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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没有滴滴打车的原因解析

时间:2023-07-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山崎先生说,日本之所以无法接纳“滴滴打车”系统,最大的原因是因为它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他们认为“滴滴打车”这种做法将扰乱日本的出租车市场,因此向日本国土交通部提出了反对意见,最后致使“滴滴打车”被扼杀在摇篮里。但是,真心希望日本也能发展出一套既合法又符合市场规范的“滴滴打车”,以方便大家打车。

日本没有滴滴打车的原因解析

日本是一个交通十分发达的国家,我们到东京、大阪等大城市旅游出差,发现满街都是出租车,而且大部分还打着“空车”的提示牌。在街头,手一招就过来几辆车,完全遭遇不到在北京街头冻上半小时还打不到车的痛苦。

但是,这其实是一个错觉。如果你在日本的家里或者在公司,想叫一辆出租车的话,那就不是这么回事。你必须给出租车公司打电话预约,如果你想去东京成田机场或者去东京羽田机场,想租用他们的定额制的出租车,对不起,那得提前一个小时预约,否则没戏。

我们在中国的一些大中城市,如果想打车的话,利用叫车软件,动动手指就能很快约到车,想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十分便捷。日本也知道“滴滴打车”这个软件,想利用这类软件赚钱的人也不少,但是日本为什么就发展不起来,形成不了像中国这样一个叫车服务系统呢?这是因为“滴滴打车”在日本遇到了一个很大的法律障碍

6年前,美国的打车公司Uber进入日本市场,首先在福冈市开展了这项服务,Uber的整个操作系统跟中国差不多,也就是说,打车系统给出租车公司提供一个招徕乘客的IT系统服务。然而,出租车公司必须通过加盟这一系统来实现增加乘客和增加营业利润的目的。美国在日本的这家打车公司不是像中国那样狂砸十几个亿,用补贴出租车司机甚至减免乘客的出租车费的方式来扩大业务,而是要求出租车公司交纳加盟费来获取打车的系统叫车服务。也就是说,日本的这家打车公司它的最大盈利点,是通过增加加盟者来获取利润(加盟费)。

但是,这家公司运营了3年,不仅拿不到日本国土交通部的营业许可证,同时也无法在福冈之外的城市拓展业务。最后,它不得不宣布关门,放弃日本市场。

为什么日本政府不批准打车软件?为了揭开这个谜,我前几天专门采访了日本最大的出租车公司“日本交通”的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山崎先生。他告诉我打车软件在日本无法生存的三大原因。

山崎先生说,日本之所以无法接纳“滴滴打车”系统,最大的原因是因为它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日本的出租车公司多如牛毛,然而它没有国营和民营公司之分,只有企业和个人。也就是说,日本的出租车分成两种,一种是公司经营的出租车,还有一种是个人出租车。日本公司经营的出租车不是像中国那样实行完全承包制,出租车司机是拿工资加奖金的,奖金是根据你每个月的业绩来计算,因此日本的出租车是没有份子钱的。

日本的个人出租车,完全是自负盈亏,只是要获得个人出租车的经营许可证,难度是很大的,难的不是资金,而是你的资历,必须是开过10年以上的出租车司机,而且在最近5年内没有违章记录。也就是说,只有出租车行业里的老师傅们,才有资格去开个人出租车。这样一来,无论是公司经营的出租车,还是个人的出租车,其地位是一样的。

因此,“滴滴打车”一出来,在福冈就遇到了这么一个问题:交了加盟费的出租车公司生意很火,但是没有加盟的公司,生意就变得惨谈。不愿意交加盟费的个人出租车,日子很难过。这样一来,“滴滴打车”就很明显地违反了日本《商业法》规定的“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这是第一大原因。(www.xing528.com)

第二大原因,是一些没有出租车营业许可证的黑车,也开始通过加盟“滴滴打车”来赚钱。日本社会把这种无证经营的出租车,不叫“黑车”,而是叫“白车”。那么这些白车满街跑,不仅抢了出租车公司的生意,同时因为是无证营业,也违反了日本《道路交通法》和《道路营业法》。

第三大原因,许多的乘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滴滴打车系统坐上了无证经营的出租车,那么万一遇到交通事故,乘客是难以获得正规渠道的赔偿,因此对乘客来说,存在很大的安全与利益隐患。

出于三个原因,日本政府认为,美国的打车公司在日本开展业务,将严重破坏出租车行业的公平竞争的原则,同时还将助长“白车”的横行,是属于有违法律原则的行为,因此不同意给他们颁发营业许可证。

我有一次在上海坐出租车,跟司机聊起打车软件,他们也恨得咬牙切齿,说打车软件都打滥了,他们的生意都被抢走许多。我说,那你们为什么不向政府提意见呢?他们说,我们说了没用,公司老板都不吭声。

反观日本,当美国Uber公司挑战日本市场时,最先出来抵制的是谁呢?是出租车行业协会。他们认为“滴滴打车”这种做法将扰乱日本的出租车市场,因此向日本国土交通部提出了反对意见,最后致使“滴滴打车”被扼杀在摇篮里。

那么,“滴滴打车”为什么会在中国得到很好的发展呢?严格说来,在政府对出租车营业执照实施严格控制的背景下,“滴滴打车”是打了一个法律的“擦边球”,他们强调的是互联网+的服务,而不是经营出租车,因此不需要出租车的经营许可证。但事实上呢,许多类似“滴滴打车”的公司变相地成立自己的车队开展出租服务。同时,许多中国乘客只在乎自己的用车便利,并不在乎出租车本身是否合法。中国虽然也有很完备的法律体系,但是许多时候,人们还是觉得,只要能够推动经济发展,有利于市场繁荣,事情与法律有些抵触,也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后慢慢修改完善就行。中国的这种相对灵活的做法,确实有利于新生事物的成长,有利于新产业的发展,也有利于缓解城市打车难、行车难问题,同时也为中国的出租车市场引进一种竞争态势。但是,“滴滴打车”的出现确实也导致了一些无证车辆的横行,冲击了出租车市场。在“要市场,还是要法律”的选择上,中国多数人显然是选择“要市场”。

日本人的脑筋要刻板得多,他们在“要市场,还是要法律”的选择上,往往会选择“要法律”,因为在他们的眼里,法律是神圣的。“法律规定不行就是不行,必须按规定规矩来做。”这是许多日本人在对一个事物做出判断时,出于本能遵循的一个原则。而这种原则的坚持,在某种程度上,也会扼杀新生事物的诞生,让社会趋于更加的保守。

所以,一个打车软件,可以折射出中日两国不同的社会心态和国民在利益与法律关系上的不同诉求。很难说谁对谁错,只能说国情不同。但是,真心希望日本也能发展出一套既合法又符合市场规范的“滴滴打车”,以方便大家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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