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考古资料和文献记载考察,玉衣的使用制度有一个从不完备到完备的发展过程。在西汉时期,玉衣分级使用的制度尚未确立。在出土资料中,西汉诸侯王、列侯的玉衣多数是金缕的,也有银缕、铜缕、丝缕的。根据文献记载,当时皇帝和王侯的玉衣都可以使用金缕。卫宏《汉旧仪》载,皇帝的玉襦、玉柙(按即玉衣)缝以黄金缕〔1〕,王侯的玉匣(按即玉衣)也“缀以黄金缕为之”〔2〕。卫宏虽是东汉时人,但《汉旧仪》所记皆西汉典礼〔3〕。《汉书》中也未见关于玉衣有金缕、银缕、铜缕之分的记载。可见在西汉时期,尚未形成按编缀玉衣的不同缕线而分级使用玉衣的制度。到了东汉时期,分级使用不同缕线的玉衣的制度看来已经确立。《续汉书·礼仪志》记载,皇帝使用金缕玉衣,诸侯王、列侯始封、贵人、公主使用银缕玉衣,大贵人、长公主使用铜缕玉衣〔4〕。考古工作中发现的东汉玉衣资料,其分级使用制度与《续汉书·礼仪志》所载基本相符。
从上述《续汉书·礼仪志》记载可以看出,玉衣是汉代皇帝以及诸侯王、列侯、贵人、公主等皇室成员专用的殓服。这些皇室贵族死后殓以玉衣,是当时丧葬礼仪制度所规定,所以史书纪传一般不做记载。例如,考古发现许多殓以玉衣的刘姓诸侯王,在其列传中却没有关于使用玉衣的记述,可见皇族殓以玉衣,在当时是理所当然,史传无需记载。《汉书》和《后汉书》中有关赐以玉衣的记载,都见于外戚、宠臣的列传,如霍光、董贤、耿秉、梁竦、梁商等人的传记。这些外戚、宠臣皆非皇族,因而虽为列侯,也需要朝廷特赐才能使用玉衣。这在汉代属于很高的特殊礼遇,所以在其传记中特地记上一笔〔5〕。
此外,在玉衣内还发现一些玉璧,前胸和后背共放置玉璧18块,并有一定的排列方式。前胸部位放13块,胸部当中竖排3块,胸部两侧各竖排5块。垫在后背的玉璧有5块,当中竖排3块,两侧各放1块。这些玉璧两面都残存织物的痕迹,多数作条带状。从这些痕迹观察,每块玉璧原系用宽约4厘米的织物带,通过璧的中孔缠绕四五道,也有可能是用这种条带把彼此相邻的玉璧互相连接起来,然后又在玉璧的表面普遍粘贴一层织物,把前胸和后背的玉璧各自编连在一起。玉衣内的这些玉璧,与当时的丧葬制度有密切的关系。《周礼·春官·典瑞》载:“疏璧琮以殓尸。”郑注:“璧在背,琮在腹。”汉代殓以玉衣的皇室贵族死时胸、背铺垫玉璧,应是先秦的遗制。(www.xing528.com)
皇室贵族以玉衣作为殓服的葬制,只实行于两汉时期。曹魏黄初三年曹丕(魏文帝)作《终制》,禁止使用“珠襦玉匣”,理由是为了避免陵墓被人盗掘,“至乃烧取玉匣金缕,骸骨并尽,是焚如之刑也”〔6〕。这可能是他废除玉衣的原因之一,此外可能还有政治、经济方面的原因。这从曹操临终时的《遗令》可以窥其端倪。《遗令》说:“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也。葬毕,皆除服。……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7〕曹丕的《终制》,显然是遵循曹操《遗令》的旨意而制定的。曹丕即位之初,仍然是三国鼎立,“天下尚未安定”;经济上由于长年战乱,社会生产力受到很大的破坏,制作玉衣可能成为难以承受的负担。在考古工作中,迄今也未发现东汉以后的玉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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