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政治能力和水平。全面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及机关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履职尽责的政治性和有效性,积极主动将党的领导主张和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效果,努力成为坚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机关,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各级人大工作者要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优化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设置。加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机构建设,适时调整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部门的设置和职能,统筹安排人大工作机构人员力量。设立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按照机构设置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选举产生一定数量的委员。对应成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
(三)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年龄、知识、专业等结构,使县人大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比例达到60%以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和乡镇人大主席在常委会委员中应占有一定比例。把人大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纳入全县党政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重视培养选拔县人大机关中青年干部,积极选派年轻骨干到对口部门交流任职,建立县人大机关干部与其他党政机关干部交流机制。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及机关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县人大常委会中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组成人员比例应占到15%以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原则上应干满一届,转岗到人大工作的,可不转行政关系。
(四)加强县乡(镇)人大建设。各级党委要健全完善县乡(镇)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议事程序,支持和保障县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及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根据结构设置和工作需要核增4名行政编制,保证工作人员总编制达到21名以上,充实县人大机关工作力量,解决“一人一委”和办公室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对人口较多的乡(镇)配备人大专职副主席、人大办公室工作人员,解决“一人一团”的问题。支持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规范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推动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健全市、县、乡(镇)人大联动开展工作机制,加强指导,密切联系,形成合力,发挥整体作用。(www.xing528.com)
(五)加强智慧人大建设。要建立健全人大机关网络信息工作机构,完善工作职责,配齐工作人员,支持人大建立上下兼容、互联互通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网上办理平台、预算联网审查网络平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网络平台,探索建立人大代表网上履职及与网民互动平台,推进人大机关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工作)委员会专家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智库作用,为人大依法履职提供咨询和智力支持。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6年3月10日《中共环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环发〔2016〕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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