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和“宫中行乐钱”一起出土的还有1件精美的酒令铜骰。据说1948年西安汉城遗址也出土一件类似的铜骰,骰上有一面刻有“自饮”二字〔1〕。此外,汉墓中还曾出土木质的这类骰子。从铜骰上所刻“酒来”“自饮”等铭文考察,这种铜骰应属酒令铜器。窦绾墓的铜骰与“宫中行乐钱”同出,二者可能是配合使用,属于一套行酒令的玩物。此外,也不能排除这种骰子还有其他用途的可能。
和“宫中行乐钱”一起出土的还有1件精美的酒令铜骰(图13-3)。骰子通体错金银,直径2.2厘米,共有18面,分别刻出隶体或篆体的文字,其中16面为“一”至“十六”字样,有1面为“骄”字,其对称的一面为“酒来”二字。“一”“三”“七”“十”“骄”“酒来”6面为嵌金地错银一周,另12面为嵌银地错金一周。在各面空隙处,用金丝错出三角卷云纹,中心镶嵌绿松石或红玛瑙(图13-4)。
这种铜骰子在《陶斋吉金录》《奇觚室吉金文述》等金石著作中,也曾有著录。据说1948年西安汉城遗址也出土一件类似的铜骰,骰上有一面刻有“自饮”二字〔1〕。此外,汉墓中还曾出土木质的这类骰子。例如:湖北江陵凤凰山十号西汉墓〔2〕和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3〕各出土木骰1件,木骰的形制、刻文内容与铜骰基本相同,二者的功能和用途应该是相同的。从铜骰上所刻“酒来”“自饮”等铭文考察,这种铜骰应属酒令铜器。窦绾墓的铜骰与“宫中行乐钱”同出,二者可能是配合使用,属于一套行酒令的玩物。马王堆三号汉墓的木骰,则与一套博局同时出土,推测这种骰子可能也可与博局配合使用。此外,也不能排除这种骰子还有其他用途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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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陈直:《西汉经济史料论丛》,陕西人民出版社,1958年,1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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