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仅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给予保护,而且把它确立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指:国家站在公正的角度,运用国家权利对消费者给予保护,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制裁。为使这一规定落到实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章以专章的形式,就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做了规定。站在国家和社会的立场,国家这样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消费者是与政府、企业相并列的参与市场经济运行的三大主体之一。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际上就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果放任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利益,就会使广大合法、诚实的经营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影响竞争环境。因此,要鼓励公平竞争,必须限制和打击市场上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这样不仅有利于形成人人守信的信用社会,而且能促进建立有序的公平竞争市场、安全的放心消费环境。
(二)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优化经济质量
消费、投资、出口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长期以来,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国经济增长更多的依赖投资和出口,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偏低。扩大消费需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增加居民收入、完善保障体系、调整消费政策、改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等诸多方面。当前,在消费领域,由于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引发的各类消费问题时有发生,严重挫伤了群众的消费信心,特别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依然存在,使人民群众的消费意愿受到抑制,消费需求难以充分释放。而且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以生产供给主导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受到生产过剩、效率改进难等问题的困扰。未来的工业生产是消费需求主导的共享经济,培育新增长潜力和重塑效率模式需要经济增长动力由供给主导向消费需求主导的根本性转变。加强消费教育引导,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扩大消费需求、抢占共享经济先机的重要抓手,可以促进建立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广大消费者买得省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住得顺心,并放心大胆地拓展新兴消费领域,以消费方式和需求结构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三)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www.xing528.com)
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供应短缺、消费者很难顾及商品质量,对服务状态也无法提出较高的要求。这实际上是生活水平低下的反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保护消费者权利,让消费者能够购买到称心如意的商品和服务,就是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试想,一个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如果不能自由选择,如果他因不能自由选择而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如果他买到不合格产品而商店拒绝退换,甚至受到商店的欺骗时,他还会觉得自己的生活是幸福美好的吗?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可以增强群众对美好生活成果的体验感、认同度和幸福感,就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经济效益
目前在我国,假冒伪劣产品还屡禁不止。商品及服务质量不高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是缺乏对消费者权利的强有力的保护,缺乏对损害消费者权利的行为严厉打击和惩罚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如果政府能够切实保护消费者权利,那么,那些靠制造假冒伪劣产品、靠欺骗消费者赚钱的企业和个人就无法生存下去。大多数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得到充分保护,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一种靠正当经营、正当竞争来提高经济效益的良好商业道德。这样就有利于促使企业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社会发展。
(五)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防范系统性社会风险
二十一世纪的社会发展,不仅是单纯的经济增长,更是社会的全面进步。每一起消费争议都事关消费者切身利益,都事关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矛盾冲突,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引发恶性冲突或群体事件。而群体性消费纠纷以及因消费安全而导致的市场恐慌都是引发系统性社会风险的重要因素。因此,防范市场风险是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消费者权益,可以将消费矛盾化解在基层,达到主动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及社会矛盾的目的,发挥出消费在拉动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保障民生权益、维护和谐稳定等方面的综合功能,最终形成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进步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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