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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支出合规性,评估理论与方法

时间:2023-07-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项目资金支出的合规性评估主要是对项目资金支出的合规、合法性进行监督检查。因此,志愿服务项目资金支出是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项目计划书的预算安排是很重要的。人员劳务成本的发放要制表造册,并有领取人、经办人和审核人的签名手续,领取人必须进行实名签字。主要包括人员劳务成本和项目活动经费等。

项目资金支出合规性,评估理论与方法

志愿服务项目资金的来源多种多样,主要包括志愿服务组织发起人出资、政府财政志愿服务项目拨付、基金会资助、其他公益组织资助、个人赞助、其他来源等。项目资金支出的合规性评估主要是对项目资金支出的合规、合法性进行监督检查。由于志愿服务项目是非盈利性的,对于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志愿服务项目基本上可以参照财会[2014]7号《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执行。该制度被认为是我国会计改革中取得的又一项重要成果,它在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工作方面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因此,志愿服务项目资金支出是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项目计划书的预算安排是很重要的。

(一)项目资金使用的原则

1.预算管理。所有的志愿服务项目在申报时,都需填报志愿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明细预算。项目资金审批下达后,项目资金使用内容应与项目申报预算一致。

2.集中拨付。志愿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按正常渠道集中拨付至实施项目的志愿服务组织(单位)或实施项目所依托的社会组织(单位)账户。具体拨付的比例各地有些差异,比如北京市小微志愿服务项目采取6∶4的原则按照时间进度拨付;HD区志愿服务大赛项目采取5∶5的原则按照时间进度拨付。

3.专款专用。志愿服务项目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由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根据项目进展需要申请使用,不得用于与项目开展无关的支出,也不得由项目团队以外的人支配使用。志愿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原则上不得用于购买固定资产;不可直接给服务对象发放补贴。

4.专账核算。所有的志愿服务项目在申报时,都需填报志愿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明细预算。项目资金审批下达后,项目资金使用内容应与项目申报预算一致。

(二)项目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建立的合规性

1.原始票据列支。所有项目支出应取得有效原始票据,有效原始票据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要素。有效原始票据的列支应经财务复核,应当有经办人、证明人、批准人的签名等审批手续。严禁列支各类购物消费卡票据和业务内容模糊的票据。费用报销要严格按照预算内容、标准和用途,采用实报实销原则。

2.明细购物清单。购买物品要附明细购物清单。物品购买列支时,要注明其在项目具体活动中的用途,并有经办人、验收人、批准人签名列支的审批手续。物品要有专人登记管理,对于经常发生或数量金额较大的物品,要办理出入库手续。

3.人员劳务成本。人员劳务成本的发放要制表造册,并有领取人、经办人和审核人的签名手续,领取人必须进行实名签字。列支时要附费用发放依据,包括专家或教师培训上课考勤登记表、志愿者服务记录单、服务对象的回馈记录单、主题活动举办小结记录等。

(1)专家咨询费。项目执行过程中必须发生的、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项目执行单位不得向参与项目执行与管理的本机构(单位)工作人员支付专家咨询费。项目执行单位应当保留能证明专家身份及能力的资料及领款人签字的专家咨询费签收单。专家咨询费签收单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内容和时间记录、专家咨询费金额、领取人员签字等内容。

(2)志愿者补贴。项目执行单位应招募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志愿者开展服务,凭票据实补贴交通费和误餐费。有的地方规定志愿者原则上每人每天不超过50元,志愿者补贴的总金额不超过项目资金总额的10%,不过也要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各地的相关要求。项目执行单位应当保留志愿者服务内容、时间记录和补贴支付表。补贴支付表应列明领取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服务时间、补贴金额、相关票据、领取人员签字等内容。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10月,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通知中规定,“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以及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属于慈善活动支出,这对于社会上一直争议的“志愿者到底该不该拿补贴”实际上是最好的回答。

4.重大或较大项目列支。项目合作费(即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完成的项目部分)、举办活动租用场地和购买演出服等重要或较大业务活动费支出,事先应签订协议,约定费用和工作内容。列支要附协议。

(三)基于项目预算的资金合规性评估

项目批准立项后即可按项目计划开始执行,被批准的预算也将严格执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都要进行预算监控并对出现的差异进行调整。项目资金合规性评估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是项目资金执行进度与预算执行进度是否匹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申报书和项目预算执行。一般不得随意变更或者终止项目预算。二是项目支出控制在预算金额内。志愿服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计划不周或物价波动等原因,致使项目内容发生变化,必须进行项目预算调整的,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批复意见进行调整。擅自调整项目预算内容的,视情责令整改,直至停拨或收回资金。三是严禁列支预算外支出。志愿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原则上收支平衡。项目结案后,如果资金有结余,资金拨付机关将按原出资渠道予以收回。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未遵循上述三条的,及时与资助方沟通进行预算调整。

票据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有发票,无小票。如有采购日用发票而无小票,专家劳务无合同、纳税证明等;提供的票据为非合法票据(白条),并且没有收款人信息,无法复核;票据为与活动不相关的替代发票,未保留真实原始票据,无法证明费用与项目活动的相关性。

账套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一张记账凭证汇总多个项目的支出,无法体现出对应性;用企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作为核算制度;没有提供独立的项目报告(项目未独立核算)。

(四)项目资金使用范围的合理性(www.xing528.com)

1.业务活动费

为了实现项目目标而开展项目活动或提供项目服务费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人员劳务成本和项目活动经费等。

2.人员劳务成本

按实际工作时间及项目执行地的物价水平,在预算范围内据实发放和列支。包括邀请专家督导、志愿服务工作人员等进行项目支持所支出的劳务费以及招募社会志愿者参与项目所支出的补贴。人员劳务费应不超过项目资金总额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区域之间有差异,有的地区规定为60%,有的地区规定为70%。项目执行单位应当保留工作内容和时间记录、劳务费支付表等。劳务费支付表应列明领取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时间、劳务费金额、领取人员签字等内容。

3.项目服务活动经费

开展项目服务活动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展服务活动的支出、拨付受益对象的款物等。项目执行单位应以开展志愿服务的受益对象或志愿服务活动的种类为基础编列志愿服务支出预算,并列明受益人数和费用标准。比如,有的地区明确规定仅限列支场租费、交通费、宣传费、专家及志愿者简要餐费和项目活动材料及物品费。

4.项目管理费

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行政和项目管理人员费用、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等。政府采购的志愿服务项目对管理费要求比较严格,例如,有些区县对志愿服务项目管理费的规定是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活动费用总支出的2%。

5.其他费用

无法归属到上述业务活动费和项目管理费中的费用,应本着经济、节约、合理的原则,在预算规定的范围内据实列支。超出以上使用范围的,皆为不合理使用项目资金的行为。

目前,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志愿服务项目对财务要求越来越严格,各项财务支出都有较为详细的规定。例如,2016年北京市海淀区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的财务相关规定如表6-1所示。

表6-1 北京市海淀区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活动经费分类目录及标准

(续上表)

(续上表)

注:
(1)项目经费禁止用于固定资产、电器、办公设施、乐器、电子产品等物资的采买。
(2)项目经费不得用于发放工作人员奖励、津贴,但可用于表彰激励优秀志愿者,但不得超过经费的10%。
(3)非正式登记社会组织,有涉及签合同的活动,请提前与主办方报备,合同由志愿服务团队、推荐单位双方与合同单位拟定,交由主办方确认盖章,方可签发支票
(4)每笔费用支出500元及以下的,现金报销;500元以上的,支票结账。
(5)报销票据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5—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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