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底有没有命运呢?应当承认,在人生的道路上是有命运这个东西的。人生在世,有的人命运好些,生活得顺利些;有的人命运差些,生活屡遭坎坷;有的人不是命运好或坏的问题,而是在命运上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可见,人的命运不同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长期以来,由于“左”的思想影响,人们在理论上是否认命运的,似乎一提命运,就是天命论、宿命论思想,因而常常对命运问题采取回避的态度。其实,这种做法是不符合实际的。
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列宁等都曾多次谈到过命运。比如,列宁在谈到自己时曾这样说过:“您瞧,这就是我的命运,连续不断地战斗——反对政治上的各种愚蠢思想和庸俗见解,反对机会主义等等。”我们也常讲:“中国人民已经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因此,我们说,命运是客观存在的。那么,我们应该怎样科学地认识命运呢?也就是说,什么是命运呢?对于这个问题,历来就有唯物主义者与唯心主义者两种根本不同的理解,从而也就形成了两种不同的命运观。
在唯心主义者看来,“命运”是至高无上的神或天对人的一生的预先安排;这种安排是神秘莫测、不可抗拒、不能改变的;人在“命运”面前只有听任摆布、无回天之力。孔子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小,畏圣人之言。”«列子»上也说:“然而,生生死死,非物非我,皆命也,智者所无奈何。”这句话的意思是:人生的一切遭遇,既非客观因素造成,也不是主观因素所决定,统统是命中注定的,即使是聪明智慧的人也是无可奈何的。这是一种宿命论的观点,在阶级社会里,这种观点被剥削阶级所利用,他们极力宣扬“死生由命,富贵在天”、“吉凶祸福、寿夭贱贵”等谬论,目的是为了愚弄和麻痹劳动人民。使劳动人民服服帖帖地忍受剥削和压迫,不致“犯上作乱”。可见,那种认为冥冥中的神灵所操纵的命运,是根本没有的。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什么神灵,因而也就根本不存在什么由神灵所主宰的命运。
今天,在现实生活中,有的青少年朋友一旦求学、求职的机会丧失,或者身体得了疾病,恋爱和家庭遭受不幸,就一味地埋怨命不好、“命不由人”,从而悲观泄气,情绪低落,甚至轻生……这些,都是受宿命论的影响,是懦弱的表现。广大青少年朋友应该彻底抛弃宿命论的种种观点,消除它的影响。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人生是人们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历程。这个历程是充满着矛盾的,没有矛盾,就无所谓人生,无所谓命运。所谓命运,就是指一个人一生中所受到的境遇。在人生的道路上,由于个人的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不同,就会有不同的境遇,即不同的命运。比如,在升学就业、工作单位、恋爱婚姻、身体健康等问题上,有的人升学就业比较顺利,工作单位比较称心,恋爱婚姻比较美满,身体也很好;而有的人则考不上学,工作单位不理想,恋爱婚姻受到挫折,疾病缠身。因而,有的人命运好些,有的人命运差些。但是,唯物主义者认为,命运是可以由人掌握的,而且随着主、客观条件的变化,命运是可以改变的。人不是“命运”的奴隶,而是“命运”的主宰。这是唯物主义命运观最重要的观点。
在人生道路上,命运作为描述个人生活价值状态的概念,一般分为好坏两种,即幸运和厄运。所谓幸运,是指个人的人生价值得到了肯定,个人享有优越于一般人的生活状态,或者个人摆脱了原来的痛苦、不幸,获得现在胜于以往的生活状态。所谓厄运,是指个人的人生价值被否定,个人失落于(低于)一般人的生活状态,或者现在不如以往,陷入贫困、痛苦、不幸之中。
在人生之中,有的人“命好”,成为幸运儿,有人“命苦”,屡遭不幸。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有的人认为这是生来注定的,也有的人认为这完全是偶然的,这两种观点都有失之偏颇。正确的观点是人的命运好坏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首先,不能否认决定人的命运好坏具有客观外在因素。人的命运具有他主性的特点,所谓“命运的他主性”,是指客观世界对个人命运有制约和决定作用。人,不能选择自己生活的社会环境,人的社会关系及其变动决定着个人的人生及其变化。这里,一是社会自然条件对人的命运有很大的影响,土壤肥沃,气候适宜,资源丰富,有利于发展生产,安居乐业;穷山恶水、地震、火山、洪水、干旱等给人造成痛苦和灾难。二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特别是生产工具对人的命运有重要的影响。例如,在过去,由于医疗技术的不发达,天花、痨病曾经使无数人遭受厄运。三是社会制度对人的命运有决定性影响。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人的命运是不同的。在阶级社会里,“阶级决定他们的生活状况,同时决定他们的个人命运,使他们受它支配。”阶级命运决定个人命运,个人命运在一定程度上总是阶级命运具体化的表现。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幸运总是光顾那些有产者,而对于无产者和人民来说,则常常是厄运临头,在死亡线上挣扎。当然,这不排除个别人偶尔能够战胜阶级生活条件,改变自我命运。此外,像民族、国家这类社会共同体和企业、家庭社会群体的状况,同样与人人命运有密切的联系。国泰民安、民族强盛则民生幸福。当民族、国家面临外族入侵处于存亡续绝之际,个人也必然面临被凌辱、被杀戮、被奴役的悲惨命运。当国内斗争(包括民族斗争、军阀混战)激化之际,各个民族、阶级和个人会有悲欢离合、生死兴衰的命运。企业破产会使个人遭受失业命运。父母离异会给子女带来人生不幸。(www.xing528.com)
上述分析表明,人生命运的问题不只是个人的问题,而是社会问题,决定人生命运好坏存在着诸多的客观外在因素。
其次,要看到决定人和命运好坏的主观内在因素。人是社会中惟一能动的主体,人和命运不但是人在社会关系中运动的命运,同样又是人在自我实现运动中的命运。所以,我们在肯定客观外界对个人命运的决定性,即命运他主性的同时,更强调个人对自我命运的能动性,即人对自我命运的自主性。这种自主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命运与自我的人生选择有关。人类社会充满着差异、矛盾、冲突,这些差异、矛盾、冲突给人带来了不同的价值取向,也为人提供了各种各样的现实条件和客观可能性,每个人总是依据自己的个性去选择。当个人按照自我选择进行自我实现活动时,既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障碍、困难和问题,也会遇到来自社会方面的人为障碍。人生就是不断地解决这些障碍、困难和问题的过程,解决的状态和结果就构成人的命运。因此,人生选择实质上包含着对命运的自我选择。不同的人生选择会构成不同的人生命运。譬如,人选择当权做官的理想,就会有官场仕途腾达或失意的命运;人选择当教师,就会有桃李满天下备受尊敬的命运;人选择企业家的职业就会有在市场商品交换中赢利或亏损的命运,等等。人生选择具有个性特征,人的命运也展现出个性化风貌,这是人的命运自主性的一个重要体现。
自我选择人生道路及命运,这样的事例是很多的。我们的老一辈革命家当中有一些人出身于富裕家庭,但最后却背叛了自己的家庭,走上了革命道路,为中国人民的革命解放事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这生动说明,人生命运好坏,确实与个人的自我选择和自我努力有重大的关系。
第二,命运与个人的自我创造活动有关。人在人生问题上的主观能动性,不仅表现在对人生进行自觉的选择,而且表现在对人生进行自觉的创造。人通过实践活动把自我的人生目的对象化,使之转化为客观存在,即为人生的创造力。在这个过程中,人的主观认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直接关系到创造活动的成败,也直接关系到人在实践活动中所创造的主客体关系能否满足人的价值需要。如能满足,谓之为“幸运”;不能满足,则谓之为“厄运”。暂时看来得到了某种满足,但长远发展,人却受到客体及客观必然性的报复,遭受莫大的人生损害,于是幸运转化为厄运。例如毁林开荒,粮食虽然增产了,但却破坏了生态平衡,会给人类带来更大的不幸;工业的发展,为人类创造了愈来愈多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同样也会造成工业污染,给人类带来新的不幸。所以命运存在于人的创造性实践活动中,人的创造性不仅创造客体对象,也创造着自我的人生命运。自我人生命运的内容和结果,存在于人的创造活动的过程、状态和结果之中。
第三,人要对自我命运负责。人依靠社会,又改造社会。对于每一个有独立意识和自主能力的人,他作为自己命运的选择者、创造者,也是自己命运不可推卸的责任承担者。在社会上,有的人成为幸运儿,有的人成为倒霉鬼,这虽然与社会条件、家庭环境有关,但主要的还是取决于自己,不能把责任推给社会、他人。固然,社会,他人有时会给自己造成某些不幸,也应当追究他人的责任。但个人不完全是被动的对象,更是能动的主体,个人应当有能力避免某些不幸。譬如,在文化大革命中,有些人成了打砸抢分子,粉碎“四人帮”后受到处理,总认为是当时的社会环境使然,责任在社会,并不在自己。那么请问,为什么他们没有像许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其他正直的人们那样,同林彪、“四人帮”进行英勇斗争呢?可见,每个人应当对自己的命运负责,即对自己所作所为及其后果负责。
综上所述,决定人的命运好坏的,既有客观外在因素,又有主观内在因素。任何人的命运都是客观外在因素与主观内在因素,即他主性和自主性相互作用的结果。人生命运是决定论与非决定论、选择性与非选择性、受动性与能动性的辩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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