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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法精要:核电的发展与监管历史

时间:2023-07-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核电曾经被认为是安全、清洁、廉价和丰富的未来能源。2011年的地震和海啸损坏了日本的福岛核电厂,该灾难与切尔诺贝利事故一样危险,令人再次思考核电的作用。核电站的运行和核废料的处理带来了健康和安全方面的问题。核电站的建设成本超过预期,铀的提炼和加工也更为昂贵,但商业化的核电站的运行成本仍比燃煤电站低。结果是,核电将持续在我们的能源行业发挥重要作用。核电的发展和监管历史可被分为三个阶段。

能源法精要:核电的发展与监管历史

核电曾经被认为是安全、清洁、廉价和丰富的未来能源。现在看来,这些预测没有一项是准确的。2011年的地震海啸损坏了日本的福岛核电厂,该灾难与切尔诺贝利事故一样危险,令人再次思考核电的作用。核电站的运行和核废料的处理带来了健康和安全方面的问题。核电站的建设成本超过预期,铀的提炼和加工也更为昂贵,但商业化的核电站的运行成本仍比燃煤电站低。结果是,核电将持续在我们的能源行业发挥重要作用。

核电的发展和监管历史可被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始于20世纪30年代后期。科学家在这一时期开始了核能利用的研究。众所周知,原子能的首次利用是向日本的广岛长崎投掷的原子弹,见理查德·罗德氏的《原子弹的诞生》[1]。这一阶段持续到50年代中期。其后,主要是为了发电和其他商用的目的,将原子能的控制权由军方转移到民间。

其实,早在1946年通过的《1946年原子能法》[2]就标志着原子能利用从军方转向民用。依据该法成立原子能委员会(Atomic Energy Commission,简称AEC)的目的是监管和控制原子能的军事用途和促进原子能的商业开发。但该法不允许私人拥有原子能设施。《1954年原子能法》的通过标志着原子能应用的第二阶段的开始。由于该法允许原子能设施的私有化,商业化的核电站在20世纪70年代出现突然停滞之前获得了长足的发展。(www.xing528.com)

从原子能的失宠开始,我们目前处在原子能利用的第三阶段。面对这种情况,我们的问题是“原子能在我国未来的能源行业中会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本章要讨论的内容包括原子能的整个燃料周期和对原子能的监管历史。我们希望对这些内容的讨论有助于问题前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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