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文化与传统长江文化紧密相连,不可分割,两者之间几乎都指代长江流域文化,但两者之间,从概念到内涵,从产生时间到地域覆盖,都有所区别。
从产生时间而言,长江经济带文化与传统意义上的长江文化有早晚之分,但时间间隔相差不大。“长江经济带文化”这一概念出现在近年,约在2014年。“长江文化”出现较早,但其研究的盛行时间是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主要是在区域文化研究勃兴之后。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长江文化的概念提出虽然是在20世纪,十分年轻,但它是相对于黄河文化中心论而出现的,作为长江文化的因子如文学艺术、哲学宗教、民风民俗、历史文化、政治军事、经济商贸、民族文化等,自有史以来就一直存在着,并且相对于黄河文化的不同而长期存在。
就涵盖的地域而言,长江经济带文化与传统长江文化相同度极高,但却有不同。长江经济带文化所覆盖的地域当然仅限于长江经济带范围之内,即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11个省市。长江文化是长江流域文化因子和文化特征的总和,是以长江流域特殊的自然和人文地理环境为基础,并有相同认知感和相似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文化体系。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干流流经青海、西藏、四川、贵州、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11个省市。(www.xing528.com)
虽然长江文化是一个多维时空交织的文化复合体,但一般意义上的长江文化并不包含所有长江流域的文化,如青海、西藏等长江流域源头部分的文化,因为它们的文化类型显然与长江文化的类型有所区别。青海文化更属于黄河文化类型,属于有别于长江文化南方文化性质的北方文化;西藏文化则属于有别于黄河、长江的区域文化类型。与之相反,一些省份如浙江和云南、贵州等,不仅因为它们是长江水系的干流或支流流经区,而且在文化体系上与长江流经主要省份同出一辙,故这些省份文化是属于与长江流域主要省份文化密切关联的亚文化类型,同属于长江文化。
总之,传统意义上的长江文化不包含青海与西藏文化,而包括浙江、云南、贵州3省的文化,这与国家提出的“长江经济带”的范围正好是相同的。李学勤、徐吉军主编的《长江文化史》就没有将西藏和青海列入其中,而将云南、贵州、浙江3省纳入考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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