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们百年大党面临着“四大考验”“四大危险”的巨大挑战,完善党规监督体系、进行自我革新刻不容缓。构建党统一指挥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的监督体系,“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40]。加快推动党内监督保障配套体系的创新发展,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威慑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已完成了大量的党内法规清理整合工作,解决了党内法规不少不协调、不系统的问题,继续坚持一同谋划、一起部署、共同推进完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监督体系保障机制,实现党政权力真正有序分开,把属于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权力从党的各级党组织执行体系中分离出去归位复原,为管党治党赋权赋能。[41]
1.在监督对象上抓准各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处在关键核心位置上的各级干部行使的党内权力在国家发展中辐射面广影响力大,对法治建设起着正向促进或负向削弱的关键作用。比如一些党政领导干部有权任性干预司法案件的处理,常常以行政文件或私下“打招呼”的形式非法违规插手具体案件,干扰正常司法工作甚至带来困扰,损害了司法公平正义,破坏司法形象。[42]公平和正义就是司法神圣不可侵犯的生命线。通过协同监督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党规党纪制度体系,排除党政领导干部非法对司法的干扰,以确保司法的相对独立性。由于党的执政方式、权力结构等机制不在国家法律法规主要调整范围之内,必须严格依照党内法治规范高标准严要求约束党内权力,[43]以有效解决当前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加强党内和党外的协同监督联动体系,为党赢得“伟大斗争”的胜利提供可靠的保障。(www.xing528.com)
2.监督主体和内容上注重体系协同
构建立体化的监督网。一方面,不断拓展协同监督的渠道,通过理论宣传、监督追责等环节的衔接,横向上形成党内巡视与党外监督、组织与群众等多轮驱动的监督;纵向上形成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双向互动监督,逐步打造以党内法规为主导的党内监督体系和以国家法律为主导的党外监督体系和谐共治的局面。另一方面,加强建设协同监督的程序化制度。党中央为了进一步从组织和制度上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协同监督制度的实现必须靠程序化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根据具体实际的监督工作,严格依据监督程序,分解监督任务,制定详细的监督工作流程,确保监督执行的独立性、程序性和科学性。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体系建设与时俱进,为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之间相得益彰提供了强而有力的保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