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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ISDS裁决结果公开显示34项有效,8项无效

时间:2023-07-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4年,ISDS仲裁庭就投资者—国家间争端做出至少43项裁决,其中34项结果公开。另外8项公开裁决显示判决无效或提出初步反对。2014年ICSID专门委员会就5项认定判决无效的申请做出裁决,全部结果均是拒绝认定。2014年,有10个案件据报道以和解告终,另外的5个案件因不明原因而中止程序。图3.10已结案件的裁决结果,截止到2014年底合计(%)资料来源:UNCTAD,ISDS数据库。

2014年ISDS裁决结果公开显示34项有效,8项无效

2014年,ISDS仲裁庭就投资者—国家间争端做出至少43项裁决,其中34项结果公开(截至写稿时)。在这些公开裁决中,11项主要涉及管辖权议题,6项裁决支持了原有管辖权(至少部分支持)而5项裁决否决了原有管辖权。2014年依法做出的裁决中,10项肯定了,至少部分肯定了投资者的申诉,而5项驳回了全部申诉。另外8项公开裁决显示判决无效或提出初步反对。

认定国家需要承担责任的10项裁决中,6项认为其违反了FET条款,7项认为其违反了征收条款。2014年做出的裁决中至少8项认定应补偿投资者,包括裁定3项密切相关的案件涉及总计约500亿美元的补偿,这也是投资仲裁史上最高额的裁决。2014年ICSID专门委员会就5项认定判决无效的申请做出裁决,全部结果均是拒绝认定。

2014年,有10个案件据报道以和解告终,另外的5个案件因不明原因而中止程序。

截止到2014年末,结案总数达到405项。其中,36%(144项)的裁决对国家有利(全部申诉基于管辖权或法律规定被驳回),27%(111项)的结果支持投资者(给予货币补偿)。大约26%的案件(105项)和解,而9%的案件(37项)因和解外的原因(或不明原因)而中止程序。剩下的2%(8项)裁定违例但无需向投资者给予货币补偿(见图3.10)。

在裁决结果支持国家的144项案件中,大约一半(71项)因仲裁庭无管辖权而遭到驳回。10

仅观察基于法律规定的裁决,60%支持投资者而40%支持国家(见图3.11)。(www.xing528.com)

图3.10 已结案件的裁决结果,截止到2014年底合计(%)

资料来源:UNCTAD,ISDS数据库

图3.11 基于法律规定的裁决结果,截止到2014年底合计(%)

资料来源:UNCTAD,ISDS数据库。
注:不包括以下类型案例:①因仲裁庭无管辖权而驳回;②和解告终;③因和解外的原因(或不明原因)而中止程序;④裁定违例但无需向投资者给予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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