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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自由谈:力与理-张中行全集(11)·散简集存(上)

时间:2023-07-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讲理,走入室内,就会进一步,碰到判断是非的标准,也就不免要追问,这标准是否合理。明眼的读者立即会想到,这样深追,就还要引来标准的理据是否合理的问题。由理的方面看,日常,以及诌非专业性质之文,讲理,或说评定是非,引为理据的绝大部分是由这个渠道来。这里举忠君为例,不过是想说明,传统的力量过大,我们今天评定是非,还会不经意地以之为理据,其结果是可能不错,但同样可能甚至有更多的可能是错了。

室内自由谈:力与理-张中行全集(11)·散简集存(上)

前年6月上旬,我写了一篇《聚讼礼赞》(刊于《文学自由谈》1996年第3期),对于平等地各抒己见、动口而不动手的争论,说了些赞扬的话,并说了所以值得赞扬的理由。放下笔之后,想到《论语》有“升堂矣,未入于室也”的话,感到那一篇的内容,还是在堂外说的,像是还有余义,那就应该走入室内,再说几句。想说而没拿笔,一晃差不多半年过去,旧事重上心头,账以早还为是,拿起笔,写。

争论,纵使嘴里不说,心里也会想,是在讲理。而说起“理”,问题就复杂了。为了减少头绪,这里把范围限制在“人事”以内(以外,如天体物理,理就可能是另一套),即所讲之理是有关人事的理,或者说,价值判断(对错、是非、好坏之类)是针对人事的某种现象的。对人事的某种现象,说是说非,是讲理。而这样的理仍有对错问题,分辨对错要有“标准”(或称理据),这标准是深一层的理。举例说,“嫂溺而援之以手”,孟子说可以,坚信男女授受不亲的卫道之士会不以为然。假如责问孟子,孟子就只好端出深一层的理:是生死事大,或活比死好。所以讲理,走入室内,就会进一步,碰到判断是非的标准,也就不免要追问,这标准是否合理。明眼的读者立即会想到,这样深追,就还要引来标准的理据是否合理的问题。这是个无底洞,决定躲开,只在初次碰到的标准的来源以及可靠性方面相看相看,而如果能够看到点什么情况,对于聚讼,也许有些参考价值吧?但这方面的问题同样是既复杂又恍惚,考察,分析,比喻为将要吃,总须找个下口之处。灵光一闪,想到标准的来源,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传统,权威,天命,理性(取特点而方便分);又一闪,像是看到这四类都与“力”有多方面的联系,所以决定顺水推舟,抓住这四类,如体检,一个一个来,重点是看出身和本领,与力究竟有怎样的关系。且夫力,乃有大用又颇为可怕之一种怪事物也,能看清楚些,纵使只是斗口,也会有些好处吧。

先说排在前头的“传统”。传统,如其名所示,是千百年来久矣夫,几乎人人如此过,并视为应然的。典型的例子,言可以举子曰诗云,事可以举忠君、孝亲和(妇女)守节。人都生在历史长河的一段,此一段从以前的若干段(即成为传统)来,因而对于传统,由于已经习惯于如此如彼,就轻说,以为都是合理的,重说,不会想到还有是非问题。不再有是非问题,就成为无条件的是,或说天经地义,所以有大力,对人对事,评定是非,就以之为理据(未必明说,甚至未必想到)。由理的方面看,日常,以及诌非专业性质之文,讲理,或说评定是非,引为理据的绝大部分是由这个渠道来。自然,由这个渠道来的理据未必就错;问题来自,也是千百年来久矣夫,有数不清的人,用这样的理据而想不到它会错。其实呢,它不只可能错,而且常常错,有的甚至错到荒唐的地步,如宋朝以来女人的缠小脚就是,许多有学之士也竟以为莲船径尺要不得。评定是非,来于传统的理据无限,还想举个最大块头的,“忠君”(严格说是忠于“一”君),前后左右、里里外外看看,以求对于传统能有较清楚的认识。我不隐瞒观点,对于专制帝王以及支持他(或她,因为还有武则天和西太后老佛爷)为所欲为的专制制度一向深恶痛绝,因而对于忠君(常美其名为气节)的所谓无上美德也就没有好感。深恶,是因为,至晚由夏禹王家天下起,几千年,君主不只用小民的血汗尽量享乐,还可以任意杀人。同是人,有的可以随意杀别人,有的只能忍受,合理吗?可是竟在不合理的土壤中培育出忠君的美德,是怎么回事?这情况,我追过根,很遗憾,又不得不人性论,是来于“力的崇拜”。专制君主有大力,能生杀予夺,臣民不得不服从,日久天长,发展为当然,其间还必掺杂上君主“要”帮忙兼帮闲的左右歌而且颂,于是渐渐,忠于一人(包括为之死)就成为无上美德,为之死就可以得无上的荣誉。如此说,可以引孝亲的美德作为旁证。孝亲,表现为行为不过是听家长的,为什么要这样?也是来于家长制度,家长有支配一家的大力。可是,如果忠君与孝亲不能兼顾(君由宝座上落下,亲年老仍在世),传统道德的要求仍是为君死,这追根问柢,仍是君主之力大于家长之力。力大演变为美德,也就不免于荒唐。《论语》说“君君,臣臣”,君君没有了,因为不管坏到什么程度(直到乱杀人),根据忠君的美德,都不得说坏。其甚者是想不到君主之所行还会有误,就真是《庄子》所说“哀莫大于心死”了。当然,心死不是心坏,因为传统的道德观念,不管用现在的眼看如何不合理,其时依之而行的人总是无可非议的。这里举忠君为例,不过是想说明,传统的力量过大,我们今天评定是非,还会不经意地以之为理据,其结果是可能不错,但同样可能甚至有更多的可能是错了。

接着说理据的次一个来源,“权威”。权威是怕和信并进而百依百顺的对象,显然有多种(如昔日,子曰诗云也可以算),这里取己之所需,指高高在上说了算数的。与传统相比,这样的权威齿德差些,可是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现在当下的大力,顺从,有百利而无一害,争论,至少是有些人,就愿意引为自己主张的支柱;我们翻看旧典籍,张口闭口“先王以孝治天下”之类皆是也。新典籍,这类的讲理方式像是同样不罕见,都是某人在某地曾有什么样的指示,那指示当然是万分正确,从而以之为理据的某种说法也就必然不错。事实也可能是这样,但保证不错的力量要从权威以外的什么地方来,因为权威的想法也可能并不对。有不对的可能而看作必正确无疑,引为评定是非的理据,就推论的形式(个别的有可能不错)来说,是不可取的。(www.xing528.com)

再说理据的第三个来源,“天命”,性质有些特别。只说最突出的,一,隐蔽,几乎永远不出面;二,不管出面不出面,我们都只能信为颠扑不破,因为我们没有能力否认它。这是指来于直觉的一些认识,除了患有哲学疯病的人以外,是不会有人想到这样的信还需要理由来支持的。话嫌抽象,改为举例以明之。小两口锁门出去回来,屋里电视机不见了,断定曾进来小偷,没有人怀疑这个判断,因为都相信有变为无必有原因。古人所说“天地之大德曰生”,“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今人所说“好死不如赖活着”,“牡丹花真美”,都可以归入此类,没有人问所以这样认识的理由,问,也就只能引用《礼记·中庸》篇第一句“天命之谓性”搪塞过去。天命,我们不能把它怎么样,只好接受而不问理由。不问理由,与讲理的关系就不密切。换为正面说,天命性质的理据力量绝大,用处却不大,因为争论、讲理,几乎永远用不着它出面。

最后说理据的第四个来源,“理性”。与前面说的传统、权威、天命相比,是由外移到内,也就比较难讲。首先是定性,宋儒相信天理在人心,康德重视理性,并说有纯粹的,有实践的,与这里说的是一是二?为了避繁趋简,我们说这里所谓理性,是指“自己”的思辨的能力,或经过思辨而评定是非的能力。能力要用,也就会引来两个问题。一是天之生材不齐,有的人,也许竟至思辨能力很差,不能评定是非吧?二是依传统或权威评定是非,当事者会以为也经过自己的思辨,则理性的独立性岂不就难于保持了?也只能死抱着理想不放,说凡有所信,都是不管传统,不管权威,经过自己的思辨,认为合理,不得不信的。这来于自己理性的所信,也会有高下,甚至会错,但正如韩信的背水一战,路只有这样一条,我们总不应信自己理性之所不信吧?所以以上唠唠叨叨说了这样多,不过是想着重说这样一句:争论,评定是非,要把自己的理性推到最上位,只听它的。

居上位,有大力,至于运行,就还要有所依据。依据是两种。一种是目的性质的,是“朝闻道,夕死可矣”的“道”。另一种是方法性质的,是思辨的规律。推想这都是惯于争论的人熟知的,也就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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