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师生人身安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必须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树立“安全无小事,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识,常抓不懈,抓实抓细,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 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消除威胁师生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隐患,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第三条 学校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校安全保卫处,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校长、书记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 实行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学校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安保处、团委、学生会及行政人员、班主任、任课教师等教职工,都要有明确的安全工作职责和分工。安全工作列入各级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
第五条 坚持安全教育和舆论宣传。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自护自救、互助互救能力。开展以“校园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安全教育氛围。在校外广泛宣传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引起全社会关注、重视和支持配合,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第六条 对学生的安全要求:
1.严禁学生携带火种进入校园,禁止在宿舍、教室内生火、点蜡烛。
3.学生上下楼梯要注意安全,不得在楼梯、走廊、过道、教室、宿舍推拉拥挤、打斗嬉闹,不得坐在走廊的护栏上,上下楼梯及进出教室、宿舍、校门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要有序。
4.学生在宿舍内,不得在床铺上打斗嬉闹,避免出现伤害事故。
5.在物理、化学实验室里,必须严格按照老师的指导,以正确的实验步骤做实验,严禁私拿化学药品。(www.xing528.com)
6.学生参加各种集会时,一切行动听从指挥,进场、退场要有序。
7.严禁学生在校园燃放鞭炮以及携带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8.学生不能携带管制刀具入校,不能驾驶摩托车进入校园。
9.禁止男女生互串宿舍。
10.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用电烧水、做饭,不能私接电线、滥用电器及从事其他有安全隐患的事情。
11.学生应注意个人及环境卫生,预防流行性传染病,注意个人饮食卫生,不随意购买不卫生的食品,预防食物中毒。
12.学生应加强自己的心理健康知识的学习,加强防范意识,避免因心理不健康问题而导致出现的其他不安全问题。
13.当发生自然灾害时,学生应听从老师的指挥,有秩序地离开现场。
14.打饭、打开水时不得拥挤。提开水瓶时不要小跑,以免瓶爆烫伤。
15.有特异体质或特殊疾病,不宜参加某些教育教学活动的,首先向学校说明情况,并及时向任课教师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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