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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处分:组织、参与非法组织如何处理?

时间:2023-07-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共产党员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是一种比较严重的违纪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整治组织、参加非法组织的问题,有几种情况值得注意。二是在非法组织中,对于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敌视政府和危害国家安全的,必须坚决打击。

政务处分:组织、参与非法组织如何处理?

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行为,是指发起、建立或者指挥、安排、参加以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为宗旨的组织或者未经登记注册,或者被撤销登记,或者被命令解散、取缔的组织,或者是邪教组织,或者是会道门组织的行为。

对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来说,此类行为是严格禁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二款规定:“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还明确了对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行为的处理规定。会道门,亦称道会门、会门道、帮会道门等,是指以宗教异端信仰为纽带的民间秘密结社,因多以教、会、道、门取名而简称“会道门”。会道门往往打着宗教、民间信仰等旗号吸引群众,发展成员,建立组织。民间信仰的某些思想常为会道门所借用,成为会道门发展的良好土壤。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歪理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邪教大多是以传播宗教教义、拯救人类为幌子,散布谣言,且通常有一个自称开悟的具有超自然力量的教主,以秘密结社的组织形式控制群众,一般以不择手段地敛取钱财为主要目的。会道门和邪教组织不仅危害信众的身心健康,而且会危害社会安全,对我们社会的长治久安造成极大的破坏。共产党员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是一种比较严重的违纪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二款规定,对其他参加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第三款规定,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www.xing528.com)

对于上述这些行为,《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要求,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政务处分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参加非法组织、非法活动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第二款规定,对非法组织、非法活动的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予以开除。

整治组织、参加非法组织的问题,有几种情况值得注意。一是不符合法律规定,没有经过社团登记机关审批而擅自成立的组织都是非法组织,应该取缔。二是在非法组织中,对于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敌视政府和危害国家安全的,必须坚决打击。三是有的组织虽然经过社团登记机关批准,但从事党纪国法所禁止的活动的,亦应坚决惩治。四是在执纪和司法实践中,重在打击惩治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对其他参加人员的处理,也分积极参加和一般参加两种情况,明知非法仍热衷于加入其组织的,视为积极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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