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建设经济带应有文化底蕴和文化认同。长江是中华民族的发源地,是中华民族的摇篮。习近平总书记在座谈会上指出:“通观中华文明发展史,从巴山蜀水到江南水乡,长江流域人杰地灵,陶冶历代思想精英,涌现无数风流人物。”[1]湖北在长江文明尤其是农业文明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由于荆门屈家岭发现了中国第一粒人工稻,世界学术界已经公认中国长江中游是人类稻作文明的发祥地,世界稻作文化是由长江流域向环太平洋地区乃至世界传播的。水稻的栽培和推广,是长江文化对人类作出的开创性贡献。而且,湖北地处长江中游,其历史文化对长江下游和上游地区都有深刻影响。例如上海之所以简称“申”,是因为春秋战国时期这一地区是楚国春申君黄歇的封邑;至于上游地区,由于历经数百年“湖广填四川”,“麻城孝感乡”是今天许多四川人、重庆人祖上的故乡。我们在长江经济带的建设过程中,应当高度重视文化元素,努力挖掘、培育、扩大文化认同,没有文化认同的经济带是难以成为一个有机整体的。我们通过文化长江建设,可以增强对长江经济带这个“带” 的认同感。[3]
其次,建设生态长江须发掘和培育生态文化。非常值得骄傲的是,在长江流域古代文化中本身就有深厚的生态文化。生态文化就是从人统治自然的文化过渡到人与自然和谐的文化,而世界原始生态文明理念的发源地就在长江中游。[4]荆门出土的郭店楚墓《老子》简改写了中国思想史,其中的“道法自然”闪耀着朴素的生态文明思想光辉。我们应充分吸收老子“道法自然”思想,摒弃对自然界进行不加约束的开采和利用的做法。通过吸收老子的思想精华,真正使科学发展、绿色发展见诸行动,从盲目服从或盲目改造自然到自觉掌握、能动利用自然,以较低的生态消耗获得较大的社会福利,避免长江经济带陷入“发展—污染—再发展—再污染”的恶性循环,实现人、社会、自然三大系统的和谐统一、共生共荣。
湖北通过多年的“两型”社会建设,干部群众已经较好地树立资源节约、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早在2004年,襄阳市谷城县五山镇就开展了“生态文明户”评比活动。2007年中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以后,湖北省在全国较早出台《关于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发展的决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这些法规和文件属于生态制度文化。健全的法律体系和良好的法治氛围,对于明确人们解决生态问题的权利和义务,具有道德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加快,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在生态文化的传播机制中,法治与德治起着“双轮”驱动的作用。(www.xing528.com)
最后,建设经济长江也需要文化支撑。没有文化长江做基础,经济长江无法持续发展,甚至寸步难行。而且,文化中的产业部分本身就是经济长江的构成内容。非常令人欣喜的是,长江流域各省市对文化产业非常重视,并开始携手发展,已经建立了长江经济带会展投资经济联盟、长江经济带旅游媒体联盟、长江经济带地理信息协同创新联盟,这些既属于文化的范围,也属于经济的范围。一些文化企业不仅自身不断壮大,而且带动了区域经济发展。如湖北群艺集团公司,不仅在荆门投巨资建设文化产业园,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而且通过其独特的“积分制管理”课程,为长江流域和全国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服务,这为经济长江建设做出了贡献。可以看出,文化长江对生态长江、经济长江都具有强大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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