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6-5 石磨盘及铜漏斗形器
北耳室在甬道之北,与南耳室南北相对,但稍向东偏,也是长条形的洞室;长16.5米,宽3.4~3.7米,最高处4.35米。顶部为拱形,两壁为弧形,北端为穹窿顶,底部略呈斜坡状,北高南低。地面的结构与南耳室稍有不同,在不平整的洞底岩面上,先铺垫一层厚15~25厘米的碎石和炭灰,然后再铺席子,随葬品就放在席子上,其南端与甬道衔接处,用石块铺砌出排水沟,而东西两边都没有排水沟的设置。北耳室的石壁不如南耳室平整,东西两壁的底部,每隔一两米有一个略呈方形的凹槽,两边各有7个,基本上左右对称,可能是开凿洞室时搭脚手架用的。北耳室内原来也盖有顶部铺瓦的木结构房屋,但已腐朽倒塌,剩下的屋瓦铺盖在随葬品上。这间瓦顶木结构的长条形库房和磨房内,存放大量的食品和用品。随葬器物主要是陶器,此外还有石磨、铁炉、铜勺、铜镞和朱绘蚌壳等。根据随葬品分布的情况,可分为南、中、北三部分。
库房的南部,随葬品排列在东西两侧,中间留出一条通道。西侧放置盆、壶、釜、甑等陶器以及长方形铁炉,盆和甑往往是几个叠放在一起。东侧的北部摆放许多陶壶,在陶壶的南面有一盘石磨和一件大型铜漏斗,石磨放在铜漏斗上,这是一套器物(图6-5)。石磨为实用器,系用黑云母花岗岩制成,分上、下两盘,上磨盘底面和下磨盘表面都满布圆窝,中心有一圆形铁轴。与石磨配套使用的铜漏斗,口径达94.5厘米,外壁有一道凸起的宽带,内壁平伸出4个对称的支架,支架原当置有木架以承托石磨盘,出土时木架已朽烂无存。这种与石磨配套使用的大型铜漏斗,在考古工作中尚属首次发现。石磨和铜漏斗下有朽木痕迹,推测其下原当有木架之类的设置。在磨盘、漏斗的南侧还发现一具马骨架,可能是用于推磨的牲畜的遗骸。以上这些都说明,这间库房还兼有磨房的功能。关于这套石磨和铜漏斗,我和技术人员张孝光合写了复原研究的文章,由张孝光绘制复原及局部结构图〔2〕。通过复原工作,可以看出这盘石磨应该是湿磨(或称水磨),它的主要用途是将农作物磨成流质的浆类,如麦浆、米浆、豆浆等,磨出的浆通过铜漏斗的下口流入放在下面的容器中。
库房中部的随葬品,品种单一,都是方形的大陶缸,也是放置于东西两侧,中间留出通道。从陶缸上的朱书文字可以看出,这些大缸都是盛酒用的,所盛的酒有黍上尊酒、黍酒、甘醪、稻酒等。出土时这些陶缸的内壁,还留有酒渣的痕迹。
图6-6 北耳室北部陶器堆积
库房北部的随葬品最多,主要是陶器,种类和数量都不少。有贮藏粮食、鱼、肉等食物的壶、钫、瓮、罐,有日常生活用的盘、匜、盒、奁、盆、缽、瓶,还有鼎、卮、耳杯等饮食器皿和釜、甑等炊具。(www.xing528.com)
库房北部又可分为前、后两段。前段的随葬器物也是分置于东西两侧,东侧都是陶器,西侧除陶器外,还有一件铜勺。后段堆满随葬器物,除大量陶器外,还有铁炉、铜镞和朱绘蚌壳等。大概是因为陶器的数量太多,最后无法摆开,只好杂乱地堆放在一起,成了一个陶器堆(图6-6)。
库房内,除装酒的大缸外,不少陶器出土时发现器内存有食物。例如:在一部分陶壶中发现动物骨骼,经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鉴定,动物骨骼中有鱼骨,但因过于残碎,无法鉴定其种属。更多的陶壶中有植物残渣,经观察,应该是粮食作物的遗存,但亦因腐朽过甚而无法鉴定。在许多陶罐中,也发现鱼类骨骼。放在库房北部陶器堆中的两个大陶瓮内都有大量的动物骨骼。其中一个瓮内的骨骼,经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鉴定,内有岩松鼠、社鼠及黄鼬的全身骨骼,岩松鼠有130多只,社鼠的数量也较多〔3〕。以鼠类作为随葬品,在汉墓中很少见。《尹文子·大道下》记载:“郑人谓玉未理者为璞,周人谓鼠未腊者为璞。周人怀璞,谓郑贾曰:‘欲买璞乎?’郑贾曰:‘欲之。’出其璞视之,乃鼠也,因谢不取。”可见在先秦时期就有吃鼠肉的习俗,当时居住在河南洛阳一带的周人,把没有腌过的鼠肉称为“璞”,并拿到市场上去卖。所以,陶瓮内的大量鼠类,可能就是作为食品放进墓内的。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在象征库房的北耳室内,除了存放一套完整的水磨设备外,还有各种各样的陶质用具,以及一些铜器和铁器。储存在陶器中的饮食用品,除酒类外,还有粮食、鱼肉,以及大量的鼠类食品。整个库房中的物品,可以说是种类繁多,应有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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