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于农民工培训实行政府“分级管理”“分级投入”[9]的体制。文件要求:“各级财政都要安排专门用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4],“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2],“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在财政支出中安排专项经费扶持农民工培训工作”[2]。
至于中央与地方究竟谁应该更多地投入,文件提出要“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主要责任在地方”[25]。
不过,地方政府并非完全是中央的附属,其同样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在“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下更是如此。所以,对于农民工培训的资金投入,地方政府并非中央要求什么就执行什么,而是纳入自己的价值考量。这一考量同样包括“要务”“权力”和“财务”。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的考量呈现出以下特点。
1.人力资源公共比重认知的缩减
人力资源是包括公共成分与私人成分的“准公共产品”,至于其所包含的“公共成分”的比重,不同层级的政府具有不同的认识。这种不同认识首先来源于对人力资源属性和投资正当性的知识。中央政府作为宏观主体和决策层,较多地研究这方面的规律和正当性问题,所以能够较深入地认识其本质,倾向于对其中的公共性成分作较多的认定。地方政府是政策执行层(层级越低,执行的成分越大),较少研究或较少思考属性和正当性问题,而是较多地从现象和直观角度出发,认定其私人性质。一些基层干部即认为,农民工接受培训是为自己找工作、多挣钱,所以也应该掏培训费;政府不“沾光”,就不该管这样的事。
不同层级政府的不同认识也与整体和局部的格局有关。因为人力资源的溢出性质,国家较多地将人力资源认定为国家资源,就像矿产资源属于国家一样。地方政府则认为,自己只是在国家体制下管理这些资源,它并不归地方政府所有。这决定了,地方政府会低估人力资源的公共性质。
2.上级考核在人力资源方面的低能
对于地方的人力资源投入,国家一般采取行政性的“层层下指标,层层作考核”的方式。国家一再强调,“各级政府要将农民工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2]。根据其他领域的经验,上级考核是国家政策实施的一个有效推动力。例如,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就使得各级政府都不敢怠慢,认真执行。
然而,人力资源具有特殊性质,容易导致考核的失效。
(1)人力资源在形态上具有内在性。人力资源存在于个体的头脑内部,外部并不具有可见性。一位农民工接受培训前后看不到明显的变化,接受培训的质量如何、效果如何难于准确度量。
(2)人力资源在来源上具有多源性。人力资源具有自增性和多源性,它可以通过培训增进,也可以通过学校教育和“从做中学”增进,还可以从工友交流和各种媒体中增进。在正式培训的时间段,其人力资源也同时因为其他来源而增进。一次培训本身究竟产生了多大效果,实际上难以清晰分辨和准确测量。(www.xing528.com)
人力资源的这两个特性导致了考核的困难。上级政府可以考核下级政府的培训人员数量,但是难于考核培训的质量和效果。下级政府如果内在动力不足,就会与上级政府“玩数字游戏”,搞观赏性“盆景”。
3.物力资源投入对人力资源投入的挤占
在现行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制度安排是“分灶吃饭”,地方政府的财力来源于“地盘征税”,地方政府之间则存在对税源的较激烈竞争。这与中央政府的“无论地方政府如何竞争,中央都旱涝保收”有所不同。在竞争形势下,地方政府的做法是将有限资金投入到当前收益最大的地方。物力资源投入更可能短期见效,人力资源尽管长远有收益,但在短期难以产生政绩;物力资源的投入—产出关系带有较大的确定性,人力资源投入的产出效果则难于估计。这样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更倾向于进行物力资源投入,从而形成对人力资源投入的挤占。
在以上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各级政府的农民工培训投入呈现出“逐级衰减”趋向:越是层级低,越是较少投入[25]。
(1)数字衰减。以“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为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所下达的2006年度任务安排中,湖南省的计划培训任务总数为45万人,其中“劳动预备制培训”20万人,“劳务输出培训”20万人,“技能提升培训”5万人。湖南省向各市下达的“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2006年度任务安排”中,计划培训任务总数同样为45万人,但是其中的“就业补贴人数总数”减少到了15万人;“就业补贴人数总数”中“劳动预备制培训”为8万人,比国家下达减少了12万人;“劳务输出培训”为7万人,比国家下达减少了13万人。在湖南省的安排中,“就业补贴人数总数”只有上级所下达任务的1/3,“劳动预备制培训”仅占上级下达任务的40%,“劳务输出培训”仅占上级下达任务的35%,而上级下达的“技能提升培训”被取消了。
(2)时间衰减。国家农民工培训的政策文件采取层层下发、然后根据本地情况调整的方式。这一过程中产生了时间衰减。例如,一些省级政府虽然下发了“关于组织返乡农民工进行就业培训”的文件,但是所调查的农民工都说本地政府还没有这样的政策[25]。
(3)信息衰减。上级下发了政策文件,本级也做出了贯彻安排,但是文件的一些内容仅在政府内部流传,缺乏对外宣传。大量培训机构和农民工不了解这项政策,也不能享受这项政策。政策被部分性空置了。
除培训投入和培训力度逐级衰减之外,从中央到基层还存在资金的“逐级滴漏”。上级下拨的经费被下级政府截流,改变资金用途,由机关挤占、挪用;一些专项资金被切块给各部门使用,充作机关日常工作经费;一些机关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骗取、套取、冒领培训经费[17]。
在政府与培训机构的对接环节则存在“暗箱操作”。政府机关或人员借机寻租[17],从培训机构获取回扣和各种好处。在监督和评估环节,则放任和纵容培训机构敷衍了事、偷工减料,导致农民工培训质量低下。
“逐级衰减”加“逐级滴漏”,导致中央的农民工政策的执行程度和执行效果出现更大程度的“逐级衰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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