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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机关受理投诉,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通识教程

时间:2023-07-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受诉机关一般应为经营者所在地的相应国家行政机关。事故发生后,围绕车辆自燃的起因和维修费用问题,李先生与4S店发生争议。4S店方面认为,李先生的车辆已经过了保修期,按照汽车三包规定,应当承担折旧费,汽车自燃的责任和维修费用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国家行政机关受理投诉,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通识教程

我国有关食品卫生、药品管理、价格管理、环境保护医疗卫生、产品质量等保护消费者的法律规范中都有有关行政机关处理消费者纠纷的规定。消费者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或发生争议时,可以依法向经营者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国家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其做出公正的处理。

这么多的国家行政机关,消费者如何选择投诉机关?应当怎样进行投诉?

根据消费者权益争议处理实践以及我国行政机关设立实际,消费者投诉时,应当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具体情况,根据“谁职能、谁管辖”的原则选择适当的投诉机关,行政机关根据“谁职能、谁受理”的原则来受理消费者投诉。通俗地说,消费者向某个行政部门投诉,既要属于该行政部门的职责范围,更要有明确的被投诉人,也要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该行政机关面对消费者的投诉,只要属于自己的职能范围,就不能拒绝和推诿。举个例子,某个消费领域本来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你却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那就是不对的。

过去,因食品、药品、化妆品质量而发生的争议,可请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因虚假广告而发生的争议,可向工商行政部门提起申诉;涉及商品、服务标准计量等技术问题的争议,可向技术监督部门申诉等。2018年3月,经全国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决定,上述这些部门已经整合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在,这些部门整合以后,大多数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处理可以归并为一个部门处理,有利于统一消费投诉处理程序及要求,也大大提高了违法行为处理的效率

其他还有,因为民办教育或者培训而发生的争议,可请求教育部门处理;因为新商品房买卖、房屋装修装饰发生的争议,可请求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处理;因为旅游发生的争议,可请求文化旅游部门处理。另外,经营者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亦负有解决本部门经营者与消费者争议的职责,因此,消费者亦可申请该经营者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受诉机关一般应为经营者所在地的相应国家行政机关。(www.xing528.com)

消费者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12345或者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进行投诉。

[引例7-4]4S店买车后发生自燃

案例阅读:山东省青岛市消费者李先生于2012年3月在4S店购买了一辆大众新途安1.4T轿车,行驶了8.9万公里。2016年,该车发生自燃,造成直接损失10.8万元。事故发生后,围绕车辆自燃的起因和维修费用问题,李先生与4S店发生争议。李先生认为,自购车后,他的车辆一直由4S店维修保养,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调查认定书认定,“勘查中未发现外来物品引发保险盒盖火灾前被移动的现象,不排除电气故障引起火灾”,因此自己使用过程中无过错。4S店专业人员未告知其行驶结束后,涡轮增压会造成车辆温度过高引发汽车自燃,所以4S店应对事故负全责。4S店方面认为,李先生的车辆已经过了保修期,按照汽车三包规定,应当承担折旧费,汽车自燃的责任和维修费用应由双方共同承担。随后,李先生向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管局河西路市场监管所投诉。经执法人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车主将车送4S店进行维修,4S店承担维修费用的80%,车主承担20%,并按汽车三包规定进行质保。

案例话题:行政机关是否也可以做出调解?行政机关做出的调解与消委会做出的调解是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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