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第十四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遵循“合法、业余、高雅、有效”的原则开展活动,不得从事与本社团宗旨无关的活动。校团委、社团部分级对社团活动进行管理。社团部定期对审批的活动备案并将相关记录提交校保卫处,学社联在保卫处协助下监督管理已批准的活动,终止未经批准或违规的活动。对于学生社团活动需要的场地由社团部统一向各场地主管部门申请,各场地主管部门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
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遵循“合法、业余、高雅、有效”的原则开展活动,不得从事与本社团宗旨无关的活动。校团委、社团部分级对社团活动进行管理。积极鼓励理论学习类、学术科技类、兴趣爱好类以及社会公益类社团活动的开展。
第十五条 大型学生社团活动的审批与监管学生社团活动的报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一)校内活动时,提前两周提交活动审批表;校际活动时,提前1 个月提交活动申请表;
(二)指导老师签署意见;
(三)挂靠单位签署意见;
(四)保卫处签署意见;
(五)校团委审查批准备案。
学生社团须在挂靠单位监督下开展积极、健康、高雅的活动,以下活动一律不予批准:
(一)与国家有关政策相背离的活动;
(二)与社团活动宗旨不符的活动;
(三)所需申报材料不全或申报材料与事实不符的活动;(www.xing528.com)
(四)纯商业目的的活动;
(五)有安全隐患的活动;
(六)其他特殊情况不予审批的活动。
学生社团活动有以下情况者将视为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未经审批私自进行外联运作的活动;
(二)活动内容与申报内容不符的活动;
(三)临时更改活动计划、造成不良后果的活动;
(四)出现政治事件、群体事件或安全事故的活动。
第十六条 各学生社团常规活动开展须严格遵守学社联活动管理条例。社团部定期对审批的活动备案并将相关记录提交校保卫处,学社联在保卫处协助下监督管理已批准的活动,终止未经批准或违规的活动。对于学生社团活动需要的场地由社团部统一向各场地主管部门申请,各场地主管部门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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