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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乡关系研究(1949—1966):形态变迁与重构

时间:2023-07-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1949—1952年经济恢复期的城乡关系来看,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形成国家资本,在打击投机、统一金融和货币的过程中,掌握经济资源,开始建立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1949年后国家控制的经济成分占据了优势。1959年9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关于组织农村集市贸易的指示》,提出“农村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

中国城乡关系研究(1949—1966):形态变迁与重构

从1949—1952年经济恢复期的城乡关系来看,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形成国家资本,在打击投机、统一金融和货币的过程中,掌握经济资源,开始建立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积极开展城乡物资交流,沟通城乡联系和恢复经济生产,通过城乡物资交流,稳定了民众的生活。因此这段时期人口增加,工农业产值增长,城市经济好转,城市人口比重上升。

而在1953—1957年工业化的起步阶段即“一五”计划期间,政府展开了大规模工业建设,重点是苏联援助的156个项目和一批工矿企业,扩大了产品需求、就业,扩充了城市的数量和规模,1952年到1957年新增城市22个。工业化使得城市的就业岗位大量增加,大量人口从农村流入城市,据统计农村迁往城市1 500万人左右,上海的工厂数量和城市规模都在扩大。因而出现了工业大发展带来的粮食原料等供应问题。同时为解决工业化供应问题的统购统销,也显示出国家资源向城市、工厂投入的决心和趋势。由于工业化中资金、粮食等资源的有限性,政府趋向于集中力量支持城市。原先设想的消除城乡对立、城乡差别的目标,逐渐被城乡分治、征用乡村资源支持城市的路径所取代(66)

1949年后国家控制的经济成分占据了优势。以上海为例,上海市工业总产值社会主义经济1952年占27.7%,1957年占32.3%;国家资本主义经济1952年占5.6%,1957年占67.6%;资本主义经济1952年占66.7%,1957年占0.1%;重工业1952年占21.9%,1957年占33.7%;轻工业1952年占28.8%,1957年占33.3%;纺织工业1952年占49.3%,1957年占33.0%(67)。上海市商品零售额中社会主义经济1952年占19.0%,1957年为26.7%;国家资本主义及合作化1952年占0.4%,1957年占70.2%;资本主义经济1952年占80.6%,1957年占3.1%(68)。随着工业化的推进,江苏的工业产值也从1949年42.4%升至1962年的64.9%(见表2-2)。

表2-2 1949—1962年江苏省工农业比重(按1957年不变价格计算)(%)

资料来源:江苏省工农业比重,第4页,江苏省档案馆档案:4062-1-59。

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是要素市场存在的基础,而要素市场的存在又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基础,单一公有制的形成,使市场机制失去多种经济成分并存这个基础。政府用行政手段取代市场机制来进行资源配置,结果计划赶不上变化,市场的调节作用逐渐衰微。资金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劳动力市场、部分生活消费品市场作用缩小。劳动力市场特别是跨地区、跨单位流动受到严格限制。农民普遍转入高级合作社,由于生产资料的公有和不能自由退社,农民除了按国家计划招工、升学以及参军外,被固定于集体经济中。在生产资料市场方面,1950年只有煤炭、钢材、木材水泥、纯碱、杂铜、麻袋、机床八种物资在各大区计划调拨。1951年为33种,1952年为55种。1953年以后,还将工业品中的生产资料划为三类:统配、部管和地方管理。1953年统配物资112种、部管物资115种,至1957年统配物资231种,部管物资301种(69)

20世纪50年代经济体制逐步转向以行政管理为主的计划经济,市场机制逐渐从经济运行中被排斥出去。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垄断农村市场带来三个方面的影响:购销损害农民利益;农副业和兼业受到限制;商业流通体制僵化(70)。使农民缺乏参与权,市场缺少竞争性。受限制的市场参与者不仅是农民个人,延伸到了合作社、社队企业等基层单位,甚至包含地方政府,它们也有自己的利益诉求,也会参与市场竞争。陈云指出:“市场管理办法限制了私商的采购和贩运。这些办法使农产品、农业副产品实际上成为由当地供销合作社或国营商业独家采购,而没有另外采购单位的竞争。”(71)供销社的运作虽然有垄断,但其组织、人员均有漏洞,因而农村的贩卖禁而不绝。

1955年7月16日,国务院批转商业部、供销合作总社和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改进初级市场管理过严过死的现象》。1956年4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勤俭办社的联合指示》中,要求各地的农业合作“开辟生产门路,发展副业生产,经营多种经营”。1956年9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领导和组织建设的指示》,提出逐步建立社会主义经济领导下的自由市场。1956年7月21日,陈云提出:“市场管理办法应该放宽,现在从大城市到小集镇大部分都管得太死,放宽后,害处不大,好处很多。”(72)同年陈云提出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思想。自由市场形成了双重后果:一是农村经济不同水平、多种类型、家庭经营灵活性与单一公有制和集体生产经营的矛盾;二是农民与国家在占有和消费农业剩余方面的矛盾(73)

1957年底,国务发布《关于改进商业管理体制的规定(草案)》,扩大地方在物资分配、计划管理上的权力,商业价格实行分级管理。撤销全国性专业公司,按地方行政区设立专业局处。将国家在农村的商业基层机构和人员下放给公社,合并商业网点,关闭自由市场。1958年至1960年社会零售商业网点减少142万余个,占原有网点总数的73%,人员减少194万,占原有人数的34%。

1959年9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关于组织农村集市贸易的指示》,提出“农村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1960年11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后,集市贸易开始全面恢复。1961年6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改进商业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商业四十条),重点解决农副产品收购过头问题。推广农产品收购合同制,分期分批提高若干农产品收购价格。恢复必要的国营商业专业公司和供销合作社,恢复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发挥小商小贩的经营积极性和经营特点。1962年9月27日,中共八届十中全会通过《关于商业工作问题的决定》,商品流通分为三个渠道:国营商业、合作社商业和集市贸易。

据1962年9月底统计,从国营商业、供销社退出的小商小贩共88万人,这些人重新组织起合作商店、合作小组,主要经营一些与生活密切的小饮食、小土产、小百货、副食、蔬菜、日用杂品,并从事修理、服务等业务。1964年底,全国共有小商小贩247万人,其中由国营商业归口管理的134万人,供销社归口管理的113万人;合作商店160多万人,合作小组20多万人,个体商贩50多万人(74)

1955年12月1日起,为加强流动人口粮食供应的控制,苏浙沪部分地区双方居民往来的粮食供应减少了全国通用粮票的发行量,经上海市粮食局与江苏、浙江两省粮食厅协商达成协议,在部分地区相互通用地方粮票(75)

(1)按规定相互通用对方省、市地方粮票,并按期办理双方所收回对方地方粮票的交换结算工作。

(2)相互通用地方粮票的地区范围如下。

①江苏与上海市相互通用地方粮票的地区。江苏23个县、7个市。松江专署的川沙、南汇、奉贤、上海、金山青浦嘉定、松江和宝山9个县,苏州专署的江阴、无锡常熟、太仓、宜兴、震泽、吴县、昆山和吴江9个县,南通专署的如皋、南通、海门、启东、崇明5个县,省辖市南京、无锡、苏州、常州、南通、镇江、扬州7个市。

涉及江苏的县包括今天区划中的上海郊区、苏州、无锡下属全部县市、南通的4个县,都是农村而且紧靠上海周边,而省辖市则包括今天长三角的主要城市,离上海稍远的南京、常州、南通、镇江、扬州仍可以通用,显示了对这些地区农村的限制以及城乡间的差别。

②浙江省与上海市通用地方粮票的地区。涉及浙江的是14个县、5个市。嘉兴专署的平湖、嘉兴、嘉善、德清、海宁、海盐崇德、武康、吴兴和桐乡10县,嘉兴和湖州2市。舟山专署的嵊泗、岱山、定海、普陀4县,省辖市杭州宁波和温州3市。地理范围的规则与江苏类似。

③江苏浙江互相通用地方粮票的地区。江苏的金山、松江、吴江、宜兴、青浦和震泽6县,南京、苏州、无锡3市。浙江的平湖、嘉善、嘉兴、吴兴、长兴、桐乡6县,杭州、嘉兴、湖州3市。

同样以两省接壤地区为准则,江苏地区包含环太湖的松江、无锡、苏州的部分县,比沪苏之间互通范围小,浙江地区少了远离江苏的宁波、舟山下属县和嘉兴专署下属德清、海宁、海盐、崇德、武康等5县,多了太湖南岸的长兴。

三省市分别使用江苏省地方粮票、浙江省流动购粮票与浙江省临时流动购粮票、上海市粮票,非上述种类粮票,概不予通用。由此可见,苏浙沪相互通用粮票的地区构成非常有意思的三角关系,考虑了接壤地区的便利,却无法在这个三角洲地带实现全部通用。并以上海与上海腹地的关系为衡量的中心,限制了苏浙沪特定区域外的跨界流动。

(3)为便于加强对流动人口粮食供应的掌握,粮票背面必须盖粮食部门专用章。

(4)使用方法如下。

①为加强城市粮食供应的管理,凡流动人口在上海持江苏、浙江两省相互通用地方粮票地区发出的地方粮票凭以购买粮食时,原则上应同时持寄居户的居民粮食供应证向指定的粮食供应店凭以计量购粮。如船民渔民等无寄居户的,可直接凭粮票向各国营零售店或合作社门市部购买粮食。如附近无国、合营粮店,须向粮食代销店购粮时,必须向所在的区办事处办理介绍证明至指定粮食代销店购买。

②为加强城市粮食复制品供应的管理,并防止粮食复制品经销店识别粮票困难可能造成错乱起见,凡流动人口在上海持江苏、浙江两省相互通用地方粮票地区发出的地方粮票,需购买必须凭粮票供应的粮食复制品时(如切面年糕、卷面等),应向区办事处调换上海市粮票后凭以购买,不得以江苏、浙江两省的地方粮票直接购买。

③上海市外出的流动人口持上海市粮票在江苏、浙江两省通同地区使用以及江苏和浙江两省外出的流动人口,在相互通用地方粮票的地区凭对方的地方粮票使用时,不论购买粮食或粮食复制品,均直接凭粮票购买。

④凭对方的地方粮票供应原粮、薯类或粮食复制品时,均按购买地区规定的折算率供应,省市双方进行结算时,则一律按粮票票面斤额计算。

⑤相互通用地方粮票地区的伙食单位,均可接收对方地区的地方粮票。并可按规定手续向指定粮店购买。

(5)结算办法如下。

①省、市粮食厅、局每一季度汇总结算一次,结算期内双方所收对方的地方粮票以相互交换处理。交换的时间视所收粮票的数量确定。但在双方结算期以内,应将本期所收对方的地方粮票交换完毕。

②双方所收对方的地方粮票的交换手续、地点和差额处理方法如下:江苏省所收上海市粮票,由松江专署、苏州专署(包括苏州市)、南通专署(包括南通市)粮食局和省粮食厅(包括南京、无锡、镇江、常州、扬州5个市)四个单位集中,分别派员送上海市粮食局点收,并换回各单位发出的江苏省地方粮票。交换的差额一律由差入方分别出具“交换地方粮票差额收据”,作为省、市粮食厅、局双方的汇总结算凭证。浙江省所收上海市粮票,由嘉兴专署、舟山专署粮食局和省粮食厅三个单位集中,分别派员送上海市粮食局点收。除嘉兴和舟山两专署粮食局所送粮票,由上海市粮食局按全数出具“交换地方粮票差额收据”外,浙江省粮食厅所送粮票,换回全部浙江省地方粮票。省、市双方交接的差额,一律由差入方出具“交换地方粮票差额收据”。凭以汇总结算。

③江苏省和浙江省双方所收对方的地方粮票,由省粮食厅或专署局分别汇交,由双方省粮食厅统一汇总结算。

④省、市粮食厅、局双方于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汇总结算一次。结算时双方换回“交换地方粮票差额收据”,汇总结算的差额由差入方出具“交换地方粮票差额结算表”交由差出方上报粮食部划拨粮食(涉及中央政府部门调配)。

(6)为及时了解情况,凡每个季度的前两个月份,不论有无将所收对方的地方粮票进行交换,省、市双方均应于月份终了后十日内对当月所收对方的地方粮票编制清单,将粮票名称和票面额的合计斤数(76)和总计斤数通知对方。

(7)各相互通用地方粮票地区对所收对方的地方粮票,均不加盖任何戳记。但必须对粮票的生别、票名别、票面额进行分类整理,以同类粮票按每一百枚一叠(用纸圈封)。每十叠包一小札,每十小札包一大札,各札均应加贴封签,记明粮票名称、票面额种类、枚数、粮食斤数和封札日期,并加盖封札单位及经手人章,以利双方交换点收。

(8)粮票如有使用期限则在有效期内使用。协议有效期为1955年12月1日到1956年6月30日。

1961年9月20日至10月10日,华东六省一市物资交流会在上海举行,共签订购销合同2 500余份,成交总额达2.4亿元。1963年7月15日至8月2日,全国三类物资交流大会在上海举行,会议期间共签订购销合同、协议1.5万多份,成交金额达5.09亿元(77)。无论何种形式,国家对农产品的掌握程度都非常高,从1958—1965年全国农副产品的收购比重看也很明显(见表2-3)。

表2-3 1958—1965年部分农副产品收购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物价统计资料(1952—1983)[G].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84:126-128.

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农村初级市场处于低谷,1963年后有所恢复,生产队和社员将多余农副产品拿到市场出售。1963年5月,江苏省供销社召开为期9天的系统第二次三类物资交流会,成交额达781万元。其中,土产、干鲜果、猪、鱼、禽、蛋等488万元,其余为日用工业品、烟、酒。1964年9月召开第三次三类物资交流会,成交额达2 303万元。1965年10月,在镇江召开第四次三类物资交流会,成交额达4 893万元(78)。1966—1976年,系统内物资交流会停止,集市贸易也停办。

限制改造私人商业有两方面考虑:一是变消费为生产,过度商业化妨碍工业化;二是进行产权改造。传统社会对商人的评价向来较低,国家实力弱的时候,容纳或鼓励私营,国家实力强则限制或排斥私营。随着农业国向工业国、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转变的战略实施,国家形成了由农业剩余来为工业化城市提供积累和降低成本的支持模式,行政调配强化了要素的条块分割,重工轻商造成城市功能单调,缓慢的城市化影响着乡村与城市的市场交流与人口流动,封闭分散导致城市的辐射不足,无法建立经济中心地和所属地区构成的社会经济层级。同时城乡之间的市镇、市场发展缓慢,城乡联系出现断层,经济社会联系被削弱。

在城乡区分和城镇设置方面,也有了新的规定。

1955年6月9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设置市、镇建制的决定》,对于各地的设置市、镇建制,作了如下规定(79)

(1)市,是属于省、自治区、自治州领导的行政单位。聚居人口十万以上的城镇,可以设置市的建制。聚居人口不足十万的城镇,必须是重要工矿基地、省级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规模较大的物资集散地或者边远地区的重要城镇,并确有必要时方可设置市的建制。市的郊区不宜过大。人口在二十万以上的市,如确有分设区的必要,可以设市辖区。人口在二十万以下的市,一般不应设市辖区,已经设了的,除具有特殊情况,经省人民委员会或者自治区自治机关审查批准保留者外,均应撤销,分别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市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关,需要设市辖区的,也不应多设。

(2)镇,是属于县、自治县领导的行政单位。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可以设置镇的建制。不是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必须是聚居人口在两千以上,有相当数量的工商业居民,并确有必要时方可设置镇的建制。少数民族地区……镇以下不再设乡。

(3)工矿基地,规模较大,聚居人口较多,由省领导的,可设置市的建制。工矿基地,规模较小,聚居人口不多,由县领导的,可设置镇的建制。工矿基地,规模小、人口不多,在市的附近,且在经济建设上与市的联系密切的,可划为市辖区。

1955年11月7日通过《国务院关于城乡划分标准的规定》(80),城镇标准主要有二:设置市人民委员会的地区和县(旗)以上人民委员会所在地(游牧区流动的行政领导机关除外);常住人口在2 000人以上,居民50%以上是非农业人口的居民区。工矿企业、铁路站、工商中心、交通要口、中等以上学校、科学研究机关的所在地和职工住宅区等,常住人口虽然不足2 000,但是在1 000以上,而且非农业人口超过75%的地区,列为城镇型居民区。具有医疗条件,而且每年来疗养或休息的人数超过当地常住人口50%的疗养区,也可列为城镇型居民区。上列城镇和城镇型居民区以外的地区列为乡村。

国务院对聚居人口十万以上的城镇设市做了说明,将十万人口作为一般的设市标准。十万以上人口的城市,情况复杂,经济、文化集中,干部质量要求高,机构编制也要比镇大,放在县的领导之下,是有困难的。因为县的方面,主要是管农村,如果兼管十万以上人口的市改设成的镇,将使县的领导更加无能为力。过去嘉兴、湖州、绍兴安庆、商丘、信阳、遵义等市曾改过镇,其中五个市的人口还都在十万人以下(见表2-4),但改镇后县领导不了,七个镇又都恢复为省属市(81)

表2-4 苏浙沪城市按人口分组统计表(1953-06-30)

资料来源:关于聚居人口十万以上的城镇可以设市的规定说明,第7页,上海市档案馆档案:B1-2-1684。

投资驱动型的一个方面是行政机构扩张,国务院建立了一系列垂直管理机构,1954年增加到64个工作部门,条条管理。行政管理方面,横向隔离的苏浙沪地域,纵向分割的有中央管理机构、厂矿单位、供销社、进出口公司等。1958年末,国家职工总数达到4 532万人,其中工业部门职工为2 316万人,分别比1957年末增加了2 081万人和1 568万人。1959年底县以上企业职工减少到1 993万人,1960年又回升至2 144万人,国民经济各部门国家职工总数突破5 000万人(82)。随着三年自然灾害出现了严重的国民经济困难,1961年5月21日至6月12日,中共中央在北京举行工作会议,决定大幅度精简城镇人口。陈云指出:“面前摆着两条路要我们选择:一个是继续挖农民的口粮;一个是城市人口下乡。两条路必须选一条,没有什么别的路可走。我认为只能走压缩城市人口这条路。”(83)1961年起进行国民经济调整,大规模减少城镇人口,动员部分人员返乡支农,退回粮食自给的自然经济时代。通过人口疏散,使得城镇人口大大减少。1961—1963年,国家动员了2 000万城镇人口回到农村。城镇人口减少了1 427万,城市化水平也降低了2.9%(84)

1949年,长期战乱带来的经济破败、交通中断和城乡阻隔,不利于恢复经济秩序,亟须加以改正。当时,城乡贸易还存在不少障碍。1949年8月15日陈云在《目前财经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提到,常州的粮食不让运来上海,赣东北对杭州也是封锁的(85)。根据东北地区的报告,问题有行政分割、部门繁多、手续复杂等。值得注意的是,几乎在施坚雅调查四川农村市场的同一时期,《东北日报》讨论了国营商业网与行政区域的关系,指出“我们的国营商业网是按行政区域建立起来的。在战争时期城乡分割与我们国营商业毫无基础的情况下,为了迅速发展人民的商业,以便与某些投机商人操纵市场的行为进行有效斗争,这是需要的与应当的”。但这绝不是要使市场也必须按行政区域来进行交易,这样就会违反经济规律脱离市场,使贸易计划脱离市场的供销要求。省县的供销计划是按各行政区域内的人口总数计算出来的,而在拨货作价方面也机械强调行政区域,这样就违反了市场规律,许多货物不是从近处、便宜处来,而是从远处、贵处来。其货物及物价不是根据实际经济中心哈尔滨的情况而定,形成经济区与行政区的矛盾。这样就在省县市之间按行政区域划成许多“豆腐块”,分割了把城市作为经济中心的作用,因而组织重复,任务矛盾,其结果不是城乡互助,而是区域封锁或分割,产生了严重的滞流作用(86)

因此政府出面干预,组织城乡物资交流,打通经济脉动是非常必要的行为,有利于秩序稳定、经济恢复。1951年4月4日陈云在《一九五一年财经工作要点》中指出,把城乡交流摆在第一位的原因,是中共接收过来的是一个破烂的旧中国,农业经济占主要地位。所谓城乡交流,一是将农产品、土产品收上来,二是将城市工业品销下去。而经过12年的战争,原来的城乡关系基本被打乱了。工业需要原料、粮食,必须提高农业生产,农业发展了才能提高农民的购买力,为工业品提供广阔的销售市场,工业发展也能促进农业的机械化、现代化(87)。1951年6月1日,吴雪之在《华东贸易部一九五〇年工作报告》中指出,沟通城乡关系必须执行贸易自由的政策(88)

1951年3月22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召开土产会议加强推销土产的指示,提出在召开土产会议时,要解决的前两个问题均涉及恢复城乡商业网。一是恢复旧有的或开辟新的商业网。由于长期战争所造成的地区和地区间、城市和乡村间长期分割的状态,许多地区的旧商业路线大部分被摧毁,仓库、货栈被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新的商业路线又未能及时建立起来,这就使得物资交流受到极大阻碍。所以要求邀请有经验的老商人、老工匠开座谈会,了解大宗土产的种类、数量、质量和季节性,研究历史上物资流转的路线,派遣有老商人和内行参加的商业访问团、土产推销组到产地和销地接洽,找回老线索,开辟新线索,是积极打开销路的一个好办法。二是组织私商下乡进行购销。当时推销滞销的土产品,在大部分地方主要还是依靠私商。因此政府采取的是鼓励私商经营土产品的政策,在税收、运输、贷款等方面给予便利。并把推行贸易合同制度作为推销土产品的最好方法之一(89)

城乡物资交流会正是要突破交流不畅的格局,保证淡季不淡,继续贯彻调整商业的政策。以上海市为例,1949—1952年的城乡物资交流可分为三个阶段:①1950年秋季召开了包括13个主要土产行业、400余位代表参加的下乡收购动员大会,提出面向农村的口号,城乡交流政策首次与工商界见面;②1951年春通过上海市土产会议,把有关的47个行业、5万户土产商动员起来,接着上海市展览交流大会与华东区土产会议相继召开,运用了各种方式推动与组织私商下乡,并指导他们深购远销;③自1952年5月华东区城乡物资交流会后,进入了工业品推销与土特产品收购并重的物资交流新阶段,城乡交流的规模大为发展(90)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江苏省,为了促进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供销合作社组织农村市场,开展物资交流。交易方式以短距离交流、现货现售为主,辅以短期期货和批发交易。交流物资大多是农副产品、手工业品、小农具、日用小百货等。1951年9月苏南合作总社成立物产交流委员会,组织常熟等县开展物资交流试点。1952年4月至9月,苏南各地召开74次初级市场物资交流,成交总额达1 285万元,其中供销社占10.6%,国有公司占24.8%,私营商业占64.6%(91)

1954年后,由于统购统销政策的实施,以及1956年农村小商小贩归口改造等原因,城乡交流的品种、数量、地点、价格受到限制而逐步萎缩。江苏省合作总社1953年1月成立后,继续组织各级合作社开展初级市场物资交流活动。到1957年,江苏省供销社系统共组织初级市场物资交流150多次,成交额达2.43亿元,其中三类农副土特产品占45%,其余为工业品、手工业品。

1953年江苏省合作总社分别在苏州、镇江、扬州三地召开以专区为单位的第一次供销社系统物资交流会。有422名代表参加了3个专区交流会,包括县市代表60人,基层社代表220人,外地及公司代表142人。签订合同837件,交易额达738万余元。通过交流解决了此处积压、彼处缺货的问题。系统物资交流会每年举行一到两次,一般在秋收后或春节前召开。主要做法是以乡、区供销社为主召开小型物资交流会,组织农副产品上市交易,开展日用工业品、糖果糕点和农具等销售供应业务(92)

从当时组织的过程来看,城乡物资交流主要有以下特征。

第一个特征是政府严密的准备。如1953年上海市工商贸易团参加无锡市第一次城乡物资交流大会,包括团长1人,秘书2人,业务组3人,总务组2人。下面还分为六组:第一组,化学原料工业、皮件业、面粉麸皮业等,正副组长各1人,组员13人;第二组,针织工业、华洋杂货,正副组长各1人,组员5人;第三组,棉布业、百货、家用化学品业等,正副组长各1人,组员8人;第四组,文教用品工业,正副组长各1人,组员12人;第五组,电工器材工业、五金,正副组长各1人,组员10人;第六组,木材业、油脂商业、飞花整理业、草席商业,正副组长各1人,组员16人(93)。上海赴无锡市参加城乡交流会,为了保证合同的如期履行,还拟订了定金制度与罚款制度,并得到大会通过。大会按商品的种类性质划分土特产品、工业品两个交易所,下设8个专业小组,并设立样品陈列室,以便看样成交。大会实际交易共5天,购销总值达400余亿元,完成并超过大会预期计划约40%(94)

而上海市高桥区城乡物资交流大会在三个时期都有严密的组织(95)。如在第一阶段筹备时期,着重五个方面的工作。①统一干部思想,加强统一领导。联合区委、区政府、税务局、合作社、银行等部门,克服各顾各的做法。②重点调查,掌握材料,做到心中有数。银行合作社调查农村产销情况,工商科税务局调查商业情况,如货物余缺、贷款、平时营业规律等。③成立筹备委员会的机构,建立市场管理、业务交流、宣传三个委员会,秘书、警卫两个处。首先,各委员会各处订出计划,集中研究讨论,再分头进行筹备,最后进行检查。开幕时筹委会结束,以大会主席团领导。④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发动群众,要求做到家喻户晓,利用报告员、宣传员、团员、民校师生、积极分子等,采取做报告、座谈会、流动宣传、黑板报、大字报等多样形式,打破工人、农民、工商界的各种思想顾虑,把物资交流大会变成共同要求。⑤掌握议价、收购、贷款、税收等重要环节。价格上,议价高了农民吃亏,议价低了工商界无利可图。因此采取先背靠背、后面对面的议价,依据合作社和店员工人的资料,标准高于上海低于平时,一般净利5%~8%,个别的手工业土特产适当提高。收购上,要求尽量做到收下农民货物,价格使农民不吃亏,除棉花、铜必须国家收购之外,大量组织私商收购。贷款上,掌握满足与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不贷给投机商做生意,对手工业的贷款及早满足,因手工业制成成品很慢。税收上,既要保证税收任务的完成,又要尽量做到手续简便,加强发票制,采取坐商三日一结算,行商一日一结算的方法,交流期间一般物价较低,年终所得税适当扣减。场地划分上,参加的工商户按行业编排娱乐场所、展览会,办公地点自行布置,采取层层包干,保证大会节约。

第二阶段是大会期间,做好内外七个方面的准备。①严密控制市场:货物标价,流动摊贩管理,分段专人专管;②收购:防止私商杀价,农民吃亏,农会干部参加收购工作;③委托工作:专人做好批发代销工作,加强本地商与外来商的联系;④宣传鼓动:应用广播进行政治宣传,商情报告;⑤农村继续发动和组织群众参加交流大会,随时收集反馈;⑥警卫工作:加强工人纠察队,维持会场秩序,加强侦察员的活动,防止扒手,特别注意失散小孩的收容;⑦加强会议汇报工作。各委员会每天下午召开会议一次,晚间各委员会向大会主席团汇报情况,共同研究,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第三阶段是大会以后,做好四个方面的收尾工作:广泛收集反映、做好总结、肯定成绩、整理机构。

第二个特征是人员多、规模大,并且十分集中。1952年外埠来上海市参加交流的人数比1951年的2 740人增加了六成,成交金额比1951年的6 604亿增加了2.6倍。1951年成交的商品绝大部分为土产品,1952年则变为土产品占64.12%,工业品占35.88%,成交商品种类工业品为70余种,土产品则由百余种增为594种。1951年协议多(上海与各地签订协议履行金额只占16.6%),1952年现货多,合同部分至1952年9月已履行了70%。上海市赴外埠参加交流,1951年观光性质居多,实际交流少,1952年6至9月四个月内,参加了远近154个地区,由高级市场深入边远如遵义、南宁,偏僻如亳县、奔牛等初级市场。交流人数多至2 062人(其中9月份即占一半),购销总值近4 000亿元。1950—1952年,上海社会商品流转金额逐年增加,1950年为565 925亿元,1951年为864 509亿元,增加了52%,1952年1至8月为519 29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三年来上海城乡交流发展迅速(96)。高桥区乡物资交流大会参加的农民达33 092人,加上工人、学生、教员、工作人员近4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57%。参加交流的工商户212户,大会工作人员(干部和群众)、市场管理委员会42人,业务交流委员会56人,宣传委员358人,警卫处41人,秘书处209人,共706人(97)

上海代表团1953年参加无锡市城乡物资交流会,成交购销总值达428 494.71万元,占大会购销总值的10%,其中购入106 936.58万元,销出321 558.13万元。买进品种十分丰富:干面筋、茭白、梓油、男女青年袜、下脚花、粉丝、黑枣、新蜜枣、虾米等。国营购进2 787.5万元,私营工业23 731.44万元,私营商业80 417.64万元。销出以日用品为主,如各类灰布、士林、卡其、百货、化学原料、日光灯、灯泡、桐油、糖、文教用品、纸等。其中国营占35 514.15万元,公私合营占30 534.73万元,私营工业占165 336.3万元,私营商业占90 172.95万元(98)。高桥区乡物资交流大会三天的购销总额就有135 086.68万元,场内外销售金额119 224.7万元,收购金额11 401.6万元,委托代销金额4 460.38万元。销售情况以9月份为100%,这三天的营业额就达到19.16%,相等于9月份全月营业额的五分之一。如百货业三天营业额比平时超过5倍,个别的小户竟有比平时超过20至25倍的,竹器业的营业额比平时超过近20倍,银行贷款2.1亿元(99)

第三个特征是与政治宣传工作紧密结合。例如上海市高桥区乡物资交流大会能够启发农民的政治认识,鼓舞其生产积极性。农民看到了拖拉机、新式农具,提高了生产信心。互助组购买打稻机和移苗器等,向农民展示了合作化的优势。妇女通过参观婚姻法展览会,意识到应该和封建思想做斗争。沪剧《刘胡兰》《好媳妇》则树立了学习榜样。提高合作社的威信,展示合作社的东西便宜规范,对比出私商的不老实。发动店员工人提供各种资料,防止老板投机取巧。提高干部思想认识,懂得搞好商业的政治意义,参加交流的干部,有的忙得每天只睡五六个钟头,有的脸上晒脱掉皮,没有叫苦(100)

第四个特征是形式丰富并和文娱活动相结合。苏南常州专区城乡物资交流大会既有市场交易,又有文娱活动。不仅设有交易所、集场部、门售部、零批零售商场、收购处(附设25个收购站),还设立招待处、休息室、茶水站、医疗急救站,组织园游会。时间6天,参加代表6 876人,交易额达8 503 895万元(101)。高桥区乡物资交流大会推动了文娱体育的开展,农村业余剧团互相观摩,交流经验,提高了政治业务水平,看过了农村业余剧团的演出,看到各种体育活动以后,很多农村青年准备组织剧团和各种球队,因此为开展农村文娱体育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推动。还有各种演员(沪剧、京剧演员)共1 342人,展品(漫画、挂图、照片、实物、模型)380件,参观四种展览会的观众达23 669人次,各种戏剧观众30 093人次(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城乡交流对于城市经济产生了积极效应。①扭转了工商业歇多开少的局面。1950年商业歇业户数为7 887家,开歇相抵,歇多于开868家,至1951年开业为21 329户,开多于歇17 263户。特别是一些中间环节的批发商,自转手、转口作用削弱后,便纷纷另谋新的发展,1951年转业户数较1950年增加近五倍(3 378户比412户)。其中与城乡交流有关的土产行业发展多于萎缩,如13个主要的土产行业1950年6月为7 625户,1951年同期增至10 026户,1952年增至13 106户,两年半来增加了七成,其中猪、竹两业增加1至1.8倍,海北桂、糖、杂粮油饼、瓷器四业增加五至八成。②营业额递增。1951年上海市私营经济营业额比1950年的408 313亿元增加了48%。1952年1至8月,则为519 299亿元,较1951年同期增加了70%,1952年下半年公私商业营业额7月份超过1951年同期15%,如永安、先施等五大公司8月份营业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一成。31个土产行业发展多于萎缩,1951年较1950年增加了49%,其中增加1至4倍的有草柴、蛋、鸡鸭、竹、国产颜料、烟业等九业。③运输量增加,水陆运输总吨位1952年上半年比1951年同期增加了26.85%,较1951年下半年增加了22.95%。第四是税收增加。1951年上海税收总额为86 893亿元,较1950年增加79.58%,1952年上半年为50 373亿元,较1951年同期增加了32%。

城乡交流对改变上海经济面貌作用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部分解决了原料与销路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封锁轰炸与禁运,使得原来进口的原料一度发生困难,影响了若干行业的生产。自城乡交流大力开展后,发现赣、浙、湘数省所产的竹浆可以代替进口的木浆,川康所产的月石可以代替绷砂,重要的在于产地数百万依靠制造迷信纸为生的工人与家属有了新的出路,维持了上海市搪瓷、玻璃、热水瓶、医疗器械等112家工厂的生产与6 000多名工人的生活。1952年曾向西南购进硫磺700吨,改善了当地16万采矿工人的生活。此外又扩大了工业品的销路,1952年华东物资交流大会中,推销了工业品5 544亿元。从而使一度呈现萎缩的工业生产顿时活跃起来,特别是滞销品占了很大的比重,因而使停工(如剪刀业400余家工厂)或准备停工的(如手帕、瓶胆等业)企业得以立即恢复生产,内衣、织造、针织等业亦都承接了大批期货,顺利地渡过了淡季。上海代表团参加了1953年无锡城乡交流会后,为上海市部分商业解决了资源困难的问题,因而鼓舞了行业经营的积极性。如蔬菜业购进10 700担(1担=50千克)茭白,价值35 100万元,又如海北桂业购进黑枣7万斤(1斤=0.5千克),价值超过10 000.7万元。交流大会给上海部分工业品打开了出路,电工器材业的电池、电珠,文教用品业的普通钢笔、墨汁、蜡纸等,之前销路不畅,但通过这次大会获得适当的解决。电珠销出12万只,钢笔、白金笔销出了800打,部分滞销的药品也有了一定交易,解决了成品积压,活泼了资金周转。还替上海市部分工业解决了原料供应,如味精厂购进的302担干面筋,价值2亿元。也活跃了无锡资金的周转(103)

(2)刺激、指导了生产。1949年以来凡适合人民需要的工业品都告畅销,金笔产业增加了四倍,纸张增加了五倍(均超过历史产量),其他如运动器具、玩具、乐器、搪瓷、热水瓶、肥皂、橡胶及面粉等工业获得迅速发展,属于高级消费品的雪茄烟、呢帽等因社会风气转变,营业一蹶不振。通过交流上海市牙刷业接受了东北代表团的意见,以赛璐珞代替干骨头柄,订购了55万枝。上海市内衣工业产品规格不一、式样各异,颜色配方各守秘密,交流后尺码取得一致,并公开了技术。针织业交流后,规定了十种统一规格,从而促使自由、散漫的私营企业生产逐渐被纳入了计划的轨道,百货公司与内衣业签订了长期合同,其他如棉纺、麻纺、面粉、橡胶、金笔、火柴、卷烟等行业生产亦逐步走向计划化。

(3)城乡交流中,伴随着私营商业的改造和国营经济的不断壮大。首先,零售商与厂商径赴产地收购土特产与原料,引起了商业体系与交易制度的变化。商业的消长表现为运销业务的显著好转与批发商、原料商的部分萎缩,如上海市南货业进货改变了以往须经过中小城市的中间商二三十道转手,再如以往华北、东北采购宁波草席和江西瓷器要经过上海市,交流后产销见面,上海市转口桥梁作用遂告消失。其次,在政府的指导与工商界自我整肃的结合下,促进了封建陋规的改革,先后有20个行业46种陋规一扫而空。同时不断地发现商业新路线与新的经营种类,自销比重逐步上升,牙行日趋没落。最后,国有贸易积极带头参加了各次交流,三年来公私贸易比重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国有经济比重逐步上升。1949年下半年国营商业营业额仅占7.52%,1950年便激增至33.44%,1951年下半年又上升至38.18%,1952年上半年增至45.28%。

随着城乡交流的发展,城市人民的生活也有了显著的提高。生活水平的提高集中表现在劳动人民各个节日副食品消费量的增加。以猪肉为例,1950年中秋节生猪供应量是6 412头,1951年增加了32%。副食品每月平均销量,猪1951年比1950年增加17%,鱼增加58%,蛋增加1倍多,一般市民生活也获得了改善。由于城乡交流的发展,保证了上海市500万市民粮食与副食品的供应。食品价格稳步下降。如以1950年12月指数为基期,1951年中秋节副食品分类物价指数为92.24%,国庆节为85.77%,1952年春节为96.96%,端午节降为85. 77%。许多小土产都进入了大公司和大商店的柜窗,如粗瓷代替了细瓷,茅台酒代替了洋酒,瓯柑、广柑代替了花旗桔,消费的品种增多了而且价廉。一般市民都能吃到苹果、葡萄等水果。

城乡交流不单纯是一个买卖问题,也不仅仅是起到“货畅其流、物尽其用”的作用,而是改造城市经济强有力的经济因素。上海的私营经济,管理上往往感到鞭长莫及,行业之间彼此壁垒森严,互不通气。各擅其所谓“业务秘密”,因而“怕翻家底”“尔虞我诈”的投机特别盛行,这样便形成浓厚的寄生性与剥削性,而不是为生产者与消费者服务。自土产交流、城乡交流开展后,就像一股激流不但冲倒旧经济的堤防,同时将上海经济引向新民主主义经济潮流,使它们迅速改变自己的面貌进入新流。1951年土产合理交流时上海市批发商叫喊“这下要完蛋了”,因为产销见面、合理交流拆穿了过去的“西洋镜”。城乡交流会对于私营经济是引向国家计划范围的一种方式。除了统购包销的产品以外,轻工业品在淡旺季物资交流会中通过价格及合同的指导作用使其生产进一步正常化。使政府与国有经济摸清底细便于掌握,结合经济需要,鼓励其积极性,限止其盲目性,使私营经济在国有经济计划领导下发挥其从属的配合作用。城乡交流是开展公私、合私、公合、公公、私私间交流的一个大规模运动,对于私商是一堂新民主主义教育的大课,也是组织群众参加经济工作的运动,从而加强了党与群众的联系。

城乡物资交流在恢复经济秩序方面效果显著,但也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由于时间短促等因素,存在组织上的疏漏。上海市为了参加无锡市城乡交流会,匆促组织交流代表团,但由于时间紧迫,未能及时组成比较广泛的代表参加,当时报名的有六七十人,但集体赴锡时仅有27人。大会开幕后陆续报到,实际参加者108人。包括3个国营单位:中国百货公司上海公司、中国化学原料公司上海分公司、西南贸易公司上海土产推销处,3个公司合营单位:永星化工厂、明星化工厂、亚浦耳灯泡厂,2个合作社:武汉市合作总社驻沪工作组、江宁区革命家属生产工业社,以及26个私营单位。其中国营中百公司及武汉市合作总社驻沪工作组,未向上海团报到而参加了大会直属团。加上部分行业未按规定期限办好报名手续,影响了团的组织工作和计划汇总工作。代表性不够广泛,很多系个别厂商来参加。主要有34个单位108人,3个公私合营企业4人,2个合作社2人,3个国营单位4人,13个私营商业36人,13个私营工业企业62人(104)

(2)存在合同未履行的情况。根据上海代表团参加华东区交流大会签订合同的情况统计,合同金额达103 156 878万元,合同份数2 575份,履行金额占总额的71.93%。其中1952年6—12月到期金额为88 751 606万元,履行金额为74 198 420万元,履行83.6%。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履行金额45 818 288万元,占到期合同金额的83%,私营工业履行16 883 071万元,占到期合同金额的95.62%,私营商业履行11 497 061万元,占到期合同的72.35%。未履行原因,既有双方同意取消的,也有品质规格不符、生产或运输脱期、灾害减产、对方无货、产量估计不足、对方未提货、价格问题等(105)。部分未履行合同,是因为会期通知太匆促,使同业措手不及,不能及时参加。运输公司出具运费收据时间太长,要7到10天,不能与提货单同时寄出,使收款时间受到影响,同时也影响货物品质,如糖果日期过久,容易变质。上海糖果质量好坏相差太远(见表2-5)(106)

表2-5 1952年水果商业城乡交流合同履行情况

注:1.另有青蕉苹一份合同尚未到期。

2.参加外埠交流大会成交的合同仅有华北的一份栗子合同正在履行中。

资料来源:水果商业城乡交流业务工作总结,1952-10-24,上海市档案馆档案:C48-2-448-37。

(3)高桥区是以集场为主要形式,把所有前来参加交流的工商户以及手工业品、流动摊贩都搬到一个广场上,集中按行业排列,形成临时市场,没有利用原有市场,搬运动静大(107)。上海去外地交流人员,有的是乘机出去玩一玩,看不上小厂,不太关心成交与否。干部对城乡交流在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地位理解不够,存在重生产轻商业或重交流不重生产的思想,以及重经济、忽视政治的倾向(108)

第四,公私关系处理不够恰当。百货公司向来不做零售生意,合作社的营业额占总数的23.07%,私商占76.93%。宽严不当,对大饼油条的分量斤斤计较,合作社卖水果、糖果,挤掉了小摊贩,对复杂的百货、南货等行业,因业务不熟,重点掌握不够。合作社控制广播器,宣传合作社价钱便宜,私商价钱高,私商反映:“通过物资交流,看出我们的末路。”工商界有几种思想:一是不感兴趣,市场并不呆滞,怕三个月生意三天做完,不到季节农民没有钱买,因此不积极;二是依靠贷款想捞一把,生意要独做,不许外地工商户来;三是少数商人叫苦埋怨,有的是因为计划不周,生意比往常大了很多,货物积压下来,资金不能周转(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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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王振亮.城乡空间融合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90.

(57) 武力.1949—2006年城乡关系演变的历史分析[J].中国经济史研究,2007(1):23-31.

(58) 白凯.长江下游地区的地租、赋税与农民的反抗斗争:1840—1950[M].林枫,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9.

(59) 周其仁.中国农村改革:国家和所有权关系的变化——一个经济制度变迁史的回顾[J].管理世界,1995(4):147-155.

(60) 汤水清.论新中国城乡二元社会制度的形成——从粮食计划供应制度的视角[J].江西社会科学,2006(8):97-104.

(6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57.

(62) 列宁.列宁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358.

(63) 刘纯彬.二元社会结构:分析中国农村工业化城市化的一条思路[J].经济研究参考,1989:171—172.

(64) 高珮义.中外城市化比较研究[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80-81.

(65) 刘纯彬.二元社会结构:分析中国农村工业化城市化的一条思路[J].经济研究参考,1989:171-172.

(66) 徐同文,王郡华.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概论[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6:28-29.

(67) 上海市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成就(工业总产值中经济类型的变化),1958-03-14,上海市档案馆档案:B123-3-1571。

(68) 上海市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成就(全社会商品零售额中经济成分的变化),1958-03-14,上海市档案馆档案:B123-3-1571。

(69) 武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上卷[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0:301,303.

(70) 武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上卷[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0:306.

(71) 陈云.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的新问题[G]//陈云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5.

(72) 陈云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27.

(73) 武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上卷[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0:311.

(74) 当代中国丛书编辑委员会.当代中国商业[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93.

(75) 上海市粮食局关于本市与江苏、浙江两省部分地区相互通用地方粮票的有关规定自1955年12月1日贯彻执行的通知,1955-11-21,上海市档案馆档案:B6-1-7-274。主送机关:各区油粮供给站,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部、上海市人委(财粮贸办公室)、江苏浙江粮食厅、上海市手工业管理局。

(76) 1斤=500克。

(77) 祝兆松.上海计划志[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24.

(78) 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江苏省志·供销合作社志[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303.

(79) 国务院关于设置市、镇建制的决定以及城乡划分的规定,1955年9—12月,上海市档案馆档案:B1-2-1684。

(80) 国务院关于设置市、镇建制的决定以及城乡划分的规定,1955年9至12月,上海市档案馆档案:B1-2-1684。

(81) 关于聚居人口十万以上的城镇可以设市的规定说明,1955年,上海市档案馆档案:B1-2-1684。

(82) 《中国统计年鉴》(1984):110、114.引自武力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增订版上卷).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0:390.

(83) 陈云.动员城市人口下乡[G]//陈云文选(1956—1985):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161.

(84) 徐同文,王郡华.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概论[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6:30.

(85)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综合卷[M].北京:中国城市经济社会出版社,1990:290.

(86) 东北日报社论.克服人为障碍 畅通城乡物资交流[N].1950-09-09,引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综合卷[M].北京:中国城市经济社会出版社,1990:291.

(87)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综合卷[M].北京:中国城市经济社会出版社,1990:263.

(88)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综合卷[M].北京:中国城市经济社会出版社,1990:270.

(89)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综合卷[M].北京:中国城市经济社会出版社,1990:281.

(90)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上海三年来城乡物资交流工作总结、土产交流与工商管理的报告,1952年,上海市档案馆档案:B182-1-301-4。

(91) 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江苏省志·供销合作社志[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303.

(92) 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江苏省志·供销合作社志[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303.

(93)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参加无锡市1953年第一次城乡物资交流大会上海市工商贸易团的名单,1953年5月25日印发,上海市档案馆档案:C48-2-611-74。

(94)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上海市工商贸易团参加无锡市城乡物资交流会的总结,1953-06-10,上海市档案馆档案:C48-2-611-75。

(95) 中共上海市高桥区委员会.高桥区乡物资交流大会总结报告,1952-10-13,上海市档案馆档案:A71-2-188-22。除了华东地区和上海市级的城乡交流,上海郊区也组织了物资交流大会,首先在高桥展开典型试验,然后在其他8个区(真如、吴淞、洋泾、大场、江湾、杨思等)陆续开展9次交流会。1952年9月9日高桥区进入筹备工作,18日成立筹备委员会,10月1日大会开幕,3日结束。高桥区是城市郊区性质的农村,土特产副产品数量并不多,半工半农多。本地粮食只能供本区吃四个月,大多依靠木匠、泥水匠在外做工维持生活,买卖方便。

(96)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上海三年来城乡物资交流工作总结、土产交流与工商管理的报告,1952年,上海市档案馆档案:B182-1-301-4。

(97) 中共上海市高桥区委员会.高桥区乡物资交流大会总结报告,1952-10-13,上海市档案馆档案:A71-2-188-22。

(98)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上海市工商贸易团参加无锡市城乡物资交流会的总结,1953-06-10,上海市档案馆档案:C48-2-611-75。

(99) 中共上海市高桥区委员会.高桥区乡物资交流大会总结报告,1952-10-13,上海市档案馆档案:A71-2-188-22。

(100) 中共上海市高桥区委员会.高桥区乡物资交流大会总结报告,1952-10-13,上海市档案馆档案:A71-2-188-22。

(101) 苏南常州专区城乡物资交流大会总结,1952-09-22,江苏省档案馆档案:3064-短-7。

(102) 中共上海市高桥区委员会.高桥区乡物资交流大会总结报告,1952-10-13,上海市档案馆档案:A71-2-188-22。

(103)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上海市工商贸易团参加无锡市城乡物资交流会的总结,1953-06-10,上海市档案馆档案:C48-2-611-75。

(104)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上海市工商贸易团参加无锡市城乡物资交流会的总结,1953-06-10,上海市档案馆档案:C48-2-611-75。

(105) 上海代表团参加华东区交流大会签订合同未履行原因情况分析表,1952-12-16,上海市档案馆档案:B182-1-301。

(106)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各业参加城乡物资交流业务工作总结,1952年10月,上海市档案馆档案:C48-2-445。

(107) 中共上海市高桥区委员会.高桥区乡物资交流大会总结报告,1952-10-13,上海市档案馆档案:A71-2-188-22。

(108) 中共上海市郊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召开物资交流情况报告,1952年,上海市档案馆档案:A71-2-188-33。

(109) 中共上海市高桥区委员会.高桥区乡物资交流大会总结报告,1952-10-13,上海市档案馆档案:A71-2-18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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