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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权利与义务

时间:2023-07-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章要旨让消费者正确认识自己在消费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各项权利,知晓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履行的责任,以便于其依法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监督经营者守法经营,促进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保障。2015年2月4日至2月13日期间,共有13名消费者被强制购买了5000元、10000元等金额不等的“大礼包”,金额合计96500元;另有2名消费者直接支付了现金加价提车,金额合计9500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权利与义务

本章要旨

让消费者正确认识自己在消费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各项权利,知晓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履行的责任,以便于其依法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监督经营者守法经营,促进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引例5-1]消费者购车被强迫购买指定的“大礼包”

案例阅读:2014年12月29日,深圳市政府实施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联合华鹏汽车交易广场的北京现代汽车的授权经销商××公司以市政府小汽车增量调控导致其运营成本增加为由,要求凡在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政策实施以前已与该公司签订《汽车销售合同》的消费者,必须在原《汽车销售合同》已经约定的合同总价款的基础上额外增加车款或者购买指定的“大礼包”才能提车。“大礼包”的内容包括提供十二个月臭氧消毒服务、十二个月轮胎氮气服务等。消费者投诉举报时提供的录音资料显示,该公司销售人员在面对消费者质疑时表示“不加钱年前就提不到车,年后来加更多,不然就一直拖下去”。2015年2月4日至2月13日期间,共有13名消费者被强制购买了5000元、10000元等金额不等的“大礼包”,金额合计96500元;另有2名消费者直接支付了现金加价提车,金额合计9500元。(www.xing528.com)

2015年6月25日,深圳市市场稽查局认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以及在销售商品时附加其他条件的情形,并对当事人做出“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二、警告;三、没收违法所得106000元;四、并处违法所得3倍即318000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2015年9月,被加价的15名消费者根据该处罚决定书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司退还加价款项。2016年5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公司退还全部加价款项。该案后来被媒体称为“我国限购加价第一罚”,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该案例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值得大家思考:消费者的哪些权利受到了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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