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医疗保障局成立于2019年1月,有工作人员41人,承担全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医疗救助等职能。
【基本情况】 唐县医疗保障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医疗保障服务及基金监督股,下设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唐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省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规、规章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拟定全县医疗保障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完善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建设网络信息和智能监控平台,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并实施。
(三)组织制定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政策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及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以及相关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贯彻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做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有关工作。
(七)落实省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省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工作开展】 (一)参保和基金收支情况。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9年,全县城镇职工参保人数27914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294万元,支出6857万元,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4721万元。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9年,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490174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0723万元,支出42538万元,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8219万元。3.生育保险。2019年全县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9122人,征缴生育保险费464万元,支出37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77万元。(www.xing528.com)
(二)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贫困人口全员参保、全额资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提高保障水平,三重保障“一站式”结算。全县范围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一个窗口、一票制、一次性直接结算,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继续执行随时申报、月鉴定、次月享受待遇政策,全程实行县、乡、村代办;县医院、中医院通过医共体将“小药房”开设到20个乡镇卫生院,再通过村医代办,将慢性病人用药送到送到各家各户,解决了偏远山区群众购药困难;对于未在18+4种慢性病范围内或未达到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的贫困人口,开展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70%报销,每人每年450元封顶,解决了贫困人口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三)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开展了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行动,成立严防欺诈骗保行为领导小组,制定了《唐县医疗保障局严防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实施方案》,对各乡镇书记、乡填长、主管副职、驻村工作队,村支书、村主任、村医、定点医疗机构院长、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培训,分乡镇进一步召开培训会。同时,设立专门举报电话,进一步完善了投诉举报制度,强化监管,堵塞漏洞,切实维护全县医保基金安全。
(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依照省、市实施方案、监管措施和采购资金管理制度,按要求抓好落实: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对全县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了业务培训;二是确保了集中采购药品按月结算;三是结合全县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中选药品价格大检查,确保定点医疗机构零差率销售,杜绝非法倒卖中采药品。运行以来,全县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初见成效。目前全县中选药品价格运行平稳。
(五)其他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和运行质量,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和体系建设。进一步便捷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面落实简化备案。省局代表全省各统筹地区与18家京津医院签订医保定点协议,明确全市参保人员在该18家就医保障执行保定市同级同类定点医疗机构待遇标准。
【领导成员班子】
局 长:甄志江
副 局 长:邓庆永
副主任科员:董成刚
(供稿人:樊海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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