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 国内研究回顾
中国自1985年12月12日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来,国内对世界遗产地的研究工作不断深化、细化,研究内容也日益广泛。就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我国对世界遗产地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世界遗产地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世界遗产地的开发、世界遗产地的营销、世界遗产的价值分析以及世界遗产地的管理体制等几个方面。
(1)世界遗产地的保护
随着世界遗产地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热点,世界遗产地开发中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在世界遗产地开发之初,已有不少学者从世界遗产地环境容量、遗产地由于旅游发展而产生的负面效应及对策等方面进行了研究。近年来,世界遗产地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相关研究不断深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世界遗产旅游开发中的保护方法研究
刘水良等(2010)针对世界遗产管理危机,提出了建立危机管理预警系统的设想[2]。李芝喜(2004)通过遥感判读对三江并流进行地理景观分析[3]。
②世界遗产的法律保护研究
姜敬红(2008)从法律角度探讨了世界遗产的代际公平问题,提出在国际公约的指导下,端正遗产开发理念,实现世界遗产可持续发展[4]。伍婷婷(2005)认为,我国遗产法律保护在统一立法、协调统一国内法律与相关国际公约原则和制度、加强执法等方面有待改进和完善[5]。
另外,一些学者如路芳(2011)[6]、马育倩(2006)[7]等探讨了通过狠抓世界遗产的教育工作,以达到保护和管理好世界遗产的设想和建议。
(2)世界遗产地的开发
①世界遗产地可持续发展的研究
陈向红(2004)提出,在利益驱动下,世界遗产地存在着大量不合理的低水平开发活动,此类活动中存在外部不经济性,并探讨了解决外部不经济性的办法[8]。卢松和陈思屹等(2010)以古村落为例构建了世界文化遗产地可持续性评估模型,模型包括人文系统和生态系统两大部分,他们提出可以通过调整政策和管理模式对遗产地的可持续性进行优化[9]。潘夏宁(2006)对我国世界遗产地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行了分析和评价[10]。
②世界遗产地的开发模式研究
20世纪末以来,我国世界遗产地的经营与管理实践不断发展,出现了“丽江模式”、“黄山模式”、“平遥模式”,等等。我国学术界就遗产地经营管理改革开展了探讨。徐嵩龄(2002)以黄山开发为个案,对“黄山模式”进行了评价,提出完善和实现遗产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11]。王兴斌(2002)提出“四权分离”的观点,即遗产所有权归国家,管理权归行政主管部门,经营权由市场运行,并建立监督保护体系[12]。徐嵩龄(2003)认为“四权分离”是不科学的,认为遗产区内遗产展示服务由遗产单位进行非营利性经营,区外的非遗产展示服务可由旅游公司以及当地政府与社区进行营利性经营[13]。张朝枝(2006)认为,世界遗产地开发中资源处置权的非排他性与制度性监督的缺位共同导致世界遗产地政府治理失灵。为了更有效地促进旅游发展与遗产保护,应将资源的处置权交由专门机构管理,同时建设制度性的监督机制[14]。张国超(2009)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文化遗产经营管理的经验,结合文化遗产的经济学特性,提出文化遗产经营管理模式应坚持遗产管理单位的非营利性和经营权与管理权相统一的原则,区分资源的性质分别进行构建[15]。谭宏(2011)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旅游开发的选择模式与控制策略的研究,探索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新思路[16]。邵佳和冷志明(2011)深入剖析武陵源的遗产价值,纠正人们对自然遗产的认识偏差,提高对自然遗产保护的重视程度,提出以保护遗产为前提进行遗产旅游的深度开发,以此打造自然遗产的旅游核心竞争力[17]。
(3)世界遗产地营销
目前,我国世界遗产地存在重开发、轻营销的现实问题。现有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①世界遗产地客源市场研究
吕宁(2006)对平遥旅游客源市场进行了分析[18]。石惠春等(2007)从世界遗产地门票价格变动的角度分析了其对客源市场的影响[19]。
②世界遗产地产品开发研究
麻新华和李伟(2010)探讨了世界遗产地旅游产品开发设计原则[20]。朱竑(2005)对我国世界遗产地旅游产品的感知度进行了研究[21]。肖静(2006)探讨了世界遗产地武当山旅游感知形象[22]。麻新华(2008)研究了我国世界遗产旅游产品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对策[23]。
(4)世界遗产价值分析
价值分析是世界遗产地重要基础性研究之一。徐嵩龄(2003)指出,遗产的价值涉及各种领域,包括美学、思想史、宗教、社会学、历史、科学与技术等。就单个价值而言,它们所具有的价值类型彼此并不完全一致[24]。宋瑞(2005)把世界遗产的科研、生态、经济、审美等多重存在价值分为经济价值和非经济价值,认为不同价值在现实中对应于不同的实用功能和不同的利益主体[25]。除定性价值分析外,李萱(2003)从文化资产、文化遗产功能用途等多个角度展开探讨,借鉴模糊数学理论的评估方法和边际机会成本法进行定量评估,初步建立了遗产价值评估矩阵[26]。梁学成(2006)通过对世界遗产旅游及其价值的分析,提出假设及其理论论证与检验,指出开发世界遗产的无形价值将有助于提高遗产的旅游价值和旅游者的满意度,并在此基础上,根据世界遗产资源的类型与特点,对我国世界遗产的旅游价值开发模式以及相应的实施对策进行了探讨[27]。薛岚和吴必虎等(2010)分析了中国对世界遗产的价值理念和利用模式的转变,提出五个转变思路,即从高贵到朴素的转变、从专业到大众的转变、从经济到教育的转变、从静态到动态的转变和从保护到传承的转变[28]。
(5)世界遗产地的管理制度
①管理权问题
王兴斌(2002)在比较分析自然文化遗产管理的国际模式的基础上,根据旅游服务的特殊性提出了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和监督权“四权分离与制衡”的管理模式[29]。(www.xing528.com)
②管理模式
徐嵩龄(2003)基于对黄山的调查,指出黄山模式的更新,主要应进一步解决好以下三方面问题,即遗产管理标准、遗产经营制度、遗产与当地社区的关系[30-31]。张朝枝等(2004)针对旅游发展背景下遗产地资源是由政府来管理还是由市场来经营这一争论焦点问题着手分析,认为这两种论点实际上是规避公共资源“公地悲剧”的两种模式[32]。鞠小琦(2010)认为从遗产开发与保护的管理角度上考虑,应该明确旅游开发与遗产资源保护部门之间的分工与角色,减少这两个利益相关部门之间的冲突,严格划分旅游开发地的核心保护区、缓冲区和可允许作为旅游开发的旅游区,做到保护与开发齐头并进[33]。
③管理体系建立
邓华陵等(2003)认为世界遗产的管理体系应遵循一套动态、开放、操作性极强的制度,按其功能可以划分为决策层、执行层和协作咨询层,对浩繁的世界遗产相关事务进行高效的管理,并认为我国现行的世界遗产管理体系具有纵向分离的特点[34]。徐嵩龄(2003)讨论了中国遗产管理的体制改革问题,即对中国“产权转移派”与“国家公园派”之争进行了评论[35]。王乃春(2006)概括出世界遗产三种价值所对应的三种利益结构,通过研究国外世界遗产管理体系安排方面的经验,探寻我国在这方面的可改进之处,以达到对世界遗产的保护性利用[36]。余美琴等(2007)剖析了世界遗产地保护与开发的矛盾,通过博弈论的视角去构建世界遗产的法律保护制度和市场运作的激励约束机制[37]。曹丽娟(2004)提出建立世界遗产、国家遗产、省区遗产、市县遗产和社区村镇遗产五个层级的遗产体系,以此促进对各级遗产的系统性保护[38]。
1.3.1.2 国外研究回顾
我国现有的遗产地管理思想基本都来自西方国家,其较为成熟的管理体系是我国遗产地管理的重要借鉴。因此,在开展世界遗产地无形资产运营的相关研究之前,梳理和分析西方国家相关领域的研究热点和研究成果是十分必要的。
在http://elsevier.lib.tju.edu.cn对Elsevier Science公司出版的期刊文献以“heritage”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并对相关文献[3]进行整理(结果见表1-2),涉及遗产地的文献主要包括:遗产地保护与规划、吸引物价值评估、遗产地的营销、遗产地旅游者研究(包括旅游者的时空规律以及行为特征等方面)、遗产地利益相关者研究、遗产地的属性特征以及遗产地旅游活动的管理等几个方面。从现有文献的研究统计数据来看,遗产地保护与规划、遗产地利益相关者分析、旅游对遗产地的影响、遗产地旅游者行为以及遗产地营销等方面是研究的热点。
表1-2 国外遗产管理研究成果统计
(1)遗产地的保护和规划
遗产保护是遗产研究中文献最多的一个领域。一些学者分别就海滨遗产(Pinder David, 2003)[39]、水下遗产(Smith Hance D, 2003)[40]、文化遗址、博物馆等多种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的保护、恢复、重建和完善方面的理论(John Pendlebury, 2009)[41]、技术(D’Orazio L, 2001)[42]、手段(Sutton Keith, 2001)[43],特别是一些高新技术和手段进行了研究(Eneko Iriarte, 2010)[44]。此外,有学者的研究表明(Karen M.Ruggiero, 2006)[45],目的地的种族歧视直接影响到文化遗产的保护,文化遗产的保护必须首先要尊重当地民族。遗产地艺术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助于遗产的保护(Michael S.Simons, 2000)[46]。
在欧洲,遗产规划的目标通常由一系列公共部门、私营部门以及一些非营利组织间的相互妥协、相互关联演变而来(F.G.Arenzana,1998;B.C.Brolin, 2000)[47],然后在此基础上由各种专家来权衡保护与开发的各种矛盾,确定规划方法(A.Rapopport, 1999)[48],这些方法通常包括保护、激活、恢复、完善、修缮与重建等(Croci Giorgio, 2000)[49]。
(2)遗产地的营销
在一些发达国家,遗产旅游营销通常是由公共部门或者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进行。公共部门在世界遗产营销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解决冲突方面尤为突出。在发展中国家,由于缺少强有力的或经验丰富的私营旅游企业,公共部门的角色将更为复杂,产业的规制显得更加重要(D.Light, 2004)[50]。Tomaz Kolar(2010)提出了一个以消费者为基础的营销模式,分析了遗产地旅游者的文化动机和忠诚度与遗产原真性之间的关系[51]。
(3)遗产地利益相关者
遗产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是指遗产在旅游开发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利益群体或个人,包括当地社区、政府、企业以及旅游者和其他一些相关人员。
社区是遗产地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之一。在很多发展中国家,很多遗产如建筑、人类遗址、古城、博物馆等,都常常处于当地社区中,当地居民已经成为遗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他们的存在有助于增加遗产地的活力,也因此而有助于保持遗产地吸引旅游者的魅力(G.J.Aworth, 2001)[52];同时,旅游者日花费的10%~15%变成了当地居民的收益(Wiendu Nuryanti, 2004)[53],可以促进历史文物的保护,也因此而提高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A.Mathieson, 2002)[54]。另一方面,遗产旅游还会促进社区土地所有关系、新旧竞争关系以及新旧生活方式的改变(Takamitsu Jimura, 2011)[55]。反之,社区居民对世界遗产地的态度也影响了遗产保护的有效性与开发的合理性(Lorraine Nadia Nicholas, 2009)[56]。
政府在旅游开发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首先,政府是遗产的规划、管理和营销者(Wager Jonathan, 2005)[57],也是遗产地旅游开发中的利益竞争者。在推动旅游发展方面,当地政府的职能主要是建设基础设施,提供公共管理,进行遗产规划与保护,对遗产进行宣传促销。但研究表明,缺乏可靠的数据是政府决策不明的主要阻碍。其次,政府对遗产地旅游的决策更多是从经济与就业的角度考虑的(Charlton Clive, 2006)[58]。Burns Howard (2003)经实证研究区分出澳大利亚昆士兰州Faresr岛旅游风景区涉及的10种利益相关者,这些利益相关者为风景区游客、员工、居民、顾问委员会、动植物保护协会、保护组织、地方利益团体、旅游经营商、地方政府、昆士兰州公园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并根据这些利益相关者绘制了利益相关者图谱[59]。
企业经常是遗产地旅游的开发者或投资者,但一些调查表明,企业在遗产地建设的人造景点很难被当地居民和游客认同为遗产的一部分,研究同时发现,企业的开发行为也很难改变当地居民对遗产原有的认知(Teo Peggy, 2007)[60]。Aas Ladkin和Fleteher(2005)在研究老挝世界遗产地琅勃拉邦古城(Lunag Pbarnag)时,在遗产管理和旅游发展之间关系的合作方面,调查了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管理的作用以及遗产保护和旅游发展之间的相互独立性,研究了遗产保护组织和旅游开发商之间的沟通形式、遗产保护与管理效益的产生、当地居民决策参与渠道、当地居民旅游活动的方式、利益相关者合作模式和合作范围等五个方面的内容[61]。遗产是社会组织的一部分,因此当私营企业为旅游者提供遗产旅游经历的行为与遗产保护相冲突时,他们经常会遭到批评,这些问题往往与遗产或文化产品再造的可感知的真实性密切相关(J.Corner and S.Harvey, 2001)[62]。
(4)遗产地与旅游
①遗产地旅游者
遗产地旅游者的研究主要包括遗产旅游者的旅游动机、行为特征等几个方面。现有文献中,较早对遗产旅游者进行研究的是20世纪80年代Herbert对英国威尔斯遗产旅游者的调查(D.T.Herber, 1989)[63],不过1988年到1991年Richard Prentice对男人岛(Man island)的调查成果《旅游与遗产名胜》(Tourism and Heritage Attraction)是目前世界上对遗产旅游者调查比较完整、深入的一项研究,在各类文献中被广泛引用[64]。此外,1991年欧洲旅游与休闲教育协会(European Association for Tourism and Leisure Education ATLAS)组织对欧盟26个文化遗产旅游者的调查研究成果也相继发表(G.Bonink and G.Richards, 1992;G.Richards, 1993;G.Richard, 1994)[65]。Samuel Seongseop Kim等人(2007)运用条件价值评估法构建了世界遗产地经济价值评估体系,并分析了遗产地游客支付意愿的决定性因素[66]。
②遗产地旅游活动
遗产旅游活动会对遗产地的环境、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产生影响(R.Greg, 1996)[67],这种影响既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但现有文献大多是关于旅游的消极影响方面的研究(Wall, 2004)[68]。遗产旅游活动的经济、社会影响,主要是指遗产旅游业的发展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P.Graham, 1998)[69],提高遗产地居民就业率,影响遗产地产业结构,影响遗产地的真实性与完整性(W.Gordon, 2000)[70],影响遗产本身的价值等方面的作用(T.Cevat, 20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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