八股也罢,非八股也罢,人总是不应该不识抬举的,于是我未“礼辞”就答应下来。答应之后,略加思索,竟由心底油然而生,也许是一大堆,确是我最合适的理由。只说其中一项主要的,是我深知作者的人和文,而且笔下有随口乱说的习惯,这就可以把读者宜于知道而难于知道的一些情况推到幕前,因而也就可以有助于深入一步了解书的价值。这样说,我这一次是决心不作八股,而从头到尾说真格的。
由书名的“棔柿楼”说起。依常例,这是指自己的住处。也是依常例,楼斋堂室之类,属于穷书生的,绝大多数不能名实相副,如此君堂而窗前未必有竹,甚至读易楼而竟是一间平房。作者的棔柿楼不假,不只是楼,而且是古典式外有小园的两层小楼。园中有马缨花树,即所谓棔,还有柿树。女性,住在这样的楼中,会使惯于遐想的男士想到绣楼。我第一次登楼之前,作者怕我也有这样的遐想,一再声明,屋里很乱,真怕人进去。我有知人之明,说:“不必怕,不用看我就知道一定很乱。”
说这样的琐事干什么呢?是想说明,作者虽然用老话说也可以称为闺秀,却大不同于一般闺秀。其特点是除去书以外,几乎什么也不顾。胭脂粉之类不用说,大概没买过,就是衣着,也没穿过一件新样式而艳丽合身的。经常穿一双比脚大半寸的旧平底白鞋,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了,问:“你为什么买这样大的?”她说:“不是买的,是侄女送的。”就这样,她还是总欠账,因为每月工资的大部分买了书,不够,就借,待领到稿费偿还。她说她丈夫,连孩子,都反对她这样买。我也反对,理由之一是,书欲也是无底洞,永远填不满,所以应该适可而止;之二是,这样买,不会很久,书扩张地盘,人就连坐卧之处也没有了。我这两项理由都来于自己的经验,这就等于自己醉醺醺而劝人戒酒,说服力就颇为可怜了。事实正是这样,比如我同别人谈起作者的这类常人看来会觉得奇怪的生活情调,就变规劝为赞扬。赞扬,是因为着眼点由买书移到她的成就。
说到成就,因为需要对比,还得从远处说起。是五六年以前,我们还不认识,她给我写一封信,说买到我作的一本书,想让我签个名,问我答应不答应。主顾不只买,还请签名,是双料赏光,岂敢怠慢,于是我们就见了面。会面之前,我以名不芳以及冒昧写信为根据,推想必是男性,所以见面后,第一句就说:“原来你是个女的。”她笑了笑。以后交往不少,虽然我没有调查历史的习惯和兴趣,渐渐也就清楚了她的底细。值得说说的有以下这些。她是江南人,生于沿海一带。很早来北京,正当志于学的时候赶上大革命。不能学了,走入王府井某食品店,与西瓜打交道,驾驶卡车去运,然后立于店门,刀切兼叫卖。这样连续七年,也许如《聊斋志异》的素秋,蠹鱼转世,忙里偷闲,还是往书里钻,读,也写。上天不负苦心人,居然就有可观的成就;其后是凭这成就,放下切瓜刀,改为拿笔。读的更多了,写的也更多了。读得多,写得多,不稀奇,我们老一辈的,或墓木已拱,或行将就木,不必说了,专说我熟识的年轻有为的,迷书,多买,多读,多写,闭目想想,屈指数数,也不难找出几十个,可是论才,能够赶上本书作者的,恐怕就不多了吧?这才,最明显地表现为一多三快。一多是书的情况,尤其新出版的,知道得多。以我常常借光的为例。一种是诌文时候提到某种古书,不知道有没有新整理的版本,要问她,她必答得很干脆,有,是什么,或没有。另一种,进一步,并知道某新书的销售情况,有些书,我就是靠她的博闻拿到手的。再说三快。一快是买书快。就我所知,她买,或代我买,都是急如星火,想到就上车,耽误吃饭也在所不惜。二快是读书快。只说使我大惊的一次,是我的老友王泗原先生的两部大著,《古语文例释》和《楚辞校释》,艰深,共八十万字,一次她说,一直很忙,拿到而未能看,好容易得一天空闲,才读了一遍。天老爷!我是直到现在,只读了前一种,后一种就没有胆量开卷。三快是笔下快。单说我确知的一次,是求她介绍我的一本书,以期出版后不至没有一个人买,她下午翻看了原稿,大概是想第二天动笔吧,不料头着枕而不能入睡,于是起来写,一气完稿。第二天清晨就送来,两千字,充满灵感和妙句,我不由得望天兴叹。这是因为想到天之生才。说到才,三快之外还应该加上一精,是毛笔小楷精。我不自隐讳,喜法书,尤其爱明清闺秀小楷,愿意从笔画、结体中看看那种柔婉秀丽劲儿,可是多年阅市而所得甚微。想以今代的补缺欠,可惜跳交际舞者多而习此艺者少。本书作者是个例外,不只写,而且写得很好,说句似吹捧而并非吹捧的话,置之马湘兰、曹贞秀等人的行列里,也毫无逊色吧?由此我忽然想到所谓“今之古人”,有一次跟她开玩笑,说:“你就是今代的柳如是,才高,身量不高,都很像,只是脚太大。”(www.xing528.com)
到此,数数,写了两千字,还没说到书。我有我的理由,书是人写的,想知书,先要知其人。像这样一个人,笔下总当有不少可看的。事实正是这样。但这事实却不大好说,内容深刻、表达生动一类解说八股使人厌烦,一也;仍以闺秀为例,评价外貌,说缺欠(如果有,如眼皮不双之类),像是有小辫可揪,容易,说美就大难,除非用空话,二也。不得已,想由比较下手,抓特点。比较,最好现身说法,以免触及别人,惹人不高兴。我也写过书评,不多,总是平铺直叙,全面摊开。这是因为无才,不能以点代面;甚至无眼,只能见皮而不能见骨。本书作者就不然,而是具慧眼,一扫就能辨沙金,得要领。所以所写读书之记,很少是平铺直叙、全面摊开的,而是以点代面,并能以点胜面。这种写法有好处,尤其对于读者,是所费(时间、精力、金钱)不多而所得不少。这不少,还可以发挥一下,都来于我的观感,计有三项。其一,至少是有时候,能够见人之所不能见。恕我再老生常谈一次,这是由多读、多思、比较然后能洞察来。洞察什么?行家看门道,如维摩诘与文殊师利对阵之赞叹无言,此种境界就只能为知者道了。这样说是妙不可言了。我的想法,是唯其妙不可言,才有更多的可能引导读者走向顿悟,所以与我的无才之文相比,就更值得看看。其二,也是因为博学而多才,文中常有神来之笔,或说神来之思。为文如为人,对于宋明理学家的一板一眼、目不斜视,我有敬意而不喜欢,所以如本书作者笔下的左冲右突,忽古忽今,忽连忽断,忽行忽转,我有偏爱。偏爱,所以总是以为,就是不问内容,也无妨读读,当作美文欣赏。说到美,就会勾出个其三,是文中还有不少诗意。这诗意,也许太多了吧,还溢到文外,浸入文题,即如翻看目录,碰到“添几点、豆花雨”“岁岁秋草岁岁情”“晴空雁影一行书”“立残阳外”“一个破碎了的梦”之类,不知别人怎么样,我是难于心静的,原因是一,不由得也想到豆花雨,想到梦;二,惭愧,是自己诌文,标题总是显露而干巴巴,没有含蓄而引人入胜的本领。
也就因为没有本领,上面许多关于文的话,恐怕都说不到点子上。又也就不好再唠叨下去。但因为是为书写序文,末尾总要来几句有利于书的话。这也用不着搜索枯肠,只要说说实感就成,那是:希望尽早印出来,因为我还想看;又希望印数不要太少,因为我要买几本送人,太少,也许就买不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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