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唐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各项职能作用,司法公信力、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增强。
【概况】 唐县司法局内设综合法律服务股(唐县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管理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法制办(唐县依法治县办秘书组)3个股室。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倾心指导下,唐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深化改革,建立机制,重点突破,活跃全局”的基本思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法治建设、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脱贫攻坚等工作,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
【司法为民,切实提高公共法律服务】 为适应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县司法局把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对待,突出抓好“三个中心”建设。一是建设好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占办公用房220平方米,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等“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公共服务大厅边启用边完善,按照一流建设标准,把公共服务大厅建设成为加强普法宣传、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展现司法局精神风貌的窗口。二是建好社区矫正监控中心。唐县社区矫正监控中心,共计500平方米,功能办公用房18间,投资68万元,建成社区矫正监控平台和协调指挥中心。同时,将监控系统延伸到了5个乡镇。三是建好乡镇联合调解中心。唐县司法局以乡镇司法所为依托,在王京、罗庄、都亭、军城建起了乡镇联合调解中心,与11个县直部门建起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在完成4个试点乡镇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了20个乡镇联合调解中心建设。
【全民普法,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一是普法示范点创建。在推进普法宣传中,县司法局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按照“钱往基层花,劲往基层使,典型基层出”的工作原则,五年来,共向乡村投资80多万元,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涌现出西足里村、王京村、花盆村、满心村、柳家沟村、和家庄村、西胜沟村、全胜峡村、礼泉村、南店头村、李城涧村、西都亭村等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西足里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对青少年自身的成长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唐县司法局以唐县职教中心为重点,建设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起了法治小公园,增添了校园法治文化,健全了法治相关制度,积极开展有关普法宣传培训、法治报告等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师生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遵法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明显增强。创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市场)。2019年,唐县司法局们帮助河北浩飞食品有限公司建设企业法治文化,培树企业精神,安装法治文化橱窗,建起了以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创新创造、合作共赢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法治文化长廊。组织法律服务团主动深入园区、重点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对接活动。二是坚持德治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唐县司法局们把德治教育纳入“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积极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十星级文明户”、“唐县好人”、“道德模范”等群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让德治成为群众自律的主要机制。县财政列支专项资金,各乡镇均建立文明积分超市,切实细化积分项目,将婚丧嫁娶简办、庭院环境清洁、邻里关系和睦、无违纪违法上访、无破坏环境生态、无偷采盗采矿山河砂、无违法抢占土地、无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全部纳入文明积分内容。把“文明积分超市”纳入诚信体系建设之中,作为村“两委”干部换届选举、参军入伍、入党入团、村民代表选举和保洁员、护林员公益性岗选用以及光伏收益分配的重要使用依据。
【稳字当头,全面提升安保护稳能力】 一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电子显示屏、司法微信群、公众号等新型媒体,大力营造扫黑除恶浓厚宣传氛围。通过基层司法所等途径,及时收集涉黑涉恶线索。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黑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并向市公安局报备。二是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全县矛盾纠纷排查发现机制。重要时段、特殊敏感期,随时掌握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度,做到早发现苗头,早介入调解。2019年以来,全县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422起,成功调处化解1257起。唐县医患纠纷调处委员会成功调解医疗纠纷11起,其中死亡案9起。“帮大哥”“心连心”调解室,接受电话咨询1270起,成功调处矛盾纠纷21起,其中跨省矛盾纠纷案2起。三是切实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落实请销假、手机定位等制度。通过与县检察院联合,强化了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力度,全县未发生脱管、漏管、失控和重新再犯罪问题。搞好社区矫正服务基地建设,今年以来,开班4期,组织7个乡镇的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劳动教育培训。四是充分发挥律师队伍的维稳作用。组织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完善《律师参与调处化解信访工作规则》,每天安排一名律师到群众工作中心参与信访接待。2019年以来,律师共参与信访矛盾化解85起,开展法律咨询723次。另外,律师事务所共接待办理各类案件976件,其中民事802件,刑事153件,行政21件。五是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与县法院联合制定了《民事、行政诉讼法律援助与诉讼费用减免缓制度的衔接办法》,与民政局联合制定了《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家庭的核查认定办法》,与公安局、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唐县规范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规定》和《唐县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规定》。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1件。
【依法行政,高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搞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司法局作为改革的参与者,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改革的整体效果正在显现。做好统一思想的工作。讲解相关法律和政策要求,加强与乡镇部门的沟通,征求对乡镇执法改革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协调和沟通,把握改革方向,把思想统一到省市县的深化乡镇改革的精神上来。跟进改革保障措施。为确保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无缝对接,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司法局对赋权乡镇执法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进行了梳理,保障行政执法权力的衔接到位,避免出现权力真空和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的问题。做好委托执法的相关工作。在委托乡镇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过程中,严格履行委托程序,对依法委托、书面委托、公开委托、权力委托、权力交接、执法对接、执法机制、备案制度、责任承担、执法监督十项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分两批对《县直部门委托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行了梳理,两批县内委托共计113项。代县直部门起草了行政执法委托书范本。提高乡镇行政执法能力。县司法局立足培养乡镇行政执法“明白人”,解决好会执法、能执法的问题,把搞好乡镇行政执法培训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司法局两次组织乡镇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培训120多人。促进乡镇行政执法规范化。为保证每个行政处罚案件都由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完成,司法局制定了《唐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过渡期间规范使用行政执法证件的暂行管理办法》(唐改革办发[2020]2号),对过渡期间如何整合乡镇执法力量和资源、有效利用现有执法证件、发挥乡镇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作用、确保规范执法提出了具体办法。同时司法局积极协调、组织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已组织各乡镇明确专人对接司法局办理相关证件,建立了唐县乡镇执法工作群开展相关工作。二是搞好依法行政能力培训。组织37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1440名副处级以下干部参加了宪法法律知识考试。三是做好复议应诉工作。完成行政复议案件16件,县政府应诉案件66件,文件及合同法制把关55件。加强执法监督,完成了对全县具备罚没主体资格部门的罚没许可证的年检工作。
【领导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局长:李增良(www.xing528.com)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安烁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自来
党组成员、兼公证处主任:李建乐
主任科员(2019、05-2019、12):安立争
副主任科员:胡军杰
(崔 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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